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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於印發《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文機關: 知識産權局
發文字號: 國知發保函字〔2021〕29號   源: 知識産權局網站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知識産權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 標       題: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於印發《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知識産權局
  • 發文字號:國知發保函字〔2021〕29號
  • 來       源:知識産權局網站
  • 主題分類:科技、教育\知識産權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03日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於印發《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知發保函字〔202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知識産權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大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力度,制定《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各地貫徹落實情況和工作成效將納入國家知識産權局知識産權行政保護績效考核範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實施方案、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21年3月15日和12月1日前報送至知識産權保護司,電子件同時發至:zhifa@cnipa.gov.cn。

國家知識産權局
2021年3月3日

(聯絡人及電話:知識産權保護司 肖聶尊 崔尚科 010—62086712 62086851)

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也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實全國知識産權局局長會議、全國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會議有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辦、國辦《關於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意見》及《2020—2021年貫徹落實〈關於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要求,強化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侵權假冒多發的重點領域和區域,重拳出擊、整治到底、震懾到位,進一步提升知識産權行政保護的質量、效率和水平,持續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嚴格專利保護。嚴格依照修訂後的《專利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國家知識産權局處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制度,開展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行政裁決工作。健全專利糾紛案源收集摸排機制和侵權風險排查機制,加強源頭治理,及時防範化解侵權風險。大力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暢通受理渠道,拓寬案源線索,優質高效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和其他專利糾紛案件辦理工作。加大打擊重復侵權、群體侵權、惡意侵權行為力度,加大涉外、涉民營企業專利侵權糾紛辦案力度,發揮行政保護優勢,依法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

(二)綜合施策,強化商標保護管理。創新商標保護方式和手段,聚焦商標印製、生産流通、網絡銷售等環節,加大對涉及區域廣、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高、影響惡劣等嚴重侵權行為的辦案業務指導力度。切實督促定牌加工企業,嚴格履行商標審核義務,防範商標侵權行為發生。加大對馳名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保護,對查處商標違法案件中批復認定的馳名商標要及時保護,對有行政保護記錄的要援引保護和重點保護。加強涉農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保護,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為契機,加強服務商標保護。加大整治惡意商標註冊申請、違反禁止性規定使用商標、冒充註冊商標等違法行為,嚴防將少先隊標誌及文字註冊商標或者將其作為未註冊商標使用。研究制定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規範商標使用管理秩序,有效防範和消除商標申請和使用行為可能産生的不良影響,凈化市場環境。

(三)嚴格監管,加強地理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官方標誌、特殊標誌保護。健全地理標誌保護體系,加強地理標誌保護監管,突出特色質量標準,依法依規明確科學合理抽查比例和頻次、抽查方式、檢查內容、檢查流程等事項。實行重點地理標誌清單式監管,加大整治違法違規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行為的力度。強化生産集中地、銷售集散地、網絡平臺企業總部屬地地理標誌保護,推動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行政執法信息共享。以展覽會、交易會、批發市場、旅遊景區為重點,強化對奧林匹克標誌等知識産權保護,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順利舉辦營造良好氛圍。圍繞重大國際性、全國性的政治、體育和文化活動,加強官方標誌和特殊標誌保護。

(四)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要時段,加強全鏈條保護。加大對關係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和公共衛生等重點領域,特別是對抗疫防護用品、民生物資、農村食品、影響青少年兒童視力相關産品等商品保護。加強在侵權假冒多發的交易市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重點區域和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關鍵時段的治理。加強線上侵權假冒行為治理,加大對平臺內經營者知識産權授權信息抽查檢查的力度,推進《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産權保護管理》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引導平臺進行知識産權保護全流程管理,完善線下線上一體化保護。加強展會知識産權保護,重點圍繞進博會、服貿會、廣交會等大型展會,採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後追查等措施,做好對侵權行為的防範、調解與查處工作。

(五)完善工作體系和服務網絡,加強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進一步完善和擴大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服務網絡,強化業務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國家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及地方分中心作用,加強央地協同,持續為企業防控海外知識産權風險和應對糾紛提供高水平指導服務。加強海外知識産權信息服務供給,持續優化完善海外知識産權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做好海外知識産權糾紛典型案例收集與研究。建立健全各地區海外知識産權保護信息共建共享機制和專家顧問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建立責任制,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有重要情況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有重大疑難問題及時請示。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成績突出的人員給予表揚;對侵權問題多發頻發、行政保護不力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並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加強業務指導。要深入貫徹落實《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等辦案規範。推進開展行政保護案卷評查工作。加強行政答覆工作,對下級單位上報的疑難案件請示,認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時作出答覆。積極做好對典型案例和指導案例的遴選和報送工作。推進知識産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三)加強協同聯動。加強與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的協同聯動,健全執法保護協作機制,嚴厲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加強行政與司法保護協作,推進知識産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工作,促進行政執法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協調,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形成執法保護合力。加強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優化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快維中心區域産業佈局,加快構建省市縣知識産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深化十二省市、華北五省(區市)、晉冀魯豫十五市等區域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協作,加大省際行政保護協作指導力度,擴展區域協作範圍,完善線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機制。健全知識産權部門與電商平臺工作聯動和信息推送機制,提升互聯網領域知識産權保護效率。

