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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南方電網公司深圳前海供電合作項目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的復函

2015-11-26 15:08 來源: 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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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南方電網公司深圳前海
供電合作項目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的復函
發改能源〔2015〕2753號

報來《南方電網公司深圳前海供電合作項目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請示》(南方電網計[2015]11號)及《關於南方電網公司深圳前海配售電合作項目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補充請示》(南方電網計[2015]6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覆如下:

一、為創新投資融資體制,探索社會資本參與配電投資的有效實現形式,推動電網自然壟斷環節成本和收益公開化、透明化,同意你單位開展深圳前海供電合作項目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工作。

二、試點項目要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相關要求,建立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配電業務體制機制;要産權清晰,財務獨立核算,投資回報機制明確;要建立權能一致、運營高效、治理規範的現代混合所有制運營模式。

三、請你單位按照《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國發[2015]54號)及其他相關文件精神推進工作,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調動各參與方積極性,為配電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總結經驗。

四、改革過程中,請你公司要接受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對改革工作的指導,積極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同時接受南方能源監管局的安全運營監管。有關情況請及時報我委。

特此函覆。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5年11月26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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