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記者 潘強、董建國)國務院16日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計劃指出,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水是生命之源、生産之要、生態之基,人類在水的滋養下生存和繁衍。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每個人的中國夢。計劃的頒布順民心、契民意、解民憂。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實現了快速發展。但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鎘污染、牛奶河、血鉛污染等水污染事件時有發生,區域性水污染,複合型、壓縮型水污染等問題日益凸顯,危及我國水安全。 數據統計顯示,我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仍有9.2%喪失水體使用功能,24.6%的重點湖泊呈富營養狀態,全國4778個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中,較差的監測點比例為43.9%。 嚴峻的現實警醒我們,向水污染宣戰,應成為個人、社會、政府的共識。一方面,要樹立起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讓經濟社會發展與水源承載力相適應,與生態規律相適應。另一方面,政府要嚴懲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和違建項目,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健全水環境監測網絡,加強水環境管理,深化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各類環境風險。 “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水污染問題是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長期積累形成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斷總結、借鑒經驗,改進治理方式,理順體制機制,提高治理效果。只要下定決心,真正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在實處,一步步推進,打贏水污染治理這場“命運之戰”的把握性就相當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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