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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09:54: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1-00082 主題分類: 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工作\婦女兒童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8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發〔2021〕16號 發佈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1-00082

主題分類:

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工作\婦女兒童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8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發〔2021〕16號

發佈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的通知

國發〔202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開發佈)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

(2021—2030年)


前  言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業是偉大的。婦女是人類文明的開創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先後制定實施了三個週期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為優化婦女發展環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寫入黨的施政綱領,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內容,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機制,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婦女充分發揮“半邊天”作用,為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加速行動。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貢獻率明顯提升,社會地位顯著提高,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狀況得到極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途徑更加多元,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彰顯,發展環境日益優化。婦女事業和男女平等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新成就。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歷史性變化,婦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廣泛,婦女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婦女發展存在差距,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婦女民生保障力度還需加大。婦女在就業、人身財産、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權利的保障仍面臨現實困難。婦女參與國家和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針對婦女各種形式的歧視不同程度存在,性別平等觀唸有待進一步普及,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讓性別平等落到實處、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當前,我國正處於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更高水平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對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顯著增強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更高要求。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一個婦女免於歧視的世界,打造一個包容發展的社會,對推動全球性別平等事業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須在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科學規劃婦女全面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團結引領婦女建功新時代、奮進新征程。

依照憲法和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要求以及男女平等和婦女發展實際,參照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國際公約和文件宗旨,制定本綱要。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標準,充分發揮婦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半邊天”作用,保障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婦女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婦女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將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目標任務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專項規劃,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同部署、同落實,讓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婦女。

3.堅持男女兩性平等發展。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營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續的發展環境,縮小男女兩性發展差距。

4.堅持促進婦女全面發展。統籌兼顧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各方面的發展利益,有效解決制約婦女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婦女的均衡發展,協調推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5.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充分發揮婦女的重要作用,促進婦女積極投身高質量發展,踴躍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總體目標。

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得到深入貫徹落實,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創新完善。婦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週期健康服務,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素質能力持續提高。婦女平等享有經濟權益,經濟地位穩步提升。婦女平等享有政治權利,參與國家和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婦女平等享有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支持家庭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弘揚。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環境更為優化。法治體系更加健全,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展望2035年,與國家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婦女更好地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的光榮使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鬥。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全生命週期享有良好的衛生健康服務,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人均健康預期壽命提高。

2.孕産婦死亡率下降到12/10萬以下,城鄉、區域差距縮小。

3.婦女的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明顯提高。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適齡婦女宮頸癌人群篩查率達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篩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知識全面普及,促進健康孕育,減少非意願妊娠。

5.減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婦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不斷提升。婦女焦慮障礙、抑鬱症患病率上升趨勢減緩。

7.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婦女健康素養水平。

8.改善婦女營養狀況。預防和減少孕産婦貧血。

9.提高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比例,提高婦女體質測定標準合格比例。

10.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婦女健康的制度機制。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預防為主,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和“健康中國母親行動”,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深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統籌改革監管體制,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多渠道支持婦女健康事業發展。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關注婦女的特殊需求。

2.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以大中型醫院和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省、市、縣級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全面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應用,保障婦女兒童享有高質量的醫療保健服務。省、市、縣級依託現有醫療機構,全面加強危重孕産婦救治中心建設,強化危重孕産婦救治保障。強化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網絡。加強複合型婦幼健康人才和産科、助産等崗位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使用。

3.建立完善婦女全生命週期健康管理模式。針對青春期、育齡期、孕産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務。堅持保健與臨床結合,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發揮多學科協作優勢,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婦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為婦女提供宣傳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和應急救治等全方位衛生健康服務,提高婦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預期壽命。加強監管,促進婦幼健康新業態規範發展。

4.保障孕産婦安全分娩。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保持適宜生育間隔,合理控制剖宮産率。完善醫療機構産科質量規範化管理體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將孕産婦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孕産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加強對流動孕産婦的管理服務。為低收入孕産婦住院分娩和危重孕産婦救治提供必要救助。持續推進高齡孕産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産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産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制度。有效運行危重孕産婦救治網絡,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5.完善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體系和救助政策。提高婦女的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和能力,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推進適齡婦女人乳頭瘤病毒疫苗接種試點工作。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項目,促進70%的婦女在35—45歲接受高效宮頸癌篩查,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定期進行女職工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提高人群篩查率。加強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和診斷技術創新應用,提高篩查和服務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強化篩查和後續診治服務的銜接,促進早診早治,宮頸癌患者治療率達到90%以上。加強對困難患者的救助。

6.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識。在學校教育不同階段以多種形式開展科學、實用的健康教育,促進學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增強男女兩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倡導共擔避孕責任。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自主選擇權。落實基本避孕服務項目,加強産後和流産後避孕節育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預防非意願妊娠。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減少非醫學需要的人工流産。加強對女性健康安全用品産品的質量保障。規範不孕不育症診療服務。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

7.加強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防治。全面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孕産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産婦感染者治療率達到95%以上。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強艾滋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政策宣傳教育,提高婦女的防範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婦女感染者特別是流動和欠發達地區婦女感染者的醫療服務,提高隨訪率。為孕産婦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種形式的健康諮詢、心理和社會支持等服務。

8.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加強心理健康相關知識宣傳,根據婦女需要開展心理諮詢、評估和指導,促進婦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調適方法,預防抑鬱、焦慮等心理問題。在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重點關注青春期、孕産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婦女的心理健康。強化心理諮詢和治療技術在婦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應用。加大應用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人員培養力度,促進醫療機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規範服務。鼓勵社區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支持。

9.提升婦女健康素養。實施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加大婦女健康知識普及力度,建立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持續深入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規範發佈婦女健康信息,引導婦女樹立科學的健康理念,學習健康知識,掌握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等知識技能。提高婦女參與傳染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面向婦女開展控制煙草危害、拒絕酗酒、遠離毒品宣傳教育。引導婦女積極投身愛國衛生運動,養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0.提高婦女營養水平。持續開展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因地制宜開展營養和膳食指導,提高婦女對營養標簽的知曉率,促進婦女學習掌握營養知識,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營養不良和肥胖。面向不同年齡階段婦女群體開發營養健康宣傳信息和産品,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開展孕産婦營養監測和定期評估,預防和減少孕産婦缺鐵性貧血。預防控制老年婦女低體重和貧血。

11.引導婦女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行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引導婦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加入各類健身組織。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間操。鼓勵支持工會組織、社區開展婦女健身活動,不斷提高婦女的體育活動意識,培養運動習慣。

