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紀委五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北京召開了全國收費管理工作會議。
會議指出,近年來,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和財政等部門一起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圍繞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積極開展收費管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中央和地方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收費,降低了偏高的收費標準;為改善農民外出務工就業環境,增加農民收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50多億元;為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各地相繼出臺落實了對下崗職工、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收費減免政策;為推進依法行政,全面清理了行政審批收費,取消全國性及中央34個部門的103項收費,降低中央8個部門的10項收費標準,涉及收費金額近20億元;近年來,通過開展收費專項檢查,共實施經濟制裁金額約60億元,絕大部分違規收費清退給了消費者,維護了群眾利益,治理亂收費工作取得較好效果。
會議同時指出,當前,亂收費問題在一些地方、行業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還非常突出,治理亂收費的任務非常艱巨。主要表現在:一是國家有關治理亂收費的政策沒有得到全面落實;二是越權審批收費或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的行為,在一些地方和有關部門仍然存在;三是一些部門、單位轉移行政職能,通過仲介機構和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亂收費、強制收費的現象時有發生;四是涉及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前置條件的培訓、考試、評估、鑒定等收費還比較混亂;五是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推進,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涉農價格和亂收費反彈的壓力很大。
會議強調,各地要採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工作力度,著重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抓好八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清理行政審批收費。
堅決取消不符合建立統一市場要求、歧視性的地方保護收費;認真檢查落實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嚴禁將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審批收費,轉為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
二是清理整頓涉農收費。
涉農收費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嚴禁越權審批涉農收費項目或超範圍、超標準收費;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以減徵、免徵、緩徵屬於本級收入的有關收費。
三是重點治理向非公有制企業的亂收費。
堅決取消專門針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的歧視性收費規定。
四是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
堅決制止學校通過“改制”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增加收費項目加重學生負擔;及時查處違反“一費制”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亂收費。
五是大力整治醫療服務價格,切實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六是治理整頓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亂辦班亂收費髮發證行為。
七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公路“三亂”。
凡批准收費期限已滿的收費站點,要一律停止收費;對長期佔道維修或已不能保證原設計通行能力的收費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費或降低收費標準意見。
八是加大對亂收費的查處力度。
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屢查屢犯的,除公開曝光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主管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