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檢察機關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5月11日起展開。11日下午召開的全省檢察機關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結合海南省商業賄賂案件的特點,部署了海南省此次專項工作三大查辦重點。
會議明確,檢察機關重點查辦的三類商業賄賂案件為:
一是發生在重點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即重點查辦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以及出版發行、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電信、電力等行業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
二是國家公務員利用職權索取和收受商業賄賂的犯罪案件。尤其要查處國家公務員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謀取非法利益,索賄受賄的行為。特別是對國家公務員利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和司法權,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索賄受賄,構成犯罪的必須嚴懲不貸。
三是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商業賄賂犯罪大案要案。即集中力量查辦那些涉案金額大、嫌疑人職務高、涉案範圍廣、涉案人員多、社會影響惡劣的商業賄賂犯罪大案要案和窩案串案。
會議同時要求,在嚴肅查辦國有單位和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的同時,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大肆行賄、腐蝕拉攏國家工作人員、危害嚴重的行賄犯罪也要依法懲處。
據了解,在商業賄賂犯罪涉及的八個罪名中,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有六個。省檢察院已經成立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五月底以前,全省各級檢察院都將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對專項工作的指揮協調和督導。(記者岳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