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0月25日電(記者 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審計部門獲悉:河南省在對7850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後,共有129名領導幹部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其中20名幹部被降職和撤職。
近期,河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審計廳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省10市及10縣(市、區)2004年以來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在對7850名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後,共有129名領導幹部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其中20名幹部被降職和撤職,30名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79名幹部被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目前,這個省對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已經全面鋪開,上至省轄市的市長下至村官,都將接受審計監督。
2004年以來,河南省共對2610名鄉鎮長(書記)、4013名縣直部門、265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目前,這個省所有省轄市已全部開展了對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除了對縣處級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外,2004年以來,河南省還對67名縣(市、區)長、28名縣(市、區)委書記、877名市直部門領導幹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受政府指令或委託,對40名省政府直屬部門“一把手”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