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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02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4-00104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4〕179號 發佈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4-00104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4〕179號

發佈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國務院關於《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4〕179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湖北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湖北省聯結東西、承接南北,是支撐長江經濟帶發展、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地區,在國家和區域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在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中奮勇爭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北篇章。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湖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於6925.2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950.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37358.99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産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318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産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主動服務中部地區崛起、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推動長江中游城市群聯動發展,深化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區域合作,主動對接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加快打造內陸開放高地。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提升江漢平原、鄂北崗地、鄂東沿江平原和丘陵等區域農業現代化水平和糧食生産能力,優化特色農業佈局,在武漢都市圈積極發展現代都市農業。推進鄂西北秦巴山、鄂西南武陵山、鄂東北大別山、鄂東南幕阜山生態屏障建設,優化長江幹流、漢江、清江等流域沿江工業企業佈局,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營造人水城産和諧的親水空間,築牢三峽水庫、丹江口水庫等水生態安全屏障,確保“一江清水永續東流,一泓清水永續北上”。支持武漢都市圈同城化發展,增強襄陽、宜昌的人口和經濟集聚能力,依託重要交通廊道推動城鎮發展,保障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的空間需求,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構建縣域統籌、縣鄉村功能互補的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城鄉生活圈。健全綜合交通物流樞紐網絡,打造沿長江、漢江等綜合立體交通走廊,提升長江黃金水道運輸效能,推進三峽水運新通道建設,提高多式聯運水平,強化中部地區的大通道格局。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佈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健全文化遺産與自然遺産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文化遺産與自然遺産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加強神農架、武當山古建築群、明顯陵、唐崖土司城址等世界遺産保護,構建長江文化、荊楚文化、紅色文化等文化資源與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湖北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週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佈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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