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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文機關: 水利部
發文字號: 辦建設〔2020〕41號   源: 水利部網站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水利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 標       題: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機關:水利部
  • 發文字號:辦建設〔2020〕41號
  • 來       源:水利部網站
  • 主題分類:農業、林業、水利\水利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24日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辦建設〔2020〕41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水利工作會議精神,全力推動“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在水利建設領域向縱深發展,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現將《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

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認真落實全國水利工作會議精神,積極踐行“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緊緊圍繞推進重點水利工程實施、有效管控工程建設質量、引導水利建設市場良性發展等重點工作,攻堅奮進破難題,提檔升級謀發展,強基固本守底線,改革創新增活力,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實施,持續提升建設質量

1.保證在建項目實施進度。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推動在建項目復工建設,分區精準施策,實行清單式管理,確保實現重大水利工程復工目標。強化進度分析和工期控制,以嚴重滯後項目為工作重點,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促進項目早建成早見效。加強對大藤峽、引江濟淮、滇中引水等重點項目的協調指導,保障大藤峽工程實現蓄水通航目標,其他重點項目順利推進。

2.強化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管。緊緊圍繞落實質量責任制,強化各項質量監管措施。加大對質量問題整改的督辦力度,嚴肅責任追究。及時排查、防控和化解重大質量安全風險,保障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改進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方式,優化完善考核標準,推動水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提升質量監管能力和水平。

3.抓緊開工一批前期工作具備條件項目。組織制訂開工計劃,明確時間節點,壓實工作責任,強化跟蹤問效,督促前期工作全部完成的項目及時開工,有序推進已完成可研項目的開工準備工作,確保完成重大水利工程年度開工任務。

4.加快完工項目驗收工作。全面梳理項目建設情況,大力解決制約驗收的主要問題,制定已完工工程驗收工作計劃,明確驗收目標,落實驗收責任,實行清單式管理,力爭2020年完成10項左右重大水利工程竣工驗收。

二、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全面推進水利薄弱環節建設

5.突出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分批攻堅解決歷次規劃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存在的遺留問題,完成災後薄弱環節實施方案待實施的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建設任務,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

6.持續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全力督促2020年底前完成已下達投資計劃的有關建設任務。深入開展中小河流治理重大課題研究,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成效評價分析、目標體系和標準體系、治理模式與適用性技術研究等研究工作。

三、完善水利建設市場監管體系,凈化水利建設市場環境

7.加快改革優化資質資格管理方式。積極推進資質資格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與市場化改革方向相適應的資質資格行政許可方式。大力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方式,完善檢查事項清單,擴大執法檢查對象範圍,進一步嚴格細化標準、檢查內容和程序,強化對市場主體資質資格等符合情況的事中事後監管。

8.深入推進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市場主體信息公開共享和信用評價,強化信用信息和評價結果的運用,全面推行“黑名單”制度,健全水利行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全力抓好“互聯網+”監管能力建設。

9.進一步規範和維護水利建設市場秩序。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堅決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進一步加強招投標領域治理工作,嚴厲打擊圍標、串標、非法轉包分包行為和不招標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資質資格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治理資質出借(售)、轉讓、挂靠和在資質資格申請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

四、強化基礎工作,健全水利建設法規技術標準體系

10.完善以三項制度為核心的規章制度。推進建設監理制改革完善,開展《水利工程監理規定》修訂工作;啟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修訂工作;研究出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規範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庫除險加固建設,制定《中小河流系統治理指導意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指導意見》。

11.加快推進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全面修訂水利工程建設技術標準體系,抓緊修訂水利水電工程驗收規程、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等標準;啟動水利工程監理取費定額標準編制和水利工程監理規範修訂等工作;保障與有關制度配套頒布實施。

五、推進水利工程建設監管信息化,提升現代化水平

12.積極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和信息技術應用。以水利建設等九大領域信息化建設和水利綜合監管平臺建設為契機,加快實現水利建設信息的網絡採集、追蹤、分析和處理,提升水利建設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廣水利建設中業已成熟的信息技術,促進水利工程建設提質增效。

六、務求實效,進一步做好水利援藏和扶貧工作

13.全面做好水利援藏工作。協調推進對口支援,加強跟蹤督辦,督促落實水利部第九次援藏工作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加快推進西藏重大水利工程實施,保障如期實現湘河水利樞紐截流,儘早完成旁多水利樞紐竣工驗收。

