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 國家審計署對交通銀行2005年度資産、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例行審計的結果顯示,交通銀行在經營管理中存在一些違規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此,交通銀行日前表示,對審計指出的各項問題已經整改。
交通銀行同時表示,此次國家審計署審計的結果不會對其整體經營業績及已公佈的財務報表構成影響。
國家審計署是在2006年4月至9月對交通銀行2005年度資産、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的例行審計,重點審計了交通銀行總部及4家分行,並對部分事項作了延伸和追溯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交通銀行通過穩步推進股份制改革,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各項業務快速增長,資産質量得到改善,盈利能力不斷增強,較好地實現了資産規模、質量、效益的協調發展。
審計同時發現,交通銀行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違規問題和薄弱環節,個別分支機構未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政策和財務收支法規,會計代發業務和結算賬戶管理、審核不嚴,貸款“三查”和採購業務管理需加以改進。另有個別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司法機關正在處理中。
交通銀行6月26日披露的國家審計署審計情況公告稱,交通銀行對審計結果高度重視,已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各級機構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能力。目前,審計指出的各項問題已經整改,涉及的貸款大部分已收回,尚未收回的均有充足的資産保全措施,並已足額計提減值準備;財會核算程序得到進一步規範,有關會計賬務已于2006年末前調整完畢;相關責任人已受到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