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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加計抵減,先進製造業企業這樣申請

2025-06-11 07:5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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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科技創新和製造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製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明確有關事項。

根據通知,進入2025年度名單的企業,應在2025年內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研發支出、研發人員、高新技術産品佔比符合國科發火〔2016〕32號文件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條件,企業從事製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佔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銷售額及製造業産品銷售額均不含增值稅。

對於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先進製造業企業名單》中,且當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仍有效的企業,于2025年4月30日起暫停享受政策。擬繼續申請進入2025年度名單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新申請進入2025年度名單的企業,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請,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

關於政策享受時限,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2025年內到期,且未在2025年內取得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2025年內到期,並在2025年內取得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2025年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政策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記者 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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