12.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科技支撐。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促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計算機倣真技術等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應用。實施婦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應用,加強醫療機構間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和上下聯動。促進婦女身心健康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發揮婦産疾病領域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作用。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進婦女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引領婦女做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文明風尚的倡導者、敢於追夢的奮鬥者。

2.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3.大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全面推進,教師和學生的男女平等意識明顯增強。

4.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提高到96%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並保持在92%以上。

6.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7.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的性別結構逐步趨於平衡。

8.大力培養女性科技人才。男女兩性的科學素質水平差距不斷縮小。

9.促進女性樹立終身學習意識,女性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10.女性青壯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面向婦女廣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促進婦女更加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厚植愛國情懷,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黨和國家事業大局,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力量。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將思想價值引領貫穿于教育教學及管理全過程和校園生活各方面,融入學校黨組織、共青團、少先隊各類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國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體現在教育工作全過程。增強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制定、修訂、執行和評估中,落實到各級各類教育內容、教學過程、學校管理中。加強對教材編制、課程設置、教學過程的性別平等評估。在師範類院校課程設置和教學、各級各類師資培訓中加入性別平等內容。

3.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適時出臺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指導意見。推動因地制宜開發性別平等課程,加強專題師資培訓。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確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法定監護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女童失學輟學問題。保障欠發達地區女童、留守女童、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以及殘疾女童的受教育權利和機會。支持學業困難女童完成義務教育,提高女童義務教育鞏固率。

5.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障女性特別是欠發達地區和農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權利和機會。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女性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科選擇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提高女性自主選擇能力,破除性別因素對女性學業和職業發展的影響。

6.促進女性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完善學歷教育與培訓並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優化專業設置,提供多種學習方式,支持女性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養複合型技術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國工匠。鼓勵職業院校面向高校女畢業生、女農民工、去産能分流女職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嚴格控制招生過程中的特殊專業範圍,強化監管,建立約談、處罰機制。保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採取激勵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等學科學生中的比例,支持數理化生等基礎學科基地和前沿科學中心建設,加強對基礎學科拔尖女生的培養。

8.大力提高女性科學素質。開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學知識教育、傳播與普及力度。開展女科學家進校園活動,發揮優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樣引領作用。引導中小學女生參加各類科普活動和科技競賽,培養科學興趣、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女大學生積極參與項目設計、社會實踐、創新創業、科技競賽等活動。深入實施農村婦女素質提升計劃,支持農村婦女參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9.大力加強女性科技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多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關注培養義務教育階段女生愛科學、學科學的興趣和志向。引導高中階段女生養成科學興趣和鑽研精神,支持有意願的女生報考理工類院校。加大女性創新型、應用型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女大學生參與科研項目,在實踐中培養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引導女性從事科學和技術相關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參與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機會。

10.為女性終身學習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開放靈活的終身學習體系,完善註冊學習、彈性學習和繼續教育制度,拓寬學歷教育渠道,滿足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關注因生育中斷學業和職業女性的發展需求。建立健全國家學分銀行和學習成果認定制度。擴大教育資源供給,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區和在線教育,為進城務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業女性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

11.持續鞏固女性青壯年掃盲成果,加大普通話推廣力度。完善掃盲工作機制,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消除女童輟學現象,杜絕産生女性青壯年新文盲。普通話培訓及各類職業培訓向欠發達地區婦女和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深化掃盲後的繼續教育。提高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12.加強女性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加強女子高校建設,推動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婦女研究及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培養具有跨學科知識基礎和性別平等意識的專業人才。加大對婦女理論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強跨學科研究,提高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重大研究項目中婦女或性別研究相關選題的立項比例。

13.構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促進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師生、同學關係,鼓勵學校設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騷擾的相關課程,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中小學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機制,高校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和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管理、預防排查、投訴受理和調查處置。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履行查詢法定義務,對不符合條件的教職人員進行處置。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鼓勵支持婦女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權利和機會得到保障。

2.促進平等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就業。

3.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左右。

4.促進女性人才發展。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0%,促進女性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水平。

5.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6.保障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和健康。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明顯降低。

7.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益,平等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徵用安置補償權益。

8.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農村低收入婦女群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9.婦女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作用充分發揮。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實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創新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創新制度機制,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權益,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為婦女充分參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2.加大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工作力度。全面落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法規政策,創造性別平等的就業機制和市場環境。對招聘、錄用環節涉嫌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依法懲處。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就業性別歧視自查自糾。發揮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提出糾正意見,或者向相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依法受理涉及就業性別歧視的訴訟。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協調監督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意識。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招錄(聘)和職工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發揮男女平等的示範引領作用。

3.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深化就業服務專項活動,促進婦女就業的人崗對接。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和新業態吸納婦女就業的功能,支持婦女參與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加大幫扶力度,多渠道幫助就業困難婦女實現就業。扶持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産業發展,提高組織化程度,促進各族婦女就地就近就業。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創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鼓勵外出務工婦女返鄉創業,支持有意願的婦女下鄉創業。創新金融、保險産品和服務模式,拓寬婦女創業融資渠道。

4.促進女大學生就業創業。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服務,引導女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提升就業能力。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支持政策,高校和屬地政府提供不斷線的就業服務,拓寬女大學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鼓勵女大學生到基層、中小微企業或新經濟領域就業。推廣女大學生創業導師制,開展女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支持女大學生創業。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女畢業生提供就業幫扶。

5.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提升婦女職業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不斷提高婦女在高新技術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比例。逐步消除職業性別隔離,提高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擴大農村婦女轉移就業規模,縮小男女轉移就業差距。

6.加強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相關政策,強化制度保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參與科技決策諮詢、拓展科研學術網絡、提升國際影響力和活躍度,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培養高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激勵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立足崗位銳意創新。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專業知識、科研管理、創新創業等的培訓。加強典型宣傳,發揮榜樣引領作用。

7.縮小男女兩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進女性對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産要素的掌握和應用,提高女性職業競爭力。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資源制度,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陞通道。探索開展薪酬調查,加強對收入的分性別統計,動態掌握男女兩性收入狀況。

8.改善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狀況。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健康宣傳教育,加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宣傳執行力度,提高用人單位和女性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産意識。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職業健康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範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以及勞動安全和職業健康監督。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女職工經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護,落實哺乳時間和産假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加強職業防護和職業健康監督保護,保障女職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生産工藝的危害。

9.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範用工行為,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推動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加強勞動保障法律監督。指導用人單位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執法措施。加強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加大對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推動有條件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設立女職工維權仲裁庭,依法處理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

