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全市市民公開承諾:“你購買到假劣藥品,我先行退付藥款”。今後,消費者出於治病目的,凡從合肥市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新站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境內具有合法資質的零售藥店、醫療機構購買到假劣藥品,向該局投訴後,經認定屬規定的假劣藥品範圍,符合受理規定,將由該局在7個工作日內先行退付消費者購藥的全部款項。消費者獲得先行退付後,不影響其通過其他途徑繼續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該局提醒消費者,購藥時要索取發票,並注意保持假劣藥的包裝完好,以便在投訴中使用。對舉報假劣藥品有功的人員,該局還將根據安徽省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承諾同時明確了先行退付購藥款的假劣藥品範圍、假劣藥品條件,同時,還向市民公佈了先行退付假劣藥品購藥款辦理程序,及24小時開通的假劣藥品舉報投訴電話。(方錫虎 李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