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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科研組織知識産權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解讀

2021-04-15 11:19 來源: 知識産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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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知識産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和中國科協聯合印發了《關於推動科研組織知識産權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知發運字〔2021〕7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對有關政策要點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産權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深刻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要加強關鍵領域自主知識産權創造和儲備”。知識産權保護工作關係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係高質量發展,關係人民生活幸福,關係國家對外開放大局,關係國家安全。科研組織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創新成果産出的重要源頭,加強知識産權工作是實現科研組織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推進科研組織創新成果轉化的關鍵舉措。圍繞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著力提升科研組織知識産權能力,對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現自主知識産權突破和高價值專利的産出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我國知識産權整體質量效益還不夠高,高質量高價值知識産權偏少。截止2020年底,我國職務發明專利擁有量佔國內發明專利擁有量的95.8%,其中,企業、大專院校、科研組織是最為主要的職務發明成果産出主體。近年來,國家知識産權局不斷強化對創新主體的知識産權工作分類指導,2013—2016年相繼出臺了企業、科研組織、高校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推動企業、科研組織和高校建立知識産權管理體系,以強化管理能力建設促進創新主體知識産權質量提升和效益運用。2020年2月,聯合國資委,面向中央企業出臺了推進中央企業知識産權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文件;聯合教育部、科技部,面向高校出臺了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政策文件。

此次,在深入調研科研組織知識産權工作實際需求的基礎上,國家知識産權局會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和中國科協,以支持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科研組織為目標,基於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強分類指導、統籌協調、精準施策,聯合製定出臺了《指導意見》,旨在推動科研組織全面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更好地服務科技工作者,充分發揮知識産權激勵科技創新、保障成果權益、支撐治理體系的制度性作用,推動科研組織高質量發展。

二、重要意義

《指導意見》的出臺對新時期科研組織知識産權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是有助於支撐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指導意見》強調科研組織要加強關鍵領域自主知識産權創造和儲備,圍繞國家重大專項實施若干專利導航項目,培育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的高質量高價值專利組合,推動專利與技術標準融合,掌握一批標準必要專利,加強事關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和保護,支持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科研組織,帶動行業和地方科研組織高質量發展。

二是有助於科研組織明確知識産權工作重點。《指導意見》強調科研組織要堅持知識産權保護導向,著力提升知識産權質量效益,加強知識産權風險防控,優化知識産權管理和運營機制,充分發揮知識産權激勵科技創新、保障成果權益、支撐治理體系的制度性作用,推動科研組織高質量發展。

三是有助於激發科研組織創新活力。《指導意見》強調要提高創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效率,探索知識産權權益分配改革,進一步擴大科研組織和科研人員自主權,改進知識産權歸屬制度,建立有效的知識産權收益激勵機制,鼓勵科研組織採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使項目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參與者合理分享創新收益,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有力促進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

三、總體要求

科研組織是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中堅力量。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是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推動現代化國家建設的關鍵途徑。《指導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推進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著力打通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提升科研組織知識産權綜合能力,提高創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效率,促進創新鏈、産業鏈、資金鏈、政策鏈深度融合,加快推進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支持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科研組織,帶動行業和地方科研組織高質量發展,促進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

《指導意見》強調知識産權在支撐科研組織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和實踐探索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是聚焦保護創新。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科研組織要堅持“四個面向”,圍繞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積極部署和統籌謀劃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支撐保障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二是深化改革發展。體制順則運行暢,機制活則效率高。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知識産權領域部署推動了一系列改革,要繼續抓好落實,做到系統集成、協同推進。要加快科研組織體制機制改革,根據科研組織不同類型精準施策,進一步擴大科研組織和科研人員自主權,建立健全知識産權權益分配激勵機制,強化知識産權制度運用和權利經營,促進創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動、高效配置。

三是優化戰略佈局。當前,我國正在從知識産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産權創造大國轉變,知識産權工作正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科研組織優化知識産權戰略佈局,牢牢把握知識産權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佈局優先、質量取勝,圍繞關鍵核心技術培育高質量高價值專利組合,形成與科研組織創新能力、技術市場前景相匹配的知識産權戰略佈局。

四是強化高效運用。科研組織知識産權工作的重點是運用,知識産權運用是促進科研組織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有效方式。科研組織要著力強化知識産權高效運用,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搭建科研組織知識産權運營體系,加強科研組織與各類創新主體和市場主體的深度合作,打造知識産權轉化運用新模式新機制,實現知識産權運用效益最大化。

四、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十二條任務,涵蓋知識産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和服務全鏈條,聚焦知識産權保護,強化知識産權轉化運用,提升知識産權風險防控能力,優化知識産權管理和運營機制,推動科研組織高質量發展。

一是堅持知識産權保護導向,強化創新全過程知識産權管理。科研組織要建立知識産權統籌協調機制,制定與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重點科研任務相適應的知識産權中長期目標,改革完善知識産權考核機制,推動知識産權管理深度嵌入創新活動全過程;深入開展科研項目專利導航,促進創新起點提高、創新效益提升、創新資源有效配置;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切實提升專利質量等。

二是加大知識産權運用力度,促進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科研組織要積極探索知識産權權益分配改革,使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合理分享創新收益;探索知識産權運營模式和專利開放許可,推動開展知識産權轉化運用;做好重點領域海外專利佈局,加強海外商標保護,提升國際競爭力。

三是提升知識産權風險防控能力,保障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科研組織要建立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從源頭上加強對科技創新成果的知識産權管理與服務;加大知識産權合規使用力度,加強合同中知識産權條款的審查,提高合同專業化水平和法律風險防控能力;健全知識産權風險管理制度,提升科研人員知識産權風險防範意識。

四是優化知識産權管理和運營機制,支撐科研組織高質量發展。科研組織要加強知識産權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産權管理制度,強化知識産權管理機制建設;加大知識産權人才培養力度,健全知識産權人才體系;探索設立多方投入的知識産權管理和運營基金,形成支持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全鏈條的基本保障。

五、組織實施

《指導意見》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引導、完善考核監測和拓寬轉化渠道四個方面加大組織實施力度。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國家知識産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和中國科協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加強對科研組織知識産權轉化運用和高質量發展的指導。各科研組織要主動作為,真正承擔起促進知識産權轉化的主體責任。

二是加強政策引導。在專利審查、專利導航、知識産權運營、知識産權信息服務、知識産權師評審等方面加強政策支持。

三是完善考核監測。國家知識産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和中國科協將定期公佈科研組織專利轉化實施情況,對專利運用情況進行監測。各科研組織做好知識産權轉化運用的備案,強化專利質量和轉化績效導向。

四是拓寬轉化渠道。充分利用國家知識産權運營服務體系,與中國科協“科創中國”、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等開展知識産權轉化運用合作。依託全國科學院聯盟,探索符合科研組織特點的知識産權運營模式,推動知識産權轉化運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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