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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登記管理條例,讓辦照更簡單!

2021-08-27 19:16 來源: “市説新語”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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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公佈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是我國第一部整合了所有市場主體登記規範、管理規則的行政法規。作為市場主體登記領域第一部統一法規,《條例》亮點紛呈。

一、提升登記便利度

1.辦理規則變統一。

《條例》將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進行了規範,

最終實現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登記管理制度的統一併軌。

2.登記服務更便利。

《條例》從辦理方式上,

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

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

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程度。

3.辦理時限再壓縮。

《條例》規定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事項原則上要實現當場辦理登記,

特殊情況不能當場登記的,

登記機關3到6個工作日必須辦結。

4.推行證照電子化。

《條例》將電子化登記法律化,

明確了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

推動實現登記全程線上辦理,便利市場主體的設立。

二、進一步精簡材料和登記環節

5.審查內容更明確。

《條例》明確登記機關的審查方式為形式審查。

僅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

登記機關在登記審查中的人力、時間成本得以減少。

6.申請材料更精簡。

《條例》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材料負擔,

從材料提交上,

明確登記機關能夠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市場主體登記相關信息,

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

7.住所要求更寬鬆。

《條例》明確,

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明確市場主體在同一登記管轄區域內的可以免於分支機構登記。同時,

網絡經營場所可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

著力降低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8.遷入遷出更便捷。

《條例》從遷移登記上,

明確直接向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且遷出地登記機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移交登記檔案。

9.登記情形有豁免。

《條例》明確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對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另行規定。

目前多數地方明確,

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

銷售農副産品、日常生活用品,

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

免於市場主體登記。

三、便利市場主體靈活經營

10.登出登記更簡易。

《條例》將簡易登出程序上升到法規層面。

簡易登出不需要提交清算報告,

用公示制度和信用承諾制度取代清算制度,

可以極大地降低退出成本,

足以保護市場主體可能存在的債權人。

11.經營困難可歇業。

《條例》首次設立了歇業制度,

允許公司適度休眠。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

四、引導市場主體更加誠信

12.防止虛假登記有辦法。

《條例》明確,加強了對虛假登記的預防管理,

要求市場主體實行實名登記,相關人員應當配合登記機關核驗身份信息。

同時,對於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商事登記的,

登記機關可以依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在完成調查、公示等程序後,

撤銷虛假市場主體登記,

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13.新型監管重信用。

《條例》著力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

強化企業責任意識,

增強企業自我約束機制,

發揮信用在經濟運行中的基礎性作用,

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註冊局策劃
中國市場監管報社製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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