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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04日   來源:新華網

  廣東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徐尚武8月4日公佈,廣東省第10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7月29日通過的《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將於10月1日起實施。

  徐尚武説,條例的出臺標誌著廣東省政務公開工作已納入法制化軌道,是基層民主建設的一件大事,也是打造“陽光政府”的重要舉措。在此之前,上海、吉林、福建以及省內廣州、深圳等地已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出臺,該條例在它們的基礎上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及廣東實際情況,重點在可操作性方面對條款做了補充和修改。

  本著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基本原則,除了法律規定不予公開的,條例中列舉了二十三項原則上應當公開的內容,包括行政機關設置、區域發展計劃、收取行政費用、突發事件、國企改革事項等各個方面。政務公開的形式有政府公報、政府網站、監督熱線等十一種,公開的方式包括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

  這一條例還規定了對政務公開權利人的法律救濟和對義務人的責任追究,對不依法履行政務公開義務的,權利人可以向其同級監察機關或上級行政機關投訴。另外,該條例對政務公開的組織實施、時限和監督評議工作也有詳細的規定。

  徐尚武説,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廣東省將從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公開內容和形式的規範、加強制度建設、加強監督檢查和調查研究等方面,貫徹落實條例的實施,及時發現並解決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推進政務公開的有效措施。(張欣 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