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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人社廳發〔2020〕57號   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 標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人社廳發〔2020〕57號
  • 來       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 主題分類: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1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關於做好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0〕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以下簡稱國辦發6號文件),更好發揮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示範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於實施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41號)安排,2020年全國擬選拔招募3.2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水利)、支醫、扶貧等相關領域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緊貼基層需求,科學編制招募計劃

聚焦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決策部署,中央財政補助名額進一步向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傾斜,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實行招募計劃單列,52個未脫貧縣招募需求全部納入中央財政補助名額,加大對湖北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省份支持力度,擴大支醫服務崗位招募規模。各地要在《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名額分配方案》基礎上,結合基層實際情況,按照國辦發6號文件關於擴大“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招募規模的要求,科學編制年度招募計劃,對深度貧困縣等脫貧攻堅任務重的地區要增加招募計劃,提高扶貧服務人員招募比例;對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基礎相對薄弱地區,加大支醫服務人員選派力度;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提高本地戶籍高校畢業生招募比例;優先招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二、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穩妥安排招募工作

各地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情況,穩慎安排今年“三支一扶”人員招募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招募工作安排,利用多種渠道開展招募宣傳,廣泛發動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嚴格規範招募流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採取統一發佈公告、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公示等方式,保障考試公平。參照當地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有關做法,安全穩妥組織好集中筆試工作。要積極完成中央下達的招募計劃,未完成招募的將按照中央財政補助名額調劑制度向其他省份進行調劑,招募計劃完成情況將作為來年計劃分配重要參考。

三、強化培養使用,充分發揮應有作用

各地要完善“三支一扶”人員管理制度,積極推行“一幫一”“傳幫帶”制度,指導基層服務單位為每一名“三支一扶”人員明確指導老師,積極推選“三支一扶”人員兼任基層服務單位團委副書記、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等,加強培養鍛鍊。加強對“三支一扶”人員工作考核,注重日常表現考核和工作實績考核,強化約束監督。要認真組織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劃,多層次開展崗前、在崗和離崗培訓,進一步健全貫穿全服務週期的教育培訓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中央財政支持的專項培訓項目另行下達。要會同教育、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扶貧等行業主管部門將“三支一扶”人員納入行業人才培訓對象範圍,加強專業技術和技能培訓。

四、落實待遇保障,加強關心愛護

各地要切實加強對疫情防控一線“三支一扶”人員的關心關愛,符合一線醫務人員條件的可按現行政策規定享受臨時性工作補助。要按規定按月足額發放“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全面落實社會保險、一次性安家費等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三支一扶”人員辦理補充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建立年度考核獎勵機制。指導和協調基層服務單位結合實際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員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條件,解決後顧之憂。尤其要關心在艱苦邊遠地區扶貧一線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加強人文關懷和健康安全保障措施。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員交流平臺,組織開展節日慰問座談,激發他們投身基層幹事創業熱情。

五、強化期滿服務,推動期滿人員紮根基層成長成才

各地要以鼓勵“三支一扶”人員留在基層為重點,完善“三支一扶”人員期滿流動政策,暢通流動渠道,加強流動服務。積極落實從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員中定向招錄公務員、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相關政策。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要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活動等方式向各類用人單位積極推薦服務期滿人員,扶持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服務期滿人員在基層創新創業,落實考研加分等政策,促進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有序流動、多渠道發展。及時將留在基層繼續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員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重點跟蹤培養,構建短期與長期相結合、服務與工作相配套的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體系。

六、加強宣傳引導,弘揚擔當奉獻的正能量

各地要按規定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擔當作為、做出貢獻的“三支一扶”人員給予表彰獎勵。落實《中共中央宣傳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宣傳活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139號)精神,通過開展“三個1”活動,即現場或在線聆聽1場先進事跡報告會、學習1本先進事跡讀本、撰寫分享1篇學習心得,組織“三支一扶”人員深入學習“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先進事跡和寶貴精神,增強他們紮根基層、服務基層、奉獻基層的信心和決心。要大力選樹宣傳“三支一扶”人員優秀典型,及時發現思想進步、敬業奉獻、業績突出、善於創新的基層“三支一扶”人員,加強對他們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持續開展主題突出、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活動,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的重要意義、實施成效,提升“三支一扶”計劃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

七、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各地要高度重視“三支一扶”工作,將其作為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推進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溝通協調,指定專人負責,務求工作取得實效。除特殊省份外,原則上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人員招募工作,9月底前新招募人員上崗到位。要依託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統,認真及時做好信息採集、數據報送、進度管理、統計分析等工作,切實提高數據質量。省級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規定嚴格管理使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9月15日前按照中央下達的招募計劃完成情況向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預算申請。要積極做好第三輪“三支一扶”計劃總結評估工作,全面總結計劃實施成效,深入分析面臨的形勢和問題,研究提出今後一個時期“三支一扶”工作思路,為推動“三支一扶”工作創新發展奠定基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0年5月1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關於做好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0〕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以下簡稱國辦發6號文件),更好發揮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示範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於實施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41號)安排,2020年全國擬選拔招募3.2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水利)、支醫、扶貧等相關領域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緊貼基層需求,科學編制招募計劃