10.為女性生育後的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禁止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資、惡意調崗、予以辭退、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推動落實生育獎勵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為女性生育後回歸崗位或再就業提供培訓等支持。高校、研究機構等用人單位探索設立女性科研人員生育後科研回歸基金。推動用人單位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哺乳室、孕婦休息室等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託管服務。

11.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各項經濟權益。在農村土地承包工作中,依法保障農村婦女權益。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確保應登盡登。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産管理制度,規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辦法,完善包括徵地補償安置在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産收益內部分配機制,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産股權量化、權益流轉和繼承等各環節,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家庭成員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和收益權。保障進城落戶女農民的經濟權益。暢通經濟權益受侵害農村婦女的維權渠道。

12.支持脫貧婦女穩定增加收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扶持發展適合城鄉低收入婦女自主發展的手工編織、農村電商等特色産業項目。通過致富帶頭人培育、幫扶車間建設和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農村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致富。

13.支持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積極發揮婦女在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大力開展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建設,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發揮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等平臺作用,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高素質女農民培育,引導女農民爭做鄉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藝人、農技協領辦人和新型農業經營管理能手。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提升參與水平。

2.中國共産黨女黨員保持合理比例。中國共産黨各級黨員代表大會中女黨員代表比例一般不低於本地區黨員總數中女性比例。

3.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會委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領導班子中的女幹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幹部佔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國家機關部委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部門領導班子中的女幹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幹部佔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7.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8.村黨組織成員、村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區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區居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10.鼓勵支持女性參加社會組織、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

策略措施:

1.加大對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重要作用,破除制約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障礙,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水平與婦女地位作用相適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各級領導幹部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意識,把推動婦女參政納入重要議程,提出目標舉措。採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政工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婦女參與社會事務和民主管理的意識和能力。開展女性領導幹部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培訓。鼓勵高校開設領導力相關課程,培養年輕女性的政治素養及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意識。加大基層婦女骨幹培訓力度,提高婦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參與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等自治組織,推進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實現全覆蓋並有效運行,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探索打造婦女網上議事平臺,引導婦女積極、有序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和基層民主協商。

3.重視發展中國共産黨女黨員。面向婦女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擴大黨的婦女群眾基礎,培養對黨的感情,深化對黨的認識,引導擁護黨的主張,激發婦女入黨的政治意願。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注重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充分關注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敢於擔當、實績突出的優秀婦女,確保黨員代表大會中女黨員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比例。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産一線推薦人大代表女性候選人,候選人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並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

5.加大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力度。培養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女幹部,促進女幹部不斷增強學習本領、政治領導本領、改革創新本領、科學發展本領、依法執政本領、群眾工作本領、狠抓落實本領、駕馭風險本領。優化女幹部成長路徑,注重日常培養和戰略培養,為女幹部參加教育培訓、交流任職、挂職鍛鍊創造條件和機會。注重從基層、生産一線培養選拔女幹部,注重選拔女幹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注重保持優秀年輕幹部隊伍中女幹部的合理比例。落實女幹部選拔配備的目標任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現應配盡配。保障婦女在幹部錄用、選拔、任(聘)用、晉陞、退休各環節不因性別受到歧視。

6.推動婦女積極參與事業單位決策管理。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本單位黨建和群團組織建設,促進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的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事業單位女職工比例相適應。在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確保婦女在崗位晉陞、職員晉級、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7.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將女幹部選拔配備納入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採用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推薦等方式,促進優秀婦女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促進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適應,支持女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涉及女職工權益的事項,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意見,依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8.推動婦女有序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注重從女致富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女大學生村官、女退休幹部職工等群體中培養選拔村(社區)幹部。在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中,通過提名確定女性候選人、女性委員專職專選、女性成員缺位增補等措施,提高村(居)委會成員、村(居)委會主任中的女性比例。組織婦女積極參與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制定修訂,開展協商議事活動。促進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中的女性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9.支持引導婦女參加社會組織。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加大對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以女性為主要從業人員的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加強支持和指導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並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協商。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成為社會組織成員或從業人員,加強對社會組織女性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注重發現培養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

10.發揮婦聯組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履行代表婦女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職責,強化婦聯組織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關促進男女平等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中,充分聽取婦聯組織意見和建議。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險參保率。

3.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適度。

4.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參保人數,落實相關待遇保障。

6.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困難婦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婦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續提高,重點向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

8.建立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和長期照護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對失能婦女的照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9.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重點為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提供幫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婦女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定修訂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健全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中,關切和保障婦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續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支持靈活就業女性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實現應保盡保,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建立國家級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信息庫,加強社會保障分性別統計、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

2.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制度。鞏固提高生育保險覆蓋率,完善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用支付及生育津貼政策。妥善解決婦女在就業和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保障問題。提高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成效。加強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保障。

3.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推動女職工和城鄉女性居民持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滿足婦女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作用,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做好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婦女醫療救助。推進建立女職工醫療互助,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宮頸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建立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斷增加婦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促進婦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養老保險權益。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全體職工建立企業年金,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提高婦女養老保險水平。

5.保障女性失業保險權益。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提高女職工特別是女農民工的參保率。保障符合條件的失業女職工按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強化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功能,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適時制定特殊時期失業保障政策,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勞動者提供失業保障。

6.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增強工傷保險預防工傷、保障生活、促進康復的功能,推進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將新業態就業婦女納入保障範圍。督促用人單位特別是高風險行業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確保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7.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推進法律實施,強化政策銜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救助制度,健全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確保符合條件的婦女應救盡救。鼓勵、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為生活困難婦女提供救助幫扶。推動建立統一的救助信息平臺,加強社會救助分性別統計,精準識別救助對象。

8.更好滿足婦女群體的社會福利需求。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落實各項補貼待遇,逐步提升老年婦女福利水平。完善殘疾人補貼制度,動態調整、合理確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擴大適合殘疾婦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供給。

9.保障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結合服務能力適當拓展服務對象,重點為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養服務。促進養老機構提供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提高老年婦女生活照料、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水平。支持社會力量擴大普惠型養老服務供給,支持鄰里之間的互助性養老。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養老服務隊伍。

10.探索建立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失能婦女按規定納入保障範圍,妥善解決其護理保障問題。加強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與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有機銜接。探索建立相關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提高護理服務質量。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護培訓、心理疏導等支持。

11.提高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水平。開展農村留守婦女關愛行動。對農村留守婦女進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以縣級為單位的信息臺賬。積極為農村留守婦女創業發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支持農村留守婦女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鄉村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完善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不斷拓展對婦女群體的關愛服務,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重點為生活困難、殘疾、重病等婦女群體提供權益保護、生活幫扶、精神撫慰等關愛服務。

