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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5年起所有考試將實行“陽光招生”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20日   來源:北京市政府網

    北京市2005年綜合整治教育考試招生環境電視電話會議公佈,北京市將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重點防範“招生亂收費”、“違規錄取”、“仲介詐騙”等問題,確保“陽光招生”在本市所有教育考試中嚴格執行。

    對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六公開”,北京市將完善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制度。市教委要求,各招生學校要公開招生章程和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和辦法,有關學校要公開本校的保送生、藝術類專業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的條件、程序、日程和錄取辦法;本市具有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高校名單、照顧政策類別和照顧對象名單、保送生名單以及特殊類型招生名單都必須公開。

    針對招生亂收費、違規錄取和仲介詐騙三大問題,北京市將採取具體辦法進行“重點防範”,保證錄取的公平公正。市教委要求,各招生單位要實行集體議事原則,不得隨意降低錄取標準或指名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國家規定範圍以外的任何費用。各招生單位要對保送生、藝術類專業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嚴格測試程序,入選資格考生必須上網公示。各招生單位堅決禁止體制外招生,嚴禁擅自組織生源;未經考試院高招辦同意,嚴禁擅自寄發錄取通知書;對於所有游離于體制外錄取的學生,市教委一律不予電子註冊;對於“招生仲介”進行的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詐騙活動進行堅決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