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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發文機關: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
發文字號: 建辦督〔2021〕7號   源: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公文種類: 意見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 標       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 發文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
  • 發文字號:建辦督〔2021〕7號
  • 來       源: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公文種類:意見
  •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9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建辦督〔202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通信管理局、廣播電視局、能源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水務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務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務局,重慶市城市管理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窨井蓋是城市基礎設施重要組成部分。窨井蓋安全管理事關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和群眾生産生活安全保障,體現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近年來,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窨井蓋權屬不明、維修養護不到位等問題,人員墜井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強化城市運行安全保障,有效防範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與安全,強化安全紅線意識,持續推進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補齊設施安全管理短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腳下安全”。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小井蓋、大民生”理念,始終把群眾利益作為推動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保障群眾出行安全,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統籌推進。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城市管理協調機製作用,強化部門協調聯動,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工作。

堅持依法治理。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落實窨井蓋相關各方責任,切實保證窨井蓋權屬單位依法履行主體責任,推動工作落實,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堅持創新引領。運用信息化、智慧化等技術推動窨井蓋安全管理模式創新,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産品,提高窨井蓋安全性能,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三)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各類窨井蓋普查工作,摸清底數,健全管理檔案,完成窨井蓋治理專項行動,窨井蓋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底前,窨井蓋安全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明顯加強,事故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顯著提升,窨井蓋安全事故明顯減少。

二、重點任務

(四)全面普查建檔。各地應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窨井蓋普查建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確定時間表、路線圖、普查標準和內容等。在普查中,要厘清各類窨井蓋權屬關係和責任主體,對無法確定的,要指定兜底負責的行業主管部門,並保障相應的維護經費。結合普查結果,健全窨井蓋管理檔案,做到“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窨井蓋權屬單位要同步為現有窨井蓋設置統一標識。

(五)治理安全隱患。開展窨井蓋治理專項行動,壓實窨井蓋權屬單位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消除窨井蓋存在的安全隱患。權屬單位要建立問題清單,制定限期整改計劃,確保整改到位。對存在破損、下沉、鬆動等情形的窨井蓋,要儘快維修加固;對窨井蓋缺失的,要及時按相關標準補裝;對低窪、易澇等地區的窨井,要逐步加裝防墜裝置;對已確認為廢棄的窨井,要限期完成填埋。在專項行動基礎上,窨井蓋權屬單位要制定窨井蓋更新改造計劃,逐步更換超出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後的窨井蓋。

(六)規範建設施工。地下管線建設項目施工時,應結合窨井蓋設計使用年限要求和周邊環境條件,科學合理選擇窨井蓋産品,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安裝。加強窨井蓋施工驗收管理,窨井蓋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窨井設施在建成移交時,應為窨井蓋設置統一標識。擴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動窨井蓋的,道路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窨井蓋權屬單位報告,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並在工程完工後按有關技術標準恢復原狀。

(七)加強巡查維護和應急處置。落實窨井蓋權屬單位日常維護責任,建立定期巡查機制,及時發現風險隱患,限時進行處理。城市道路上的窨井蓋進行維修、更換等作業時,市政、公安等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作業完成後,窨井蓋權屬單位應當將道路設施恢復原狀。排澇應急處置時,要密切監測窨井內外水壓,確需移動、加固窨井蓋的,應嚴格按照作業流程規範,設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護,排澇結束後及時恢復窨井蓋原狀。各地要加強窨井蓋應急處置,完善應急預案,健全多部門協同預警和響應處置機制,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探索建立窨井蓋責任保險制度,強化安全風險保障。

(八)推動信息化、智慧化建設。切實扭轉“重建設輕管理”觀念,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新技術應用,創新窨井蓋安全管理模式。將窨井蓋管理統一納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平臺及時發現、快速派遣、辦結反饋等功能,實現對窨井蓋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測和預警。有條件的地區要將窨井蓋智慧化升級改造作為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運用5G、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逐步實現基於傳感器和物聯網的管理創新,提升窨井蓋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協調機制,完善項目資金、政策制度等保障,統籌推進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大對窨井蓋日常巡查、定期維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的監督指導力度。

(十)完善標準體系。建立涵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窨井蓋標準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相關部門完善窨井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健全窨井蓋地方標準,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逐步實現各類窨井蓋産品規格和材質的統一,完善窨井蓋安裝、養護、維修、管理要求,提升維護效率,保障窨井蓋安全。

