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模式——社會資本參與公用事業投資的紐帶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開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創新,可以擴大民間投資領域,激發社會活力,增加公共産品和服務供給,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形成經濟發展“雙引擎”。(4月21日中國政府網)
在中國的企業界,政府和企業的關係是一個經常被拿來揣摩的話題,怎麼也繞不過去。特許經營模式便是其中極醒目的一個。發端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從西方國家開始的公用事業市場化運動,發展到今天已經成為世界潮流,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在積極探索其在本國的應用。
由於公共産品的經營往往具有公共性和自然壟斷性的特點,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它都被看作非國資的“禁地”。即使某些市場存在競爭,也是極為有限的競爭。然而,由於其産品和服務需求相對穩定,回報率也較高等特點,各方資本仍是青睞有加,千方百計想分上一杯羹。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市場。正如馬克思所説的“市場是摧毀任何萬里長城的一門重炮”一樣,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正是打破壟斷的不二法門。
當前,我國一些地方政府財政壓力不斷加大,而之前的地方債已經高企,亟待尋找新的融資渠道。一方是手握資金、尋找投資的民間資本,一方是面臨“缺錢”和“欠債”雙重壓力的地方政府,在這種情況下,既做到打破壟斷、開放市場,又做到在市場競爭的條件下不損害公眾利益,特許經營模式就成了一條很好的紐帶。
從經濟學的角度而言,特許經營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Value for Money(VFM),即“物有所值”,意思是在資金一定的情況下,特許經營要比傳統政府自籌自建模式獲取更大的價值。因而,在選擇特許經營者時,僅僅看價格的高低是遠遠不夠的,更要去尋找和篩選出完全有能力承擔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運營的對口企業。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通過專業對口的優化配置,實現“帕累托優化”。
當然,特許經營並不是政府推卸其提供公共服務責任的藉口,而是由原來的直接經營者轉變成行業監管者,實行政企分離。顯然,這種監督機制不能再沿襲過去行政審批的老路了,否則,希望借由市場競爭機制使消費者獲得價廉物美的公共服務就是一句空話。
在特許經營中,合同具有重要的地位,也是監管的主要依據。從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的規劃到投資,再到實施運營,這是一個無比漫長的過程,中間變數太多,有可能主政的官員都換了一茬又一茬。因此,就需要制定一套遊戲規則,通過長期契約來規範責任雙方,尤其是政府參與方。這是項目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
總之,開展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的意義,不僅在於吸納社會資本,彌補財政資金不足,它對探尋現代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倒逼政府職能轉變也將起到積極作用。(王心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