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省法制辦公室主任許前飛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會議上做報告時説:“法制缺失、法制落後的社會,實現不了民主,保障不了人權,不可能長治久安、實現和諧。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就必須加強法制建設。依法制定和建立良好的規則和制度,是創造良好投資環境的前提和基礎;嚴格實施和執行規則和制度,提高各級政府的執行力,是加強投資環境建設的重要保證。對於行政機關來説,實現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就是堅持依法行政。堅持依法行政是落實依法執政,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目標的必由之路。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貫穿于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因此可以説,抓好依法行政也就是抓住了政府工作的主線。”
從去年上半年開始,海南省對行政許可項目、依據、實施主體進行了全面清理。省政府共清理地方性法規112件、省政府規章154件、省政府規範性文件3828件。提請省人大修改地方性法規15件;修改規章30件、廢止規章23件;對114件省政府規範性文件分別作出了修改、廢止、順延的處理。清理省屬行政許可實施主體48個,確認有實施行政許可權的許可主體44個,無實施行政許可權的4個。清理行政許可事項901項,決定保留560項、保留但調整主體94項、取消217項,順延30項。省政府已向社會公佈清理結果。經全面清理已分6批取消、下放和劃轉行政審批事項411項,減幅達43%。
加大政府內部層級監督的力度,行政復議工作明顯改進。2003年至今年6月,省政府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476件。其中2004年受理的228件行政復議案件,經審查決定撤銷55件,變更2件,責令作為1件,佔總數的26%。對市縣政府的一些違法決定,省法制辦還督促自糾。2004年,市縣政府自行糾正的案件有20余件,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
市縣、部門之間貫徹實施《綱要》認識有差距,進展不平衡,工作力度呈遞減態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認識不到位;重經濟發展、輕法制建設,還存在經濟發展與依法行政“兩張皮”的現象。對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仍然停留在口頭上、會議上和文件中,部分規範性文件內容不合法。據今年上半年省法制辦的調查,自2004年7月1日以來各市縣政府印發的112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中,內容不合法的有24件,佔21%。一些行政執法主體還存在行使職權不合法、經費無保障等問題。水務、林業、漁業等部門在機構改革中已改為事業單位,但仍然實施行政許可,其中水務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31項,林業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18項。
處罰隨意性大,濫用自由裁量權;以罰代管,一事多罰;未告知先處罰,或先裁決後取證;處罰不開具收據,或者不使用省財政統一印製的收據,甚至打白條;處罰決定書不加蓋單位印章;處罰決定的內容與實際執行的內容不一致。一些市縣和部門,不顧國家和省裏的規定,越權設定收費項目,或者在實施許可時繼續違法收費。
農村土地權屬不清,不依法確權的問題較為突出。截止2005年5月30日,全省尚有6468宗,面積為1,468,10208畝農村土地尚未確權,其中場社之間糾紛1473宗,約佔227%;村與村之間糾紛4995宗,約佔773%。
要切實解決“以罰沒養執法”的問題。應當將執法機關的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撥付。對預算外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不得將年度預算安排與行政機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挂鉤,嚴禁以各種形式返還。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執法人員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和收費指標,使行政執法權與執法者的利益徹底脫鉤。(劉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