(四)加強培訓宣傳。持續加強行政保護隊伍能力建設,積極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案例研討等活動,提升行政保護人員專業技能水平。拓寬宣傳渠道,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及網絡新媒體等媒介,及時報道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措施和成效。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識産權日”等重要時段,組織開展集中宣傳,發佈有影響力的知識産權行政保護案件,震懾侵權違法行為,積極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於印發《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知發保函字〔202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知識産權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大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力度,制定《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各地貫徹落實情況和工作成效將納入國家知識産權局知識産權行政保護績效考核範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實施方案、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21年3月15日和12月1日前報送至知識産權保護司,電子件同時發至:zhifa@cnipa.gov.cn。

國家知識産權局
2021年3月3日

(聯絡人及電話:知識産權保護司 肖聶尊 崔尚科 010—62086712 62086851)

2021年全國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方案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也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實全國知識産權局局長會議、全國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會議有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辦、國辦《關於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意見》及《2020—2021年貫徹落實〈關於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要求,強化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侵權假冒多發的重點領域和區域,重拳出擊、整治到底、震懾到位,進一步提升知識産權行政保護的質量、效率和水平,持續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嚴格專利保護。嚴格依照修訂後的《專利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國家知識産權局處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制度,開展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行政裁決工作。健全專利糾紛案源收集摸排機制和侵權風險排查機制,加強源頭治理,及時防範化解侵權風險。大力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暢通受理渠道,拓寬案源線索,優質高效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和其他專利糾紛案件辦理工作。加大打擊重復侵權、群體侵權、惡意侵權行為力度,加大涉外、涉民營企業專利侵權糾紛辦案力度,發揮行政保護優勢,依法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

(二)綜合施策,強化商標保護管理。創新商標保護方式和手段,聚焦商標印製、生産流通、網絡銷售等環節,加大對涉及區域廣、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高、影響惡劣等嚴重侵權行為的辦案業務指導力度。切實督促定牌加工企業,嚴格履行商標審核義務,防範商標侵權行為發生。加大對馳名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保護,對查處商標違法案件中批復認定的馳名商標要及時保護,對有行政保護記錄的要援引保護和重點保護。加強涉農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保護,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為契機,加強服務商標保護。加大整治惡意商標註冊申請、違反禁止性規定使用商標、冒充註冊商標等違法行為,嚴防將少先隊標誌及文字註冊商標或者將其作為未註冊商標使用。研究制定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規範商標使用管理秩序,有效防範和消除商標申請和使用行為可能産生的不良影響,凈化市場環境。

(三)嚴格監管,加強地理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官方標誌、特殊標誌保護。健全地理標誌保護體系,加強地理標誌保護監管,突出特色質量標準,依法依規明確科學合理抽查比例和頻次、抽查方式、檢查內容、檢查流程等事項。實行重點地理標誌清單式監管,加大整治違法違規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行為的力度。強化生産集中地、銷售集散地、網絡平臺企業總部屬地地理標誌保護,推動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行政執法信息共享。以展覽會、交易會、批發市場、旅遊景區為重點,強化對奧林匹克標誌等知識産權保護,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順利舉辦營造良好氛圍。圍繞重大國際性、全國性的政治、體育和文化活動,加強官方標誌和特殊標誌保護。

(四)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要時段,加強全鏈條保護。加大對關係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和公共衛生等重點領域,特別是對抗疫防護用品、民生物資、農村食品、影響青少年兒童視力相關産品等商品保護。加強在侵權假冒多發的交易市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重點區域和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關鍵時段的治理。加強線上侵權假冒行為治理,加大對平臺內經營者知識産權授權信息抽查檢查的力度,推進《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産權保護管理》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引導平臺進行知識産權保護全流程管理,完善線下線上一體化保護。加強展會知識産權保護,重點圍繞進博會、服貿會、廣交會等大型展會,採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後追查等措施,做好對侵權行為的防範、調解與查處工作。

(五)完善工作體系和服務網絡,加強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進一步完善和擴大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服務網絡,強化業務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國家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及地方分中心作用,加強央地協同,持續為企業防控海外知識産權風險和應對糾紛提供高水平指導服務。加強海外知識産權信息服務供給,持續優化完善海外知識産權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做好海外知識産權糾紛典型案例收集與研究。建立健全各地區海外知識産權保護信息共建共享機制和專家顧問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建立責任制,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有重要情況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有重大疑難問題及時請示。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成績突出的人員給予表揚;對侵權問題多發頻發、行政保護不力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並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加強業務指導。要深入貫徹落實《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等辦案規範。推進開展行政保護案卷評查工作。加強行政答覆工作,對下級單位上報的疑難案件請示,認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時作出答覆。積極做好對典型案例和指導案例的遴選和報送工作。推進知識産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三)加強協同聯動。加強與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的協同聯動,健全執法保護協作機制,嚴厲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加強行政與司法保護協作,推進知識産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工作,促進行政執法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協調,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形成執法保護合力。加強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優化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快維中心區域産業佈局,加快構建省市縣知識産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深化十二省市、華北五省(區市)、晉冀魯豫十五市等區域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協作,加大省際行政保護協作指導力度,擴展區域協作範圍,完善線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機制。健全知識産權部門與電商平臺工作聯動和信息推送機制,提升互聯網領域知識産權保護效率。

(四)加強培訓宣傳。持續加強行政保護隊伍能力建設,積極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案例研討等活動,提升行政保護人員專業技能水平。拓寬宣傳渠道,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及網絡新媒體等媒介,及時報道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工作措施和成效。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識産權日”等重要時段,組織開展集中宣傳,發佈有影響力的知識産權行政保護案件,震懾侵權違法行為,積極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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