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在前不久河南省焦作市失業保險基金審計中,運用《現場審計實施系統》(AO軟體)開展輔助審計,發現違規問題金額2607萬元。
2004年,焦作市本級及所轄的兩個城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共向596家參保單位及其14萬名參保人員徵繳失業保險費3837萬元,共向近2萬名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4182萬元。審計組取得的信息管理系統有關電子數據信息多達300余萬條。為驗證失業保險基金徵繳的完整性和發放的合規性,審計組同時取得了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和市地稅局《企業稅務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的相關數據信息。面對“海量”數據,審計人員與全程參加審計的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一起,在現場搭建臨時局域網,對相關電子數據信息進行整合,然後,運用AO軟體開展審計。
通過對該市本級《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電子數據信息進行檢索發現,該市本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少報累計欠費及對部分參保單位應徵未徵失業保險費等違規問題金額達2567萬元;通過將該市工商行政管理、地稅、所轄兩個區及部分參保單位有關電子數據信息與市本級《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數據信息進行對比分析又發現,市本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違規發放失業保險金40萬元,有44家企業及其職工應納入未納入失業保險徵繳範圍。審計人員通過檢索市本級《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電子數據信息還發現10名失業人員在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同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等問題。問題查出後,被審計單位立即著手對存在設計漏洞的信息管理系統重新進行評估、完善,同時,借鑒審計人員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的做法,在本單位內審機構充實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加強自身監督力量。(王德俊 何繼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