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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
發文字號: 人社部發〔2026〕30號   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 標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
  • 發文字號:人社部發〔2026〕30號
  • 來       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 主題分類: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14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6〕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創業支持力度,增強創業帶動就業效應,積極營造鼓勵創業的良好氛圍,決定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落實就業優先政策,聚焦科技成果轉化、産業創新發展、職業技能提升、民生消費需求等,強化創業分類指導幫扶,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引導各類創業主體找準市場需求定位,走特色發展道路,為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8年,支持特色化創業模式的政策體系不斷健全,創業生態持續優化,創業主體更加活躍,實現“科技成果+創業”“産業發展+創業”“職業技能+創業”“民生需求+創業”四種模式引領作用進一步發揮,創業帶動就業效應進一步顯現,政府鼓勵創業、市場引導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的氛圍進一步形成。

二、主要舉措

(一)推進“科技成果+創業”模式引領

1.支持引導科技人才創業。健全科技創新人才發現、培養、使用、保障機制,鼓勵將所學知識和技術與應用創新需求緊密結合,統籌人才工程、科技項目、學科平臺等資源給予必要支持。提升科技創新平臺人才集聚和使用效能,支持龍頭企業、前沿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領軍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家。落實好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職務科技成果資産單列管理、科技成果評價等改革舉措,更好激發科研人員運用科技成果創新創業積極性。

2.加強科技人才創業公共服務。落實中央關於支持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政策,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通過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等方式開展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活動,保障科研人員各項合法權益。建立留學回國人員“一條龍”聯絡服務機制,強化回國後的創業服務,規範人事檔案管理,落實社會保險待遇,幫助其更快了解和融入國內市場環境。對各類科技人才創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住房、醫療、落戶、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務。

3.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強化科技基礎條件保障,建立常態化研發成果智慧供需對接機制,定期梳理形成可轉化的項目清單。以大力發展科技服務為契機,完善技術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加大科技創新平臺和科技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力度,提供技術熟化、場景驗證等服務。大力培育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培養壯大專業化技術經理人隊伍,聯合梳理應用場景,加速成熟科技成果精準對接,推廣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驅動科技人才創新成果轉化和産業化。

(二)推進“産業發展+創業”模式引領

4.著力發揮骨幹企業創新帶動創業作用。以鏈主企業、龍頭企業為主導,推動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創新平臺等,支持帶動更多創業者和創業企業圍繞産業鏈上下游創新核心技術和産品。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加強分層分類扶持,加大服務力度,指導中小企業提升公司治理、精細管理和合規管理水平。建立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加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培育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分類培育壯大農業企業,分行業分層級打造一批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鏈主”企業。

5.大力培育鄉村産業促進返鄉創業。推動完善産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的協作機制,支持縣域鄉村大力發展配套産業和特色鄉土産業,打造綜合競爭力較強的優勢特色産業集群、現代農業産業園、農業産業強鎮,帶動各類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圍繞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引導有創業能力的外出務工人員挖掘鄉村資源要素優勢,把適合的産業轉移到縣域鄉村再創業、再發展。發揮“田秀才”“土專家”“農創客”和鄉村工匠等致富帶頭人作用,鼓勵各類返鄉入鄉人員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差異化經營。瞄準縣域消費市場和當地資源稟賦,培育壯大鄉村特色産業,發展鄉村休閒旅遊、農村電商等新産業新業態,支持各類人才下鄉創業就業。

6.圍繞産業需求強化創業孵化服務。堅持“創業圍著産業轉、孵化跟著園區走”,將創業孵化服務深度融入各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産業園區,降低創業孵化載體入駐門檻,完善滾動孵化制度,提高孵化場地利用率。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優質資源和公共服務,提升孵化器運營管理水平,健全孵化服務鏈條,推動孵化器升級發展。圍繞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領域,培育一批卓越孵化器。鼓勵創新産業孵化、虛擬孵化等模式,強化産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發展。按規定落實對孵化企業的人才、就業等政策扶持。強化品牌塑造服務,大力培育專業化品牌運營服務機構,提供品牌策劃、宣傳推廣、價值評估等服務,幫助創業項目打造知名品牌。

