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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建立審計結論落實機制 11部門聯合協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8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濟南11月28日電(陳朝豹、王婭妮)近日,山東省審計廳會同檢察院、國資、公安、監察、財政、建設、國稅、地稅、工商、物價等10部門,建立審計結論落實協作機制,以使審計結論得到更好落實。

   今後凡審計機關審計決定中涉及到上繳財政資金、追繳稅款及滯納金、收繳國有資産收益、嚴重損失浪費財政資金等問題,審計機關在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決定書的同時,將分別抄送財政、稅務、國有資産管理等部門。有關部門協助落實審計結論,在30日內將協助落實情況書面通知審計機關並反饋辦理結果。

   審計機關查出的需要由財政、建設、工商、物價等主管部門處理的問題,以及需要由監察、檢察、公安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問題,審計機關將及時向上述有關部門發送審計移送處理書,由其進行處理。財政、建設、工商、物價等部門收到審計移送處理書後應及時審查處理,並反饋辦理結果。監察、檢察、公安等部門收到審計移送處理書後應及時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並通知審計機關。

   山東11部門還將實行審計信息資料共享。有關部門在協助落實審計結論時,需要審計機關提供相關審計資料的,審計機關將及時提供。另外,財政、稅務、國有資産管理、審計機關每半年召開一次審計結論落實聯席會議;監察、檢察、公安、建設、工商、物價、審計機關每半年召開一次審計移送處理聯席會議。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之間的聯絡和配合,共同做好審計結論落實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