(六)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弘揚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地生根。

2.建立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功能,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

4.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支持婦女成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設者、倡導者。

6.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7.倡導和支持男女共擔家務,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

8.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不斷提升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

9.促進夫妻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責任,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策略措施:

1.促進家庭成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熏陶、實踐養成,宣傳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等家庭美德,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家風、革命前輩紅色家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代家風,營造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環境,實現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自覺把家庭夢融入中國夢。

2.制定出臺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完善人口生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完善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等政策,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發展能力。完善産假制度,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建立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

3.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加快完善養老、家政等服務標準,推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服務,滿足家庭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幫扶保障力度,加強對退役軍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完善社區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服務網絡。發展數字家庭。

4.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履行家庭和社會責任。增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千千萬萬家庭的好家風支撐起全社會的好風氣。

5.鼓勵支持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發揮獨特作用。深化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勵婦女帶領家庭成員積極參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參與綠色家庭創建,提升健康素養,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杜絕浪費。推進平安家庭、無煙家庭建設。

6.促進婚姻家庭關係健康發展。面向家庭開展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促進男女平等觀念在婚姻家庭關係建設中落實落地,倡導夫妻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開展戀愛、婚姻家庭觀念教育,為適齡男女青年婚戀交友、組建家庭搭建平臺,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婚姻家庭關係輔導等“一站式”服務。廣泛開展生育政策宣傳。推進移風易俗,保障各民族婦女的婚姻自由,抵制早婚早育、高價彩禮等現象,選樹宣傳婚事新辦典型,引導改變生男偏好,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網絡等婚戀活動和服務的規範管理。

7.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發揮綜治中心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強化銜接聯動,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推進縣(市、區、旗)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人民調解員隊伍,搭建“互聯網+”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平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多元便捷服務。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

8.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促進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持續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增強家庭照護能力,研發家務勞動便利化産品。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探親假、職工帶薪休假、配偶陪産假等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實施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制度,創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

9.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鼓勵子女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為長期照護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喘息服務”。督促用人單位保障贍養義務人的探親休假權利,推動建立子女護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發展銀發經濟,推進智慧健康養老,滿足老年婦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産權利。

10.增強父母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推進家庭教育立法及實施,促進父母共同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創造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和發展的家庭環境。開展宣傳培訓,幫助父母樹立科學家庭教育理念,摒棄“重智輕德”等觀念,掌握科學知識和方法,注重言傳身教,關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鼓勵父母加強親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長。

(七)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引導婦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提升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城鄉社區、進家庭。

3.健全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

4.全面提升婦女的媒介素養,提高婦女利用信息技術參與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5.提高婦女的生態文明意識,促進婦女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和踐行者。

6.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提升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

7.穩步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標準化建設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8.婦女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不斷提高,作用得到發揮,特殊需求得到滿足。

9.廣泛參與婦女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我國在國際婦女事務中的影響力。

策略措施: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領婦女,持續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主流媒體、婦女之家等陣地作用,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弘揚黨和人民在各個歷史時期奮鬥中形成的偉大精神,激發婦女的歷史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通過教育聯絡服務,凝聚青年女性、知識女性、新興産業從業女性和活躍在網絡空間中的女性。通過培養、評選、表彰、宣傳婦女先進集體和個人,激勵婦女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通過深化東中部地區與西部民族地區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促進各族婦女廣泛交往深度交融。

2.開展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先進性別文化宣傳教育。將構建先進性別文化納入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制度體系。大力宣傳新時代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宣傳優秀婦女典型和性別平等優秀案例。推動各級幹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機關、學校、企業、城鄉社區、家庭以多種形式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讓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標準。

3.促進婦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産品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將婦女參與程度和滿意度納入文明城市評選內容。引導婦女在文明單位創建中愛崗敬業,爭做文明職工。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鄉婦女。

4.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培訓、評估和監管。開展對文化傳媒工作者和傳媒相關專業學生的性別平等培訓,提升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傳播能力。加強對公共文化産品和傳媒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監測和監管,吸納性別專家參與相關評估,消除網絡媒體、影視産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現的歧視貶抑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規範網絡名人和公眾賬號傳播行為。完善違規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優化線上輿情預警和線下評估處置機制。

5.引導婦女提高媒介素養。利用婦女之家、圖書館、網絡課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加強婦女網絡素養教育,提升婦女對媒介信息選擇、判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婦女網絡安全意識和能力,消除性別數字鴻溝。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引導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網絡,提升自我保護能力,防止網絡沉迷。重點幫助老年婦女、困難婦女和殘疾婦女群體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開展爭做“巾幗好網民”活動,推動婦女弘揚網上正能量。

6.充分發揮婦女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廣泛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引導婦女樹立生態文明意識,提高環境科學素養,掌握環境科學知識,提升婦女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引領綠色生産生活,養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支持婦女參與生態環境治理。

7.持續改善婦女生活的環境質量。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開展環境污染因素影響研究,監測分析評估環境政策、基礎設施項目、生産生活學習環境等對婦女健康的影響。推進城鄉生活環境治理,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開發利用清潔能源,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産品。

8.為城鄉婦女享有安全飲水提供保障。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水源保護。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守護飲水安全命脈。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為婦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加強符合婦女需求的衛生廁所建設。推進城鎮公共廁所改造,完善落實城鎮公共廁所設計標準,推動將男女廁位比例規範化建設和達標率納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的評選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穩步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推動旅遊景區、商場、客運樞紐和服務區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

10.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關切婦女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婦女及困難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相關應急預案和規劃制訂中統籌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障女性衛生用品、孕産婦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應對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指導培訓,提高婦女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引導婦女積極參與防災減災工作。

11.積極促進國際婦女事務交流與合作。認真履行關於促進男女平等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國際公約和文件,積極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涉及性別平等相關目標。參與全球促進性別平等事業,提升我國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開展國際交流合作,促進婦女發展交流互鑒,講好中國婦女發展故事,宣傳中國婦女事業發展成就。積極主辦和參與涉及婦女議題的各類國際會議,推動發展婦女民間外交,持續打造我國婦女人文交流品牌,在國際舞臺上展現中國形象。支持婦女投身“一帶一路”建設,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發揮重要作用。

12.發揮婦聯組織在營造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健全完善引領服務聯絡婦女的工作機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凝聚婦女人心。聯合中央主流媒體,依託婦聯全媒體,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半邊天”作用。加強婦女輿情尤其是網絡輿情監測,對錯誤觀點言論及時發聲,協調督促處置,正面引導輿論,優化有利於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八)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健全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體系。

