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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家門口”的生活服務更優質——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讀《關於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若干意見》

2021-11-03 08:45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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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何要制定《意見》?生活性服務業的主要範疇和領域是什麼?怎樣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我國生活性服務業蓬勃發展

“生活性服務業是指滿足居民最終消費需求的服務活動。”該負責人説,生活性服務業涵蓋絕大部分政府承擔全部或部分供給責任的公共服務內容,同時也包括完全由市場供給的個性化、多樣化的居民消費、保障等相關服務;既有全體人民均等享有的免費服務,也有廣大群眾共需共享的普惠服務,還有居民自我消費享受的個性服務。

近年來,我國生活性服務業蓬勃發展,但也存在有效供給不足、便利共享不夠、質量標準不高、人才支撐不強、政策落地不到位等問題。

該負責人介紹,《意見》圍繞促進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從9個方面提出了30條任務措施,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重點任務和實施路徑,是各地各部門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以健康、養老、育幼、文化、旅遊、體育、家政等為代表的生活性服務業市場主體眾多,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該負責人説,推動生活性服務業不斷擴大供給、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特別是發展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性生活性服務,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發展格局,有利於有效擴大內需,形成強大國內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相互促進。

該負責人表示,服務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穩定器”和“助推器”,也是吸納就業最多的産業。生活性服務業是承載服務業就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生活性服務業吸納就業容量大、彈性高、方式活,就業結構與産業結構協調性不斷加強。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將挖掘和釋放就業潛力,面向城鄉基層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推動實現高質量就業。

發展群眾“家門口”生活服務

“聚焦群眾期盼,回應群眾關切,發展‘群眾身邊的生活性服務業’是制定出臺《意見》的重要政策導向。”該負責人説,《意見》突出堅持模式創新和資源下沉,進一步明確公益性基礎性生活性服務業內涵,分層分類加強服務供給,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務、普惠性生活服務與社區便民服務三大類。

《意見》提出,加強城鄉教育、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文化體育等領域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領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引入社會力量,發展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務。

該負責人表示,《意見》強調大力發展社區服務等群眾“家門口”的生活服務。推動公共服務機構、便民服務設施、商業服務網點輻射所有城鄉社區,推動社區物業延伸發展基礎性、嵌入式服務;推動大城市加快發展老年助餐、居家照護服務,力爭五年內逐步覆蓋80%以上社區。同時,激活社區服務功能,建設“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完善城市生活服務網點佈局、業態結構和服務功能,探索社區服務設施“一點多用”,探索建立社區生活服務“好差評”評價機制和質量認證機制。

加快補齊服務場地設施短板

場地設施短缺是各類市場主體普遍反映的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痛點問題,加快補齊服務場地設施短板至關重要。

該負責人介紹,為解決服務場地設施“租不到”“租不起”等難題,《意見》提出實施社區基礎服務設施達標行動,結合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和規劃新建居住區,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展社區基本服務設施面積條件達標監測評價。同時,面向薄弱環節,完善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服務設施。

該負責人表示,《意見》堅持“軟硬結合”,統籌考慮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配套支持。引導和支持各地補建社區“一老一小”、公共衛生、全民健身等服務設施,依法依規適當放寬用地和容積率限制,明確提供社區群眾急需服務的市場主體可以租賃普通住宅設置服務網點,支持大城市疏解騰退資源優先改造用於社區服務。推廣政府無償或低價提供場地設施、市場主體微利運營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務成本。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該負責人説,將結合相關部門職能職責,制定工作要點。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編制生活性服務業發展行動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措施。探索建立生活性服務業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常態化運行監測機制和多方參與評價機制,逐步形成信息定期發佈制度。(記者 劉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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