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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12:20:5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0-00033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經濟體制改革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6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0〕36號 發佈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0-00033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經濟體制改革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6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0〕36號

發佈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

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批復

國函〔2020〕36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於江西內陸高水平開放試驗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

二、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主動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積極參與長江經濟帶發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挖掘區域合作潛力,推動資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動,加快構建內外並舉、全域統籌、量質雙高的開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條內陸省份雙向高水平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的新路子。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抓緊編制並落實好具體實施方案,有力有序推進試驗區發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試驗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佈局、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幫助解決試驗區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跟蹤督促,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0年4月6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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