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要逐步由“養人”為主向“幹事”為主轉變。根據河南省委省政府前不久作出的決定,該省將有序對鄉鎮裁撤,470多個鄉鎮經過撤並,數目將減少到200余個,有總數超過14萬人的鄉鎮工作人員將被分流。
據了解,截至2004年年底,河南全省2100多個鄉鎮總編制數16.21萬人,而實有人員達30. 3萬人,超編86.5%。平均每個鄉鎮143.9人,超編66.8人,個別鄉鎮甚至超編三四百人。全省鄉鎮另有臨時聘用人員1.25萬人。目前,河南全省鄉鎮大多存在著機構臃腫、職能轉變不到位、機構改革不到位、財政困難等問題,嚴重影響到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和鄉村組織效率的提高,也增加了農民的負擔。
早在2004年12月,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宣佈撤銷農業稅時,河南撤鄉並鎮就已拉開序幕。撤銷農業稅後,鄉鎮稅費減少,精減鄉鎮官員成為必然。2005年9月,河南省長李成玉又明確提出,調整規範鄉鎮機構和編制,鄉鎮黨政機構名稱統一規範為黨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精減鄉鎮黨政領導職數,從原來的9至12名減少到7至9名;鄉鎮事業單位要逐步由“養人”為主向“幹事”為主轉變。
據河南省編辦助理巡視員孔祥敬介紹,儘管2001年以來,河南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都出臺了人員定崗分流的意見和優惠政策,但不少地方只是採取形式上的分流,即在人員名單上進行“分流”,實際上一個人也沒離開,形成了“分而不流,流而不走”的現象。
此次河南省鄉鎮機構改革,除了要精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外,還將對一些鄉鎮進行撤並。撤鄉並鎮鄉鎮的行政和事業編制,將由省一級實行宏觀管理和總量控制,5年內只能減少不能增加;鄉鎮領導職數一經確定,則不得改變;鄉鎮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滿編後,一律不準增加新的工作人員。
據介紹,為減輕鄉鎮機構改革支出壓力,鄉鎮事業單位每分流一名正式人員省財政補助5000元,每分流一名差供人員省財政補助3000元,每撤並一個鄉鎮省財政獎勵50萬元。
該省鄉鎮改革督導辦一位工作人員認為,目前,河南改革開局良好,但進入人員定崗和分流階段後,任務將十分艱巨。(記者肖樹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