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柑桔潰瘍病等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傳播,保障重慶市柑桔産業安全和柑桔非疫區建設的順利實施,確保人民群眾財産安全和果品消費安全,經市政府同意,重慶市將進一步加強對柑橘果品的檢疫,禁止銷售未經檢疫和帶疫柑桔果品,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進入重慶市的柑桔果品均需攜帶有效的植物檢疫證書並接受植物檢疫機構的復檢。
二、水果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應查驗柑桔果品的檢疫證書,對無有效植物檢疫證書的,不得允許進場交易,並向當地植物檢疫機構報告。
三、水果集中交易市場內的柑桔果品銷售者不得銷售無有效植物檢疫證書的柑桔果品和帶疫柑桔果品。
四、植物檢疫機構在檢疫監督過程中發現無有效檢疫證書的,依據《植物檢疫條例》等相關法規予以查處;發現疫情的,依法責令責任人銷毀;責任人拒不銷毀的,由植物檢疫機構代為銷毀,銷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五、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當地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聯絡,共同做好禁止銷售未經檢疫和帶疫柑桔果品的工作,防止疫情進入重慶市柑桔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