2.促進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規範化建設和有效運行。

3.提高婦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婦女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作用。

4.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嚴厲打擊拐賣婦女、性侵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6.提升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治意識,有效遏制針對婦女的性騷擾。

7.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8.保障婦女在家庭關係中的財産所有權、繼承權,保障婦女對婚姻家庭關係中共同財産享有知情權和平等處理權。

9.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進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到法治中國建設全過程。適時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刑法、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體系。加大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加強執法檢查和督查督辦,保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獲得公平公正處理。促進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公益訴訟。將保障婦女權益相關內容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的男女平等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加強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健全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和縣(市、區、旗)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範圍,規範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後評估的制度化建設。開展性別平等評估相關培訓,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

3.提升婦女法治意識和參與法治中國建設的能力。深入開展民法典等專項普法活動,面向婦女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引導婦女自覺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動。充分發揮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婦聯組織、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者以女性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會組織等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力度。健全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適時出臺落實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解釋、指導意見或實施細則,發佈反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或指導性案例。推動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出臺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規。加強宣傳教育、預防排查,建立社區網格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機制。完善落實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機制,強化相關主體強制報告意識,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加大接處警工作力度,開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誡書情況統計。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及時簽發人身保護令,提高審核簽發率,加大執行力度。加強緊急庇護場所管理,提升庇護服務水平。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心理撫慰和生活救助,幫助其身心康復。加強對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開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蹤回訪。加強反家庭暴力業務培訓和統計。

5.堅決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完善落實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於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以及婦女的防範意識和能力。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夥。整治“買方市場”,及時解救被拐婦女並幫助其正常融入社會。打擊跨國跨區域拐賣婦女犯罪。

6.加大對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網絡治理,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依法加大對強迫、引誘幼女和智力殘疾婦女賣淫的打擊力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常態化整治機制,鼓勵群眾監督和舉報涉黃違法犯罪行為。

7.有效控制和嚴厲懲處強姦、猥褻、侮辱婦女特別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殘疾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防性侵教育,提高婦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識和能力。建立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多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和侵權案件推進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避免受害婦女遭受“二次傷害”。建立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和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加強對受害婦女的隱私保護、心理疏導和干預。

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推動完善防治性騷擾相關立法。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範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示範指引作用。預防和制止公共場所和工作、學習等場所發生的性騷擾,在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相關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暢通救濟途徑。

9.保障婦女免遭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加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加強對網絡淫穢色情信息的監管和查處,依法打擊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生産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猥褻、侮辱、誹謗、性騷擾、散佈謠言、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平臺的規範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嚴厲打擊採取非法網絡貸款、虛假投資、諮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違法犯罪行為。

10.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處理中依法保障婦女的財産權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産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保障婦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産、子女平等繼承遺産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産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産、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生活困難婦女獲得經濟幫助、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融合發展,為婦女特別是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落實法律法規對婦女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訴訟代理和維權指導服務。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類社會組織和專業律師、基層法務工作者隊伍建設。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難婦女能夠獲得司法救助。

12.發揮婦聯組織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健全聯合約談、聯席會議、信息通報、調研督查、發佈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動保障婦女權益法律政策的制定實施。加強“12338”婦女維權熱線建設,暢通婦女有序表達訴求的渠道。及時發現報告侵權問題,依法建議查處性別歧視事件或協助辦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配合打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受侵害婦女提供幫助。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綱要組織實施全過程。貫徹黨中央關於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推進綱要實施。

(二)落實綱要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綱要實施工作機制。國務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綱要實施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綱要相關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三)加強綱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中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將綱要實施以及婦女事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綱要實施,實現婦女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四)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省級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以及上一級婦女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省、市、縣級規劃頒布後1個月內報送上一級婦兒工委辦公室。中央及地方承擔綱要(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並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完善實施綱要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綱要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綱要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綱要實施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綱要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一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製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和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綱要實施示範制度,充分發揮示範單位以點帶面、示範帶動作用。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綱要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

(六)加強婦女發展經費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將實施綱要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婦女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婦女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婦女事業。

(七)堅持和創新實施綱要的有效做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構建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婦女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婦女發展的民生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動綱要實施的作用。開展國際交流合作,交流互鑒經驗做法,講好中國婦女發展故事。

(八)加強綱要實施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有關內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幹部學習內容,將實施綱要所需知識納入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綱要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促進機構職能優化高效,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綱要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九)加大綱要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婦女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綱要內容和綱要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有利於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十)加強婦女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婦女發展專家隊伍建設,依託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婦女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廣泛深入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一)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綱要實施。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等工作。鼓勵婦女參與綱要實施,提高婦女在參與綱要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綱要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並逐步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方案。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綱要實施進展和婦女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綱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判綱要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經驗做法,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監測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評估方案的審批、監測評估報告的審核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實施情況統計監測的人員參加,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實施的人員參加,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相關部門就婦女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分性別統計監測。規範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調整擴充婦女發展統計指標,推動納入國家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分性別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國家、省、市三級建立完善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支持縣級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婦女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範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豐富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監測評估方案和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佈機制。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完成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預警,對評估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提出對策建議。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綱要實施,實現綱要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

(2021—2030年)


前  言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當代中國少年兒童既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經歷者、見證者,更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生力軍。促進兒童健康成長,能夠為國家可持續發展提供寶貴資源和不竭動力,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先後制定實施三個週期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為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了重要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培養好少年兒童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大力發展兒童事業,保障兒童權利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兒童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兒童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截至2020年底,嬰兒、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從2010年的13.1‰、16.4‰下降到5.4‰、7.5‰;學前教育毛入園率從2010年的56.6%上升到85.2%,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從2010年的91.1%上升到95.2%,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從2010年的82.5%上升到91.2%;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得到更多關愛和保護。兒童發展和兒童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新成就。

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我國兒童事業發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貫徹兒童優先原則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兒童思想引領需要進一步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要持續推進,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差距需要進一步縮小,基層兒童保護和服務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科技進步和生活方式變革給做好兒童工作帶來新挑戰,兒童事業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當前,我國正處於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兒童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擘畫了美好前景。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要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造就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引領億萬兒童勇擔新使命、建功新時代。

依據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國兒童發展的實際情況,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國際公約和文件宗旨,制定本綱要。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於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握兒童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對兒童發展的優先保障。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全面發展。

4.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創造公平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於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普遍形成,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兒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和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友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展望2035年,與國家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兒童優先原則全面貫徹,兒童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廣大兒童成長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至3.0‰、5.0‰和6.0‰以下,地區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4.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0%以上。

