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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分析事故原因 要求嚴格監管煤礦復産驗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太原3月21日電(記者陳忠華)山西省政府日前分析了臨縣“3·18”特大透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要求全省各地吸取事故教訓,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煤礦復産驗收進行嚴格監管、監察。

    據分析,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樊家山坑口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未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礦方在春節後未經復産驗收,擅自組織生産、違規隨意採掘,嚴重超定員組織井下生産;礦方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未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未嚴格堅持領導幹部跟班作業制度和出入井人員登記制度;駐礦人員未履行職責;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對存在的重大透水隱患未能有效預防和排除,加之縣、鄉政府和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最終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眼下各地煤礦正在對停産煤礦進行復産驗收,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吸取事故教訓,加大對煤礦復産驗收的監管、監察,依法嚴懲不執行規定進行隱患排查、擅自組織生産的煤礦;強化煤礦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要求企業認真組織隱患排查;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要嚴厲追究其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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