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陽光政府更進一步——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三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21 17: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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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 趙超)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21日這一文件對外發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7年來進展如何?今年的信息公開有哪些亮點?怎樣推動要點有效落實?就這些問題,新華社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政府信息公開進展如何?

“政府信息公開是公民實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重要條件,是減少和防止腐敗的重要手段,也是營造良性的政府與公眾關係的重要保障。”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説。

記者了解到,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國務院辦公廳從2012年起連續印發年度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和要點,突出問題導向,推動多個公共領域信息公開。比如,社會關注的財政預算決算、保障性住房、“三公”經費、行政權力運行等方面信息都因此推進並成為各級政府的“規定動作”。

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周漢華看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7年來成效明顯,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一是基本制度到位,運轉正常,各級政府已建立起相應機構、程序、辦事流程,頒布了目錄和指南,在公開規範性上基本實現了與國外發達國家同步;二是從上到下,全社會的觀念發生重大變化。10年前,遇到突發公共事件,有的政府千方百計捂著、蓋著,現在則主動答疑解惑,政府官員對信息公開由最初的抵觸變為自覺行為;三是建立起中國特色的主動公開制度,通過系統部署加以實施,比如各級政府網站建設的大範圍覆蓋;四是依申請公開穩步推進,公眾的特殊信息需求得到滿足。

“在政府信息公開法制建設日臻完善下,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量逐年上升,公開的廣泛性、及時性、便利性不斷提高。政府網站、官方微博、新聞發佈會等政府信息公開的途徑不斷豐富,不僅滿足了不同人群信息公開的需要,也搭建起官民良性互動的平臺。”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説。

今年推動哪些公開?

今年的政府信息公開要點圍繞“公開什麼最給力”,提出推動9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包括行政權力清單、重大建設項目、公共服務、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引人注意的是,首次提出推進國有企業和社會組織、仲介機構的信息公開。

對於國有企業信息公開,要點提出做好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改革重組、負責人職務變動及招聘等信息公開力度。

對於社會組織、仲介機構信息公開,要點提出建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信息公開制度,公開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近年來,個別國有企業出現腐敗多發問題,一些社會組織暗箱操作,群眾對其信息公開的要求更加強烈。“政府是國有企業出資人,而提供公共服務的社會組織具有管理職能,今年對這兩個領域的信息公開加以推進,意義重大。”周漢華説。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政府需要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從環境保護、民生保障、食品安全等社會關注度高、與公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增加公開信息的有效性和有用性。

怎樣保證公開要點落實到位?

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要點已敲定,能否落實是關鍵。當前,一些政府的信息公開網絡公開平臺缺乏日常維護,信息更新不及時,導致有名無實,無法真正為公民提供信息公開服務,也造成設備閒置,資源浪費,還出現了所謂“僵屍網站”。

“依申請公開方面,有的地方缺乏負責協調、統籌、監督的統一機構,導致申請無門。還有的政府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程序不規範,缺少回執或通知,申請人難以對自己的申請處理進程進行查詢。”王敬波説。

周漢華指出,推動要點落地,要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結合起來,一方面主管部門要加強推動和問責;另一方面社會和公眾要進行監督和督促。

楊偉東表示,為了防止政府部門不合理推責,應對免除公開事項規定作出調整,既要避免過於寬泛招致非議,也要提出相應標準和尺度。

記者了解到,主管部門將從三個方面抓好落實:一是出臺配套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門制定分解細化方案;二是公開落實情況,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監督;三是加強督查評估,委託有關機構開展第三方評估。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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