7.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8.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10%和5%以下,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9.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10.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達到60%以上。

11.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涵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投入力度,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兒童健康事業發展,逐步實現基本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推動婦幼健康信息平臺與電子健康檔案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婦幼健康統計調查制度,推行“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完善婦幼健康大數據,加強信息互聯共享,實現兒童健康全週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慧化。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範縣”創建活動。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構建國家、區域、省、市、縣級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以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省、市、縣級均各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建立完善以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依託家庭、社區、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加大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促進兒童養成健康行為習慣。構建全媒體健康知識傳播機制。發揮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作用。推進醫療機構規範設置“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預防和制止兒童吸煙(含電子煙)、酗酒,保護兒童遠離毒品。

4.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範化訪視工作,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産科、新生兒科質量規範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依託現有機構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強化危重新生兒救治保障。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加強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諮詢,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強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産前篩查和診斷能力,推動圍孕期、産前産後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協作,規範服務與質量監管。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促進早篩早診早治。加強地中海貧血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加強出生缺陷監測,促進出生缺陷防治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紮實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推進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及孤獨症等五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提高兒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增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幼兒園及托育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保健設備。加強對孤兒、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強化兒童疾病防治。以早産、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異常、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25%以內。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阻斷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開發治療惡性腫瘤等疾病的特效藥。科學合理制定罕見病目錄,加強罕見病管理。推廣應用中醫兒科適宜技術。

8.加強兒童免疫規劃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維持較高水平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支持多聯多價等新型疫苗研製。加強疫苗研製、生産、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相關政策。

9.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推廣入戶家訪指導等適合農村邊遠地區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模式。

10.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産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實施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加強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母嬰設施建設,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普及為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開展兒童生長髮育監測和評價,加強個性化營養指導,保障兒童營養充足。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兒童超重和肥胖。加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標簽體系。

11.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動建立兒童視力電子檔案。減輕學生學業負擔,指導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糾正不良讀寫姿勢。保障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室內採光、照明和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用眼護眼知識並引導兒童科學用眼護眼。教育兒童按需科學規範合理使用電子産品。確保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於1小時。

12.增強兒童身體素質。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保障兒童每天至少1小時中等及以上強度的運動,培養兒童良好運動習慣。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落實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餘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政策,支持學校向體育類社會組織購買課後體育服務。進一步加大戶外運動、健身休閒等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安排兒童作息,保證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達到10小時、初中生達到9小時、高中生達到8小時。

13.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諮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絡。中小學校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養兒童珍愛生命意識和自我情緒調適能力。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心理髮展需要。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異常的能力,加強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諮詢及專科門診建設。大力培養兒童心理健康服務人才。

14.為兒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觀念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係。將性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增強教育效果。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階段和發展特點開展性教育,加強防範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保護就診兒童隱私。設立兒童性健康保護熱線。

15.加強兒童健康領域科研創新。圍繞兒童重大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強兒科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發揮兒科醫學領域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要作用。鼓勵兒童用藥研發生産,加快兒童用藥申報審批工作。完善兒童臨床用藥規範,藥品説明書明確表述兒童用藥信息。擴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兒科用藥品種和劑型範圍,探索制定國家兒童基本藥物目錄,及時更新兒童禁用藥品目錄。推動兒童健康科技國際交流合作。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3.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5.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

7.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提高對學生欺淩的綜合治理能力,預防和有效處置學生欺淩。

9.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洩露隱私等問題。

10.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産品、開展評估等策略,創建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安全環境。開展安全自護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的安全意識,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技能,培養兒童安全行為習慣。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開展兒童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教育活動。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加大兒童傷害防控領域立法和執法力度。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國家、地方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並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3.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加強看護,保證兒童遠離危險水體。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加強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遊樂場所、船隻等安全管理並配置適用於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

4.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完善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産和銷售監管。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5.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使用窗戶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用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等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中毒。預防嬰幼兒窒息,提升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規範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動物咬傷。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的防災避險技能。

6.加強兒童食品安全監管。完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抽檢監測及不合格食品處罰力度。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體用餐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加強校內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7.預防和減少産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強化産品質量安全監管。健全兒童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完善産品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兒童玩具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鼓勵制定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部分兒童用品依法實施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産品的違法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産品安全問題。加強對産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産品召回工作。杜絕“毒跑道”、“毒校服”,保障遊戲遊藝設備及大型遊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電動扶梯、旋轉門等設施設備。

8.預防和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宣傳倡導對兒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眾的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國家、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建立防控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臺,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的強制報告責任。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針對兒童的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對學生欺淩的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淩綜合治理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淩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等工作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淩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淩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淩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中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佈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依法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佈者賬號註冊服務。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實施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電子身份認證,完善遊戲産品分類、內容審核、時長限制等措施。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

11.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提升看護人、教師緊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完善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12.完善監測機制。建立健全國家和地方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監測體系,通過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數據,促進數據規範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數據共享、分析、評估和利用工作機制。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並保持在90%以上。

3.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提高到96%以上。

4.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並保持在92%以上。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得到根本保障。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進一步提高。

6.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7.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係和同學關係。

9.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引領學生堅定理想信念,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社會主義,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智育水平,發展學生終身學習能力,促進思維發展,激發創新意識。堅持健康第一,深化體教融合,幫助學生磨練堅強意志、鍛鍊強健體魄。改進美育教學,提升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加強勞動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形成良好勞動習慣,培養勤儉、奮鬥、創新、奉獻的勞動精神。

2.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上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教育。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完善各教育階段財政補助政策。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學。

3.培養兒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加強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勞動教育,養成良好道德品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形成積極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質。中小學、幼兒園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完善德育工作體系,深化課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協同育人。創新德育工作形式,豐富德育內容,增強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

4.全面推進教育理念、體系、制度、內容、方法創新。嚴格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提高教學質量。完善教材編寫、修訂、審查、選用、退出機制。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推行啟髮式、探究式、參與式、合作式教學。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培養體系。提升校園智慧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務教育教學和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在線輻射農村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加快發展適合不同學生的信息化自主學習方式,滿足個性化發展需求。提高民族地區教育質量和水平,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

5.逐步推進學前教育全面普及。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重點補齊人口集中流入地、農村地區、欠發達地區、民族地區以及城市薄弱地區的普惠性資源短板,基本實現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覆蓋。加強學前幼兒普通話教育,推進學前學會普通話。嚴格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政策,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村集體舉辦公辦幼兒園。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公辦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非營利性民辦園收費監管,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注重科學保教,建立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測體系,堅決克服和糾正“小學化”傾向,全面提升保教質量。

