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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就修訂印發《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答記者問

2021-01-17 09:42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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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合格評估制度 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修訂印發《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答記者問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修訂印發了《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問此次修訂印發《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答: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強化過程評價,強調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準,健全學校內部質量保障制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提出,要加強外部質量監督,嚴格規範管理,統籌運用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質量專項檢查、學位論文抽檢等手段,強化對培養制度及其執行的評價診斷。

首輪學位授權點週期性合格評估于2014年啟動,2020年結束併發布評估結果,在2292個抽評點中,2251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合格”,8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不合格”,33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限期整改”。本次評估對現有學位授權點進行了全面“體檢”,打破學位授權點終身制,推動了學位授予單位建立自我評估制度,保證了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基本質量。但是在評估工作組織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程序性、操作性問題,如自我評估階段對學位授權點質量狀態和自評工作缺乏監督、合格評估與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銜接不足、評估程序性要求不夠具體等,亟待對《辦法》作出修訂完善。同時,首輪週期性合格評估抽評以及近年來專項合格評估工作實踐中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也亟待以《辦法》條文形式固定下來,進一步指導評估實踐,充分發揮質量監督作用。

根據中央文件精神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要求,結合首輪學位授權點週期性合格評估開展情況及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我們對《辦法》做出相應修訂,強化過程評價和過程管理,特別是對培養制度及其執行的評價診斷,進一步完善了評估工作程序,突出底線意識和質量意識,加強制度執行和規範管理,促進研究生教育質量提高。文件已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通過。

二、《辦法》修訂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答:此次修訂堅持以穩為主、穩中求新,在保持總體制度設計穩定的基礎上,主要突出三條原則:一是守住底線。強化底線思維,以檢驗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學位授予質量為重點,學科條件保障與人才培養質量提升相統一。二是落實責任。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通過強化質量監督和規範管理,促進學位授予單位落實質量保證主體責任。三是注重實效。進一步明晰學科評議組、專業學位教指委、省級學位委員會、各授權單位的權責關係,完善評估程序,加強結果運用與政策銜接,讓合格評估成為“長牙齒”的一項制度,引導高校聚焦重點、凝練特色、提升質量。

三、如何強化學位授予單位質量保證主體責任?

答:此次修訂細化了對學位授予單位自評階段要求。一是明確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為診斷式評估,應當全面檢查學位授權點辦學條件和培養制度建設情況,認真查找影響質量的突出問題,在自我評估期間持續做好改進工作,凝煉特色。二是細化自我評估程序要求,為學位授予單位有序開展自我評估提供指引。對自我評估實施方案制訂、報告編寫、信息監測、專家評議、結果認定、材料上傳、信息上報等作出細化規定。三是定期編寫併發布本單位《研究生教育發展質量年度報告》和《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加強常態化的質量自查,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四、如何體現合格評估對學位授權點的底線要求?

答: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學位授權審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位授權是有一定期限的辦學資格,而非獲得授權後一勞永逸。學位授權點要時刻繃緊質量之弦,不得突破底線要求。週期性合格評估中,以啟動該輪次評估時正在執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條件為底線;專項合格評估中,受評學位授權點達到合格的底線標準,是其獲得授權時所執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條件,確保學位授權點“賦權”與“行權”條件的統一。週期性合格評估的基本條件是學位授權點保證質量的底線,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以及抽評階段專家評議的標準和要求,均不低於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基本條件。《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對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作出區分,要求評議專家組應針對不同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特點制訂有針對性的評價標準,強調考察本學位點支撐研究生學習科研的條件建設、組織保障等條件,以及思想政治理論課開設、課程思政、研究生輔導員隊伍建設、研究生黨建工作等思政教育情況。

五、如何完善評估程序,確保合格評估取得實效?

答:一是突出專家組在學位授權點評議中的作用,促進省級學位委員會加強專家隊伍建設,為本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劃提供學術支撐。《辦法》詳細規定了評議專家組在專家組成、評議方案制定、評議意見反饋、異議處理等方面的權利和責任。二是細化學位授權點評估結果認定辦法,對專家人數、表決比例作出更加明確的規定,並對具體結果認定和提出處理建議的情形進行分類説明。三是在教育行政部門抽評階段增加異議處理程序,對評估結果存在異議的,可以提出申訴,專家組或省級學位委員會應組成專門小組對提出異議的學位授權點採取實地考察,經重新充分評議後形成評議意見。四是明確提高抽評比例的情形,對發生過嚴重學術不端問題的學位授予單位、存在人才培養和學位授予質量其他問題的學位授予單位加大抽評比例,規定當期評估輪次內學位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學位授權點必抽。

六、如何實現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與其他制度的有效銜接?

答: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我國學位授權審核制度和研究生培養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辦法》加強政策銜接和結果運用,打出質量保障組合拳,督促學位授予單位加強學科建設規劃、積極主動地落實質量保證主體責任,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提升研究生教育質量。一方面,與《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辦法》相關規定呼應,對學位授權點週期性合格評估中學位授予單位不得申請撤銷學位授權的情形作了明確規定,避免學位授權點“逃避”評估。另一方面,明確評估結果與“雙一流”建設、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學位授權點增列等其他政策挂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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