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題: 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字號: 財綜〔2025〕41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 標       題: 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 發文機關:財政部
  • 發文字號:財綜〔2025〕41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綜〔2025〕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和預算管理規定,現就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為支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工作,提高地方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現提前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兵團)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見附件),項目代碼10000013Z135080000028,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該項資金待2026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具體使用範圍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執行。2026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範圍,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並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託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範性和有效性。

三、市、縣財政部門安排使用補助資金時,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四、省級主管部門應于資金下達60日內,按程序將經省級財政部門確認後的區域績效目標(計劃任務)報中央主管部門,同時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中央主管部門應于30日內將審核後的區域績效目標匯總報財政部。

五、請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兵團)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分配表

財政部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下載:

附件: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錶.xls

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綜〔2025〕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和預算管理規定,現就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為支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工作,提高地方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現提前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兵團)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見附件),項目代碼10000013Z135080000028,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該項資金待2026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具體使用範圍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執行。2026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範圍,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並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託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範性和有效性。

三、市、縣財政部門安排使用補助資金時,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四、省級主管部門應于資金下達60日內,按程序將經省級財政部門確認後的區域績效目標(計劃任務)報中央主管部門,同時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中央主管部門應于30日內將審核後的區域績效目標匯總報財政部。

五、請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兵團)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分配表

財政部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下載:

附件:提前下達2026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錶.xls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