6.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科學規劃佈局城鄉學校建設,落實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學校規定,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農村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

7.進一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發展需要。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深化職普融通。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建設一批優秀中職學校和優質專業,放寬中職招生地域限制。完善高中階段學生資助政策。

8.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推進適齡殘疾兒童教育全覆蓋,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堅持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全面推進融合教育。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進一步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推進孤獨症兒童教育工作。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完善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政策。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在特殊教育學校大力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9.提高兒童科學素質。實施未成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教育全過程,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完善課程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激發學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培養兒童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有創新潛質的學生個性化發展。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活動。廣泛開展社區科普活動。加強專兼職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隊伍建設。完善科學教育質量和未成年人科學素質監測評估。

10.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體系。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落實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標準。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類型教育特點,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完善初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

11.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引導教師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職業道德修養,堅守教書育人職責。完善教師資格準入制度,著力解決教師結構性、階段性、區域性短缺問題。加強教師進修培訓,提高基本功和專業能力。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培養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

12.開展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學校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係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係。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優化學生學習、生活條件,推進校園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為學生提供安全飲用水、衛生廁所和適合身高的課桌椅,改善學校用餐和學生寄宿條件。培育和豐富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

13.堅持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加強家園、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家庭教育經驗。統籌社會教育各類場地、設施和隊伍等資源,豐富校外教育內容和形式,鼓勵兒童積極參與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勞動等實踐活動,參與日常生活勞動、生産勞動和服務性勞動,幫助學生深入了解國情、社情、民情。增強校外教育公益性。加強校外教育理論研究。規範校外培訓,切實減輕學生課外培訓負擔,嚴格監管面向低齡兒童的校外網絡教育培訓。充分發揮中小學校課後服務主渠道作用,完善中小學課後服務保障機制和措施,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于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科協、關工委等組織的育人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升兒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

2.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兒童的公共服務需求得到公平滿足。

3.鞏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兒童基本醫療權益。

4.構建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加快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托育機構和托位數量持續增加。

6.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7.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8.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9.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的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開通並有效運行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

10.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11.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明顯壯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積極推進兒童福利立法。逐步建成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兒童保障力度。完善兒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兒童福利標準。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提升兒童生活質量。

2.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可及性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完善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欠發達地區、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遊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推進採取年齡標準優先、身高標準補充的兒童票價優待政策。

3.做好兒童醫療保障工作。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做好低收入家庭兒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工作。做好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患兒醫療救助。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並推廣適宜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險産品,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合力降低患兒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4.推進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鞏固脫貧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實施成果。穩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完善膳食費用分攤機制。加強3—5歲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工作,實施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構建從嬰兒期到學齡期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編制托育服務發展專項規劃,強化政策引導,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推動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示範托育服務機構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提供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依法逐步實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制定完善托育服務的標準規範,加強綜合監管,推動托育服務規範健康發展。

6.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明確保障對象,規範認定流程,合理確定保障標準。暢通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孤兒安置渠道。落實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責任。完善兒童收養相關法規政策,引導鼓勵國內家庭收養病殘兒童。健全收養評估制度,建立收養狀況回訪監督制度,加強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推動收養工作高質量發展。

7.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兒童殘疾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率,為有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輔助器具、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促進康復輔助器具提質升級。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規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教育輔導、康復訓練等服務。

8.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落實流浪兒童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流出地縣級政府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相關社會保障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進一步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強化縣、鄉級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常態化開展寒暑假特別關愛行動,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加強與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聯絡溝通提供支持。落實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相關政策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10.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挂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以社區為依託、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區。

11.提高兒童之家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統籌、多方參與、共同建設兒童之家的工作格局,鞏固提高兒童之家覆蓋率。完善兒童之家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管理規範,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發揮社區兒童主任和婦聯執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證兒童之家服務時長,拓展服務內容,確保服務安全,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資質的相關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充分發揮兒童之家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兒童保護中的作用。

12.建立健全基層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市、區、旗)、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兒童保護機制。督促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強化主動報告意識,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強制報告義務。開通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探索完善接報、評估、處置、幫扶等一體化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序,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13.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和基層兒童工作隊伍服務能力。推進承擔集中養育職能的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推進兒童養育、康復、教育、醫療、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整合縣級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相關機構職能,為臨時監護情形未成年人、社會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提供服務。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工作標準。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的工作職責,加大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工作者培訓力度,提高服務能力。

14.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保護和服務工作。通過政府委託、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積極培育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和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引導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提供服務。加強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技能水平。引導社會資源向欠發達地區傾斜,扶持欠發達地區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發展。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4.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5.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係。

6.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指導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7.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8.提升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落實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將立德樹人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將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幫助兒童開拓視野、認識社會,通過身邊人、身邊事,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厚植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從小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兒童為本,尊重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保障兒童休息、鍛鍊、閒暇和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鍊、勞動實踐、休息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並採納兒童的合理意見。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

3.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創造良好家庭環境,滿足兒童身心發展需要,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幫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樹立科學育兒理念和正確成才觀,掌握科學育兒方法,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禁止對兒童毆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根據不同需求為家庭提供分類指導和福利保障。

4.用好家風培養熏陶兒童。發揮父母榜樣和示範作用,教育引導兒童傳承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踐行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産品。引領兒童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

5.培育良好親子關係。引導家庭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支持家庭開展親子遊戲、親子閱讀、親子運動、親子出遊等活動。指導幫助家庭調適親子關係,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鼓勵支持各類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以及城鄉社區兒童之家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加強親子閱讀指導,培養兒童良好閱讀習慣。分年齡段推薦優秀兒童書目,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鼓勵社區圖書室設立親子閱讀區。

6.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依託現有機構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統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依託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家庭教育指導課程。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社區(村)支持協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

7.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保障。推進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推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並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規範家庭教育服務市場。加強家庭教育服務行業自律,研究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行業認證體系。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願服務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推進家庭教育立法及實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正常。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落實産假制度和生育津貼,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加強住房等支持政策,減輕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將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支持與保障作為家庭支持政策的優先領域。加快完善家政服務標準,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託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9.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充分發揮學術型社會組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機構開設家庭教育專業和課程,建立家庭領域研究基地,培養壯大家庭領域研究隊伍,提升研究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家庭建設、家庭教育、家風培樹等開展研究,及時推進研究成果轉化,為家庭領域相關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於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産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傳媒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5.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6.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穩步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

8.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幫助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時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

