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已經陸續完成了對所在地報刊社、記者站的年檢工作,但有的中央單位報刊社的記者站不接受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管理,在多次通知情況下仍不按時間參加年檢。
記者站的年檢是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考核記者站一年工作狀況的重要手段。根據《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報社記者站每年都要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進行年檢。今年3月新聞出版總署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報社記者站管理的通知》規定:“報社記者站須接受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並按規定及時參加記者站年度審核。”
年檢是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加強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年檢既可以加強對記者站人員的教育,進一步規範記者站的工作,同時還可以及時制止在年檢中發現的各類問題,減少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例如上海市新聞出版局在2007年2月進行的年檢中發現,個別報紙存在經營人員領取記者證和采編人員拉廣告的現象,經新聞出版局核實,已經責令報社整改。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在2007年的報刊社記者站年檢中發現,有些報刊社對記者站內部管理和工作情況缺乏科學有效的評估考核辦法,少數報刊社仍把記者站看成是創收單位,嚴重背離了記者站的業務性質和工作範圍,也責令他們立刻整改。
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在年檢中同時發現,個別中央級報刊有特權思想,認為自己級別高,不屑于參加年檢;也有個別報刊社企圖逃避違規處罰。為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加大行政管理力度,對一些拒不參加年檢的記者站撤消登記。在2006年的記者站年檢中,中國稅務報重慶記者站、中國中醫藥報重慶記者站等5家記者站無視管理要求,未參加年檢和集中清理工作,重慶市新聞出版局對這5家記者站及時採取了行政措施,依法登出其記者站登記;同時,對中國建材報等6個報社的重慶記者站不認真對待年檢和集中清理工作進行了通報批評,並對記者站做出緩驗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