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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海關總署公告2026年第27號(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 發文機關: 海關總署
發文字號: 公告〔2026〕27號   源: 海關總署網站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海關 公文種類: 公告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8日
  • 標       題: 海關總署公告2026年第27號(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
  • 發文機關:海關總署
  • 發文字號:公告〔2026〕27號
  • 來       源:海關總署網站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海關
  • 公文種類:公告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8日

海關總署公告
2026年第2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80號,以下簡稱《註冊規定》)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公佈,將於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現將相關實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註冊規定》配套目錄清單

海關總署根據對食品的原料來源、生産加工工藝、食品安全歷史數據、消費人群、食用方式等因素的分析,結合國際慣例,確定需官方推薦註冊的進口食品目錄、不予自動延續註冊食品清單、需按照《註冊規定》實施註冊管理的進口食品境外貯存企業的範圍。相關目錄、清單、範圍實施動態管理。

(一)需官方推薦註冊的進口食品目錄。

按照《註冊規定》第六條,需官方推薦註冊的進口食品目錄包括:肉與肉製品、腸衣、燕窩與燕窩製品、蜂産品、蛋與蛋製品、食用油脂、包餡麵食、食用穀物、穀物制粉和麥芽、脫水蔬菜、調料粉、堅果與籽類、乾果、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品、水産品。

(二)不予自動延續註冊食品清單。

按照《註冊規定》第二十一條,不予自動延續註冊食品清單包括:肉與肉製品、燕窩與燕窩製品。

(三)需按照《註冊規定》實施註冊管理的進口食品境外貯存企業的範圍。

按照《註冊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需按照《註冊規定》實施註冊管理的進口食品境外貯存企業的範圍包括:用於貯存陸生動物源性食品和水産品的冷庫。

二、與註冊相關的進口食品申報要求

(一)信息填報要求。

以貨物方式進口、進入中國境內市場供人類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進口食品,應在進口申報時在報關單“産品資質”項下“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證書欄(許可證類別代碼“519”)規範填寫與該進口食品“原産國(地區)”對應的境外生産企業在華註冊編號;在報關單“商品填報”項下“用途”欄規範填報“食用”。

未按要求規範填報的,海關不接受申報。虛假填報信息,騙取海關單證的,海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二)進口食品申報要求。

對於需官方推薦註冊的境外食品生産企業,在註冊有效期內生産的産品可以申報進口(包括註冊有效期到期後未延續的企業在註冊有效期內生産且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對於企業自行申請註冊的境外食品生産企業,在進口申報時,企業註冊應當在有效期內;對於被暫停、登出、撤銷的境外食品生産企業,在暫停、登出、撤銷之日前啟運的食品申報進口不受影響。

海關總署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三、註冊辦理和信息查詢渠道

(一)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系統。

為配合《註冊規定》實施、便利企業註冊申請,提高辦事效率,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可通過海關總署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註冊系統)查詢和辦理申請、變更、延續、暫停、恢復等業務。海關總署提醒廣大相關企業注意識別,避免登錄虛假網站導致損失。

(二)信息查詢渠道。

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申請註冊過程中,可在註冊系統查詢本企業註冊申請進度,以及海關總署的評審意見與反饋信息。

已獲註冊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在華註冊編號、有效期等信息,可通過海關總署官方網站或註冊系統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名單”功能查詢。

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辦事指南、註冊系統使用説明書、註冊問題諮詢熱線等材料,可通過註冊系統的“辦事指南”功能查詢,或參見海關總署網站公佈的辦事指南。

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涉及産品的類別與相應海關商品編號、監管識別碼,可通過註冊系統的“産品類別查詢”功能查詢。

四、其他説明

(一)需實施境外企業註冊登記的進境初級食用農産品目錄、進口申報要求和查詢方式等按照海關總署2025年第219號公告執行。

(二)實施進口食品、初級食用農産品境外企業註冊登記工作,海關總署不收取任何費用。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6年3月18日

公告下載鏈結:

海關總署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pdf

海關總署公告
2026年第2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80號,以下簡稱《註冊規定》)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公佈,將於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現將相關實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註冊規定》配套目錄清單

海關總署根據對食品的原料來源、生産加工工藝、食品安全歷史數據、消費人群、食用方式等因素的分析,結合國際慣例,確定需官方推薦註冊的進口食品目錄、不予自動延續註冊食品清單、需按照《註冊規定》實施註冊管理的進口食品境外貯存企業的範圍。相關目錄、清單、範圍實施動態管理。

(一)需官方推薦註冊的進口食品目錄。

按照《註冊規定》第六條,需官方推薦註冊的進口食品目錄包括:肉與肉製品、腸衣、燕窩與燕窩製品、蜂産品、蛋與蛋製品、食用油脂、包餡麵食、食用穀物、穀物制粉和麥芽、脫水蔬菜、調料粉、堅果與籽類、乾果、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品、水産品。

(二)不予自動延續註冊食品清單。

按照《註冊規定》第二十一條,不予自動延續註冊食品清單包括:肉與肉製品、燕窩與燕窩製品。

(三)需按照《註冊規定》實施註冊管理的進口食品境外貯存企業的範圍。

按照《註冊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需按照《註冊規定》實施註冊管理的進口食品境外貯存企業的範圍包括:用於貯存陸生動物源性食品和水産品的冷庫。

二、與註冊相關的進口食品申報要求

(一)信息填報要求。

以貨物方式進口、進入中國境內市場供人類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進口食品,應在進口申報時在報關單“産品資質”項下“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證書欄(許可證類別代碼“519”)規範填寫與該進口食品“原産國(地區)”對應的境外生産企業在華註冊編號;在報關單“商品填報”項下“用途”欄規範填報“食用”。

未按要求規範填報的,海關不接受申報。虛假填報信息,騙取海關單證的,海關將依法予以查處。

(二)進口食品申報要求。

對於需官方推薦註冊的境外食品生産企業,在註冊有效期內生産的産品可以申報進口(包括註冊有效期到期後未延續的企業在註冊有效期內生産且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對於企業自行申請註冊的境外食品生産企業,在進口申報時,企業註冊應當在有效期內;對於被暫停、登出、撤銷的境外食品生産企業,在暫停、登出、撤銷之日前啟運的食品申報進口不受影響。

海關總署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三、註冊辦理和信息查詢渠道

(一)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系統。

為配合《註冊規定》實施、便利企業註冊申請,提高辦事效率,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可通過海關總署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註冊系統)查詢和辦理申請、變更、延續、暫停、恢復等業務。海關總署提醒廣大相關企業注意識別,避免登錄虛假網站導致損失。

(二)信息查詢渠道。

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申請註冊過程中,可在註冊系統查詢本企業註冊申請進度,以及海關總署的評審意見與反饋信息。

已獲註冊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在華註冊編號、有效期等信息,可通過海關總署官方網站或註冊系統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名單”功能查詢。

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辦事指南、註冊系統使用説明書、註冊問題諮詢熱線等材料,可通過註冊系統的“辦事指南”功能查詢,或參見海關總署網站公佈的辦事指南。

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涉及産品的類別與相應海關商品編號、監管識別碼,可通過註冊系統的“産品類別查詢”功能查詢。

四、其他説明

(一)需實施境外企業註冊登記的進境初級食用農産品目錄、進口申報要求和查詢方式等按照海關總署2025年第219號公告執行。

(二)實施進口食品、初級食用農産品境外企業註冊登記工作,海關總署不收取任何費用。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6年3月18日

公告下載鏈結:

海關總署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産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實施相關事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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