10.兒童事務國際交流與合作廣泛開展,在促進全球兒童事業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彰顯。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建立和完善促進兒童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製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電影、歌曲、遊戲、廣播電視節目、動畫片等精神文化産品,培育兒童文化品牌。支持兒童參與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探索在網絡空間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增強知識性、趣味性和時代性。支持兒童題材作品參加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創作扶持工程等重大項目和重要展演節慶活動。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公共圖書館盲人閱覽區為盲童閱讀提供便利,鼓勵社區圖書室設立兒童圖書專區。

3.加強新聞出版、文化等領域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鑒定和處置,深化“掃黃打非”工作,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嚴格網絡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及時整治網絡遊戲、視頻、直播、社交、學習類移動應用軟體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嚴格管控誘導未成年人無底線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價值導向問題的不良信息和行為。加強互聯網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遊戲遊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在産品開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4.規範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範與兒童有關的産品(服務)廣告播出。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網絡遊戲廣告。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發佈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製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加大對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規範和限制安排兒童參加商業性展演活動。

5.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豐富兒童數字生活體驗,提高數字生活質量。通過學校、幼兒園、家庭和社會等多種渠道,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加強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使用網絡的分類教育指導,幫助兒童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學習交流的能力,養成良好用網習慣,引導兒童抵制網絡不文明行為,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絡。為欠發達地區兒童、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合理參與網絡提供條件。

6.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尊重兒童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以及重大事項決策,聽取兒童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工作計劃。支持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加強學校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廣泛開展兒童參與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7.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鼓勵創建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中國特色兒童友好城市。建立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標準體系和建設指南,建設一批國家兒童友好城市。積極參與國際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交流活動。

8.加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將兒童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教育基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的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推進兒童活動場所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規範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管理,各類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條件開闢兒童活動專區。在具備條件的校外活動場所普遍建立少先隊組織。發揮校外活動場所的育人優勢,打造特色鮮明、參與面廣的兒童主題活動品牌。

9.優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加強鉛等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監測。推進城市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證率。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持續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環境,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統籌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10.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活動、社會實踐等環節。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科技活動周等節點開展豐富的兒童環保主題活動,依託自然保護地等建設兒童自然教育保護基地,開展兒童自然教育。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樹立珍惜資源、保護自然、珍愛生命、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自覺養成健康文明、綠色低碳、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

11.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制定兒童防護用品標準,應急處置期間,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和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識別災害事故風險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在災後恢復與重建階段,針對兒童特點採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將災害事故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2.開展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認真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公約和文件,落實與兒童發展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擴大多邊、雙邊特別是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國際社會在兒童領域的有益經驗,積極宣介促進兒童發展的“中國故事”,在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促進全球兒童事業發展中貢獻中國智慧、彰顯中國擔當。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完善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體系。

2.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

3.完善司法保護制度,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4.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

5.依法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

6.落實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性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佔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健全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法律法規體系。推動加快家庭教育、學前教育、兒童福利、網絡保護等立法進程,適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司法解釋。增強立法工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察制度。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

2.嚴格保障兒童權益執法。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主體責任。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探索建立保障兒童權益多部門綜合執法制度,探索建立兒童救助協作制度,強化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加強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以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序關於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增強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實施效果。落實涉案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

5.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託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為兒童提供法律諮詢等法律援助服務,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推進專業化兒童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兒童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複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

6.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提高兒童法治素養。紮實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法治資源教室和網絡平臺建設,運用法治副校長、以案釋法、模擬法庭等多樣化方式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實踐活動。提高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推動形成依法保障兒童權益的良好氛圍。引導媒體客觀、審慎、適度採訪和報道涉未成年人案件。

7.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身權利、財産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糾紛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兒童和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依法保護兒童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産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傳播等領域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完善落實監護制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依法規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託他人照護未成年子女的行為。督促落實監護責任,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輟學行為。加強對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落實強制家庭教育制度。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和委託照護的監督責任,村(居)兒童主任切實做好兒童面臨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發現、核實、報告工作。探索建立監護風險及異常狀況評估制度。依法糾正和處理監護人侵害兒童權益事件。符合法定情形的兒童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代表國家進行監護。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兒童及時獲得臨時監護。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兒童參加演出、節目製作等方面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企業、其他經營組織或個人、網絡平臺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製作、網絡直播等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兒童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識別防範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加強立案和立案監督,完善立案標準和定罪量刑標準。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傷害”。探索制定性侵害兒童案件特殊證據標準。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

11.預防和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杜絕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以及嚴重忽視等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兒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出臺關於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解釋、指導意見或實施細則,充分運用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的懲戒和教育。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和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於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有效防範和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利用網絡平臺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完善孕産婦就醫生産身份核實機制,完善親子鑒定意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開具制度,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禁止除公安機關以外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被拐賣兒童、父母和疑似被拐賣人員DNA數據等信息。實施全國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販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兒童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兒童網絡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禁止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或者持有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絡信息。依法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淩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誘騙兒童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依法採取教育矯治措施,及時發現、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複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綱要組織實施全過程。貫徹黨中央關於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推進綱要實施。

(二)落實綱要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綱要實施工作機制。國務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綱要實施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綱要相關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在出臺法律、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優先發展。

(三)加強綱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中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將綱要實施以及兒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綱要實施,實現兒童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四)制定地方兒童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省級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以及上一級兒童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省、市、縣級規劃頒布後1個月內報送上一級婦兒工委辦公室。中央及地方承擔綱要(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並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完善實施綱要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綱要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綱要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綱要實施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綱要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一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製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和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綱要實施示範制度,充分發揮示範單位以點帶面、示範帶動作用。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綱要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

(六)加強兒童發展經費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將實施綱要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兒童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兒童事業。

(七)堅持和創新實施綱要的有效做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兒童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動綱要實施的作用。開展國際交流合作,交流互鑒經驗做法,講好中國兒童發展故事。

(八)加強綱要實施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兒童優先原則有關內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幹部學習內容,將實施綱要所需知識納入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綱要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促進機構職能優化高效,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綱要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九)加大綱要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綱要內容和綱要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兒童、有利於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十)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兒童工作智庫建設,依託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兒童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廣泛深入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一)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綱要實施。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網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等工作。鼓勵兒童參與綱要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綱要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綱要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並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綱要實施進展和兒童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綱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判綱要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經驗做法,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監測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評估方案的審批、監測評估報告的審核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實施情況統計監測的人員參加,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實施的人員參加,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相關部門就兒童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規範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調整擴充兒童發展統計指標,推動納入國家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國家、省、市三級建立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支持縣級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範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豐富兒童發展和分年齡統計信息。科學設計監測評估方案和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佈機制。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完成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預警,對評估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綱要實施,實現綱要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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