(三)推進“職業技能+創業”模式引領

7.推動技能培訓與創業培訓深度融合。深入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優化“馬蘭花”創業培訓模式,開發“職業技能+創業技能”特色培訓項目,打造技能培訓與創業培訓相銜接的培訓鏈條,提升技能勞動者的創業能力,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聚焦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大服務業人才培訓力度,提升服務業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支持更多創業者圍繞服務業創業。加大創業培訓師資培養力度,舉辦創業培訓講師大賽,選拔一批將職業技能與創業技能融會貫通的創業培訓講師及培訓師,引導勞動者將職業技能轉化為創業技能。

8.著力培養技能創業帶頭人。創業培訓機構、創業學院等創業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面向技能勞動者廣泛開展梯次化的創業訓練營、研學班、精英班等創業能力提升活動,開展創業經驗技能實踐鍛鍊,積累創業經驗和創業資源。面向初創期、成長期、發展期等不同階段的技能創業者,開展創辦企業、改善企業、擴大企業等基礎培訓,拓展市場調查、經營管理、增長戰略等延伸培訓,培養一批技能創業帶頭人,通過帶頭人傳幫帶,帶動和孵化更多勞動者學習技能、依託技能實現創業。

9.積極培育打造技能創業品牌。結合推進勞務品牌建設,聚焦戰略性新興産業、急需緊缺現代服務業、文化旅遊産品和服務、養老托育和家政服務等細分行業和領域,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業優勢和技能特點的技能型勞務品牌。充分發揮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認定制度作用,開展技能型勞務品牌標準化培訓,支持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技能勞務品牌創業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探索通過標準引領、品牌運營一體化運作,提高勞動者依託技能勞務品牌創業成功率。

(四)推進“民生需求+創業”模式引領

10.大力發掘民生領域創業項目。圍繞居民日常生活需要、高品質生活追求和多樣化消費需求,鼓勵和引導創業者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長,開發“小而美、專而精”的個性化特色創業項目,促進生活性服務業高品質多樣化便利化發展。結合城鄉社區服務綜合體建設,挖掘餐飲、娛樂、文化、健身、醫療等方面的服務功能,通過多種形式創造新的創業機會。聚焦發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務和適老化、適兒化改造,梳理照護托育、康復護理、上門服務等需求,幫助創業者發現和選擇適合的創業項目。

11.打造多層次便民服務和新消費創業場景。積極培育便民服務和服務消費等領域應用場景,創新中國消費名品體驗場景,集聚關聯業態和上下游資源,建設創業友好生態圈。圍繞購物商圈、集貿市場、旅遊景區等人流密集區域,探索搭建創業市集、創業街區等微創業平臺,打造更多輕資産創業場景。推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與健康醫療、文化休閒等圈圈融合,打造社區工坊、便利店、菜籃子等多樣化創業形態,加快推進歷史經典産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全國示範步行街(商圈)培育建設、零售業創新提升試點等工作,發展融合型、時尚型、策展型等創新型商業,打造功能完善的消費服務創業生態。

12.加強民生需求創業項目跟蹤陪跑服務。結合當地民生領域需求,建立投資少、風險小、易轉型的重點孵化項目庫,對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多的創業項目加強“跟蹤陪跑”幫扶。發揮創業導師作用,用好創業指導師隊伍,完善預約服務和集中服務機制,聯動培訓指導、金融機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創業資源,持續提供支持服務。依託街道社區閒置用房、老舊廠房等,設立“家門口”的“創業陪跑”空間,搭建手工藝製作、生活服務、小吃快餐、直播電商、個性化産品定制等微創業平臺,打造“社區即園區、家庭即工坊、居民即創客”的“家門口”創業服務圈。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本地資源稟賦優勢,細化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落實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各項措施。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絡和工作統籌,建立多部門協同合作機制,確保創業模式引領行動有序推進。