14.紮實做好水利扶貧工作。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各類工程建設和定點扶貧等工作,突出抓好貧困地區新建小型水庫項目建設,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辦建設〔2020〕41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水利工作會議精神,全力推動“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在水利建設領域向縱深發展,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現將《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

2020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認真落實全國水利工作會議精神,積極踐行“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緊緊圍繞推進重點水利工程實施、有效管控工程建設質量、引導水利建設市場良性發展等重點工作,攻堅奮進破難題,提檔升級謀發展,強基固本守底線,改革創新增活力,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實施,持續提升建設質量

1.保證在建項目實施進度。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推動在建項目復工建設,分區精準施策,實行清單式管理,確保實現重大水利工程復工目標。強化進度分析和工期控制,以嚴重滯後項目為工作重點,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促進項目早建成早見效。加強對大藤峽、引江濟淮、滇中引水等重點項目的協調指導,保障大藤峽工程實現蓄水通航目標,其他重點項目順利推進。

2.強化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管。緊緊圍繞落實質量責任制,強化各項質量監管措施。加大對質量問題整改的督辦力度,嚴肅責任追究。及時排查、防控和化解重大質量安全風險,保障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改進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方式,優化完善考核標準,推動水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提升質量監管能力和水平。

3.抓緊開工一批前期工作具備條件項目。組織制訂開工計劃,明確時間節點,壓實工作責任,強化跟蹤問效,督促前期工作全部完成的項目及時開工,有序推進已完成可研項目的開工準備工作,確保完成重大水利工程年度開工任務。

4.加快完工項目驗收工作。全面梳理項目建設情況,大力解決制約驗收的主要問題,制定已完工工程驗收工作計劃,明確驗收目標,落實驗收責任,實行清單式管理,力爭2020年完成10項左右重大水利工程竣工驗收。

二、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全面推進水利薄弱環節建設

5.突出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分批攻堅解決歷次規劃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存在的遺留問題,完成災後薄弱環節實施方案待實施的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建設任務,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

6.持續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全力督促2020年底前完成已下達投資計劃的有關建設任務。深入開展中小河流治理重大課題研究,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成效評價分析、目標體系和標準體系、治理模式與適用性技術研究等研究工作。

三、完善水利建設市場監管體系,凈化水利建設市場環境

7.加快改革優化資質資格管理方式。積極推進資質資格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與市場化改革方向相適應的資質資格行政許可方式。大力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方式,完善檢查事項清單,擴大執法檢查對象範圍,進一步嚴格細化標準、檢查內容和程序,強化對市場主體資質資格等符合情況的事中事後監管。

8.深入推進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市場主體信息公開共享和信用評價,強化信用信息和評價結果的運用,全面推行“黑名單”制度,健全水利行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全力抓好“互聯網+”監管能力建設。

9.進一步規範和維護水利建設市場秩序。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堅決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進一步加強招投標領域治理工作,嚴厲打擊圍標、串標、非法轉包分包行為和不招標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資質資格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治理資質出借(售)、轉讓、挂靠和在資質資格申請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

四、強化基礎工作,健全水利建設法規技術標準體系

10.完善以三項制度為核心的規章制度。推進建設監理制改革完善,開展《水利工程監理規定》修訂工作;啟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修訂工作;研究出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規範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庫除險加固建設,制定《中小河流系統治理指導意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指導意見》。

11.加快推進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全面修訂水利工程建設技術標準體系,抓緊修訂水利水電工程驗收規程、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等標準;啟動水利工程監理取費定額標準編制和水利工程監理規範修訂等工作;保障與有關制度配套頒布實施。

五、推進水利工程建設監管信息化,提升現代化水平

12.積極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和信息技術應用。以水利建設等九大領域信息化建設和水利綜合監管平臺建設為契機,加快實現水利建設信息的網絡採集、追蹤、分析和處理,提升水利建設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廣水利建設中業已成熟的信息技術,促進水利工程建設提質增效。

六、務求實效,進一步做好水利援藏和扶貧工作

13.全面做好水利援藏工作。協調推進對口支援,加強跟蹤督辦,督促落實水利部第九次援藏工作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加快推進西藏重大水利工程實施,保障如期實現湘河水利樞紐截流,儘早完成旁多水利樞紐竣工驗收。

14.紮實做好水利扶貧工作。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各類工程建設和定點扶貧等工作,突出抓好貧困地區新建小型水庫項目建設,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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