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交通運輸部
發文字號: 交運明電〔2020〕165號   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9日
  • 標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 發文字號:交運明電〔2020〕165號
  • 來       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09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進一步指導客運場站運營單位、客運企業按照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做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組織對《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進行了修訂,重點完善了場站和車輛消毒通風、車輛留觀區設置、人員防護等要求,請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導客運場站運營單位、客運企業按照最新版指南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分區分級疫情防控要求,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制修訂。

附件: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三版)

交通運輸部
2020年5月9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進一步指導客運場站運營單位、客運企業按照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做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組織對《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進行了修訂,重點完善了場站和車輛消毒通風、車輛留觀區設置、人員防護等要求,請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導客運場站運營單位、客運企業按照最新版指南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分區分級疫情防控要求,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制修訂。

附件: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三版)

交通運輸部
2020年5月9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