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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1300多萬職工“錢袋子”!
央企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出臺

2019-01-16 19: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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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 王希)國務院國資委16日公佈《中央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對央企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和管理制度體系進行全面改革。2019年辦法將在央企全面施行。

去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作為意見在央企落地落實的配套文件,辦法既緊扣國企工資決定機制改革的總體方向,又充分體現央企經營發展特點,強調將出資人依法調控和企業自主分配有機結合。

辦法明確,按照“一適應,兩挂鉤”原則,央企工資總額預算主要按照效益決定、效率調整、水平調控三個環節決定。工資總額預算與利潤總額等經濟效益指標的業績考核目標值挂鉤,引導企業通過完成高質量發展目標,帶動職工工資總額合理有序增長;工資增長還應根據勞動生産率等指標對標情況進行調整,突出引導企業提高效率的管理導向。

同時,國資委還將按照有關部門發佈的工資指導線和對非競爭類國企的工資調控要求,對部分工資水平偏高、過高的行業與企業,尤其是主業不屬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工資增長過快的情況進行適當約束,確保企業職工工資水平與增長幅度更公平合理、規範有序。對央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等特殊事項的,辦法明確將予以適度支持。

辦法明確對央企工資總額實行分類管理。將工資總額預算備案制管理的實施範圍,擴大到全部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央企,由企業董事會依法依規自主決定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國資委由事前核準轉為事前引導、事中監測和事後監督;對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央企和以提供公共産品或服務為主的公益類央企,工資總額預算繼續實行核準制管理。

對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或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試點的中央企業,辦法提出可以探索實行更加靈活高效的工資總額管理方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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