聚焦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決策部署,中央財政補助名額進一步向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傾斜,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實行招募計劃單列,52個未脫貧縣招募需求全部納入中央財政補助名額,加大對湖北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省份支持力度,擴大支醫服務崗位招募規模。各地要在《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名額分配方案》基礎上,結合基層實際情況,按照國辦發6號文件關於擴大“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招募規模的要求,科學編制年度招募計劃,對深度貧困縣等脫貧攻堅任務重的地區要增加招募計劃,提高扶貧服務人員招募比例;對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基礎相對薄弱地區,加大支醫服務人員選派力度;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提高本地戶籍高校畢業生招募比例;優先招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二、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穩妥安排招募工作

各地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情況,穩慎安排今年“三支一扶”人員招募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招募工作安排,利用多種渠道開展招募宣傳,廣泛發動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嚴格規範招募流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採取統一發佈公告、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公示等方式,保障考試公平。參照當地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有關做法,安全穩妥組織好集中筆試工作。要積極完成中央下達的招募計劃,未完成招募的將按照中央財政補助名額調劑制度向其他省份進行調劑,招募計劃完成情況將作為來年計劃分配重要參考。

三、強化培養使用,充分發揮應有作用

各地要完善“三支一扶”人員管理制度,積極推行“一幫一”“傳幫帶”制度,指導基層服務單位為每一名“三支一扶”人員明確指導老師,積極推選“三支一扶”人員兼任基層服務單位團委副書記、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等,加強培養鍛鍊。加強對“三支一扶”人員工作考核,注重日常表現考核和工作實績考核,強化約束監督。要認真組織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劃,多層次開展崗前、在崗和離崗培訓,進一步健全貫穿全服務週期的教育培訓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中央財政支持的專項培訓項目另行下達。要會同教育、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扶貧等行業主管部門將“三支一扶”人員納入行業人才培訓對象範圍,加強專業技術和技能培訓。

四、落實待遇保障,加強關心愛護

各地要切實加強對疫情防控一線“三支一扶”人員的關心關愛,符合一線醫務人員條件的可按現行政策規定享受臨時性工作補助。要按規定按月足額發放“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全面落實社會保險、一次性安家費等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三支一扶”人員辦理補充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建立年度考核獎勵機制。指導和協調基層服務單位結合實際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員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條件,解決後顧之憂。尤其要關心在艱苦邊遠地區扶貧一線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加強人文關懷和健康安全保障措施。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員交流平臺,組織開展節日慰問座談,激發他們投身基層幹事創業熱情。

五、強化期滿服務,推動期滿人員紮根基層成長成才

各地要以鼓勵“三支一扶”人員留在基層為重點,完善“三支一扶”人員期滿流動政策,暢通流動渠道,加強流動服務。積極落實從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員中定向招錄公務員、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相關政策。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要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活動等方式向各類用人單位積極推薦服務期滿人員,扶持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服務期滿人員在基層創新創業,落實考研加分等政策,促進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有序流動、多渠道發展。及時將留在基層繼續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員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重點跟蹤培養,構建短期與長期相結合、服務與工作相配套的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體系。

六、加強宣傳引導,弘揚擔當奉獻的正能量

各地要按規定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擔當作為、做出貢獻的“三支一扶”人員給予表彰獎勵。落實《中共中央宣傳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宣傳活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139號)精神,通過開展“三個1”活動,即現場或在線聆聽1場先進事跡報告會、學習1本先進事跡讀本、撰寫分享1篇學習心得,組織“三支一扶”人員深入學習“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先進事跡和寶貴精神,增強他們紮根基層、服務基層、奉獻基層的信心和決心。要大力選樹宣傳“三支一扶”人員優秀典型,及時發現思想進步、敬業奉獻、業績突出、善於創新的基層“三支一扶”人員,加強對他們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持續開展主題突出、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活動,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的重要意義、實施成效,提升“三支一扶”計劃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

七、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各地要高度重視“三支一扶”工作,將其作為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推進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溝通協調,指定專人負責,務求工作取得實效。除特殊省份外,原則上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人員招募工作,9月底前新招募人員上崗到位。要依託全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統,認真及時做好信息採集、數據報送、進度管理、統計分析等工作,切實提高數據質量。省級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規定嚴格管理使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9月15日前按照中央下達的招募計劃完成情況向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預算申請。要積極做好第三輪“三支一扶”計劃總結評估工作,全面總結計劃實施成效,深入分析面臨的形勢和問題,研究提出今後一個時期“三支一扶”工作思路,為推動“三支一扶”工作創新發展奠定基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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