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日制度的意見》。規定市級黨政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日每週不少於1次,縣級黨政領導幹部信訪接待日每週不少於2次,鄉鎮每天明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負責接待來訪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