(十一)強化協同聯動。各地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現涉嫌盜竊、破壞窨井蓋等違法犯罪線索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及時核實情況,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依法進行移送。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嚴懲涉窨井蓋違法犯罪行為,查處過程中如發現存在影響窨井蓋安全的情形,要及時反饋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十二)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特別是互聯網、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加大對窨井蓋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工作亮點和典型事例的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公眾增強保護窨井蓋的責任意識,發動社會公眾進行監督,鼓勵群眾舉報故意損毀、偷盜窨井蓋等違法犯罪行為。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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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建辦督〔202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通信管理局、廣播電視局、能源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水務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務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務局,重慶市城市管理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窨井蓋是城市基礎設施重要組成部分。窨井蓋安全管理事關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和群眾生産生活安全保障,體現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近年來,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窨井蓋權屬不明、維修養護不到位等問題,人員墜井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強化城市運行安全保障,有效防範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與安全,強化安全紅線意識,持續推進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補齊設施安全管理短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腳下安全”。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小井蓋、大民生”理念,始終把群眾利益作為推動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保障群眾出行安全,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統籌推進。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城市管理協調機製作用,強化部門協調聯動,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工作。

堅持依法治理。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落實窨井蓋相關各方責任,切實保證窨井蓋權屬單位依法履行主體責任,推動工作落實,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堅持創新引領。運用信息化、智慧化等技術推動窨井蓋安全管理模式創新,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産品,提高窨井蓋安全性能,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三)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各類窨井蓋普查工作,摸清底數,健全管理檔案,完成窨井蓋治理專項行動,窨井蓋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底前,窨井蓋安全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明顯加強,事故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顯著提升,窨井蓋安全事故明顯減少。

二、重點任務

(四)全面普查建檔。各地應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窨井蓋普查建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確定時間表、路線圖、普查標準和內容等。在普查中,要厘清各類窨井蓋權屬關係和責任主體,對無法確定的,要指定兜底負責的行業主管部門,並保障相應的維護經費。結合普查結果,健全窨井蓋管理檔案,做到“一蓋一編號、一井一檔案”。窨井蓋權屬單位要同步為現有窨井蓋設置統一標識。

(五)治理安全隱患。開展窨井蓋治理專項行動,壓實窨井蓋權屬單位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消除窨井蓋存在的安全隱患。權屬單位要建立問題清單,制定限期整改計劃,確保整改到位。對存在破損、下沉、鬆動等情形的窨井蓋,要儘快維修加固;對窨井蓋缺失的,要及時按相關標準補裝;對低窪、易澇等地區的窨井,要逐步加裝防墜裝置;對已確認為廢棄的窨井,要限期完成填埋。在專項行動基礎上,窨井蓋權屬單位要制定窨井蓋更新改造計劃,逐步更換超出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後的窨井蓋。

(六)規範建設施工。地下管線建設項目施工時,應結合窨井蓋設計使用年限要求和周邊環境條件,科學合理選擇窨井蓋産品,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安裝。加強窨井蓋施工驗收管理,窨井蓋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窨井設施在建成移交時,應為窨井蓋設置統一標識。擴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動窨井蓋的,道路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窨井蓋權屬單位報告,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並在工程完工後按有關技術標準恢復原狀。

(七)加強巡查維護和應急處置。落實窨井蓋權屬單位日常維護責任,建立定期巡查機制,及時發現風險隱患,限時進行處理。城市道路上的窨井蓋進行維修、更換等作業時,市政、公安等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作業完成後,窨井蓋權屬單位應當將道路設施恢復原狀。排澇應急處置時,要密切監測窨井內外水壓,確需移動、加固窨井蓋的,應嚴格按照作業流程規範,設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護,排澇結束後及時恢復窨井蓋原狀。各地要加強窨井蓋應急處置,完善應急預案,健全多部門協同預警和響應處置機制,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探索建立窨井蓋責任保險制度,強化安全風險保障。

(八)推動信息化、智慧化建設。切實扭轉“重建設輕管理”觀念,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新技術應用,創新窨井蓋安全管理模式。將窨井蓋管理統一納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平臺及時發現、快速派遣、辦結反饋等功能,實現對窨井蓋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測和預警。有條件的地區要將窨井蓋智慧化升級改造作為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運用5G、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逐步實現基於傳感器和物聯網的管理創新,提升窨井蓋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協調機制,完善項目資金、政策制度等保障,統籌推進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大對窨井蓋日常巡查、定期維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的監督指導力度。

(十)完善標準體系。建立涵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窨井蓋標準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相關部門完善窨井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健全窨井蓋地方標準,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逐步實現各類窨井蓋産品規格和材質的統一,完善窨井蓋安裝、養護、維修、管理要求,提升維護效率,保障窨井蓋安全。

(十一)強化協同聯動。各地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現涉嫌盜竊、破壞窨井蓋等違法犯罪線索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及時核實情況,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依法進行移送。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嚴懲涉窨井蓋違法犯罪行為,查處過程中如發現存在影響窨井蓋安全的情形,要及時反饋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十二)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特別是互聯網、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加大對窨井蓋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工作亮點和典型事例的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公眾增強保護窨井蓋的責任意識,發動社會公眾進行監督,鼓勵群眾舉報故意損毀、偷盜窨井蓋等違法犯罪行為。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廣電總局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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