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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交通運輸部職責編制的通知

2018-11-13 15:20 來源: 中國機構編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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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交通運輸部職責編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准,現就交通運輸部職責和人員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關於職責調整

1.將原農業部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劃轉後,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負責擬訂漁業船舶檢驗政策法規及標準,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等工作;中國船級社負責漁業船舶和船用産品法定檢驗工作。不再保留原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

2.交通運輸部負責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二、關於人員編制調整

1.核增交通運輸部行政編制10名,其中司局級領導職數1名。調整後,交通運輸部內設機構13個,機關行政編制66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70名。

2.核增中國船級社經費自理事業編制25名。調整後,中國船級社經費自理事業編制1885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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