(二)強化政策服務。各地要健全“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創業孵化、創業活動”四創聯動的支持體系,強化發揮政策合力,落實好科技成果落地轉化、促進企業創新、扶持創業孵化載體發展、提升創業能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再創業幫扶保障服務。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創新,集聚場地、金融、人才等政策服務,豐富拓展優質資源供給。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依託全媒體平臺,廣泛宣傳鼓勵和支持創業的政策服務措施、典型經驗案例,大力營造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的良好氛圍。要持續搭建好“源來好創業”資源對接、創業大賽等服務平臺,豐富創業活動內容,打造形式多樣的科技創新、産業協同、技能品牌、民生消費等多領域融合主題活動,努力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四)強化監督落實。各地要切實抓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各項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創業信息共享和創業資源整合對接,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統籌用好各方資源,確保創業模式引領行動落地見效。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暢通監督舉報和投訴渠道,依法維護各類創業者權益,維護有利於創新創業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
2026年5月14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6〕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創業支持力度,增強創業帶動就業效應,積極營造鼓勵創業的良好氛圍,決定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落實就業優先政策,聚焦科技成果轉化、産業創新發展、職業技能提升、民生消費需求等,強化創業分類指導幫扶,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引導各類創業主體找準市場需求定位,走特色發展道路,為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8年,支持特色化創業模式的政策體系不斷健全,創業生態持續優化,創業主體更加活躍,實現“科技成果+創業”“産業發展+創業”“職業技能+創業”“民生需求+創業”四種模式引領作用進一步發揮,創業帶動就業效應進一步顯現,政府鼓勵創業、市場引導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的氛圍進一步形成。

二、主要舉措

(一)推進“科技成果+創業”模式引領

1.支持引導科技人才創業。健全科技創新人才發現、培養、使用、保障機制,鼓勵將所學知識和技術與應用創新需求緊密結合,統籌人才工程、科技項目、學科平臺等資源給予必要支持。提升科技創新平臺人才集聚和使用效能,支持龍頭企業、前沿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領軍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創新創業,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家。落實好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職務科技成果資産單列管理、科技成果評價等改革舉措,更好激發科研人員運用科技成果創新創業積極性。

2.加強科技人才創業公共服務。落實中央關於支持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政策,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通過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等方式開展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活動,保障科研人員各項合法權益。建立留學回國人員“一條龍”聯絡服務機制,強化回國後的創業服務,規範人事檔案管理,落實社會保險待遇,幫助其更快了解和融入國內市場環境。對各類科技人才創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住房、醫療、落戶、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務。

3.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強化科技基礎條件保障,建立常態化研發成果智慧供需對接機制,定期梳理形成可轉化的項目清單。以大力發展科技服務為契機,完善技術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加大科技創新平臺和科技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力度,提供技術熟化、場景驗證等服務。大力培育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培養壯大專業化技術經理人隊伍,聯合梳理應用場景,加速成熟科技成果精準對接,推廣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驅動科技人才創新成果轉化和産業化。

(二)推進“産業發展+創業”模式引領

4.著力發揮骨幹企業創新帶動創業作用。以鏈主企業、龍頭企業為主導,推動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創新平臺等,支持帶動更多創業者和創業企業圍繞産業鏈上下游創新核心技術和産品。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加強分層分類扶持,加大服務力度,指導中小企業提升公司治理、精細管理和合規管理水平。建立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加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培育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分類培育壯大農業企業,分行業分層級打造一批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鏈主”企業。

5.大力培育鄉村産業促進返鄉創業。推動完善産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的協作機制,支持縣域鄉村大力發展配套産業和特色鄉土産業,打造綜合競爭力較強的優勢特色産業集群、現代農業産業園、農業産業強鎮,帶動各類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圍繞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引導有創業能力的外出務工人員挖掘鄉村資源要素優勢,把適合的産業轉移到縣域鄉村再創業、再發展。發揮“田秀才”“土專家”“農創客”和鄉村工匠等致富帶頭人作用,鼓勵各類返鄉入鄉人員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差異化經營。瞄準縣域消費市場和當地資源稟賦,培育壯大鄉村特色産業,發展鄉村休閒旅遊、農村電商等新産業新業態,支持各類人才下鄉創業就業。

6.圍繞産業需求強化創業孵化服務。堅持“創業圍著産業轉、孵化跟著園區走”,將創業孵化服務深度融入各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産業園區,降低創業孵化載體入駐門檻,完善滾動孵化制度,提高孵化場地利用率。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優質資源和公共服務,提升孵化器運營管理水平,健全孵化服務鏈條,推動孵化器升級發展。圍繞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領域,培育一批卓越孵化器。鼓勵創新産業孵化、虛擬孵化等模式,強化産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發展。按規定落實對孵化企業的人才、就業等政策扶持。強化品牌塑造服務,大力培育專業化品牌運營服務機構,提供品牌策劃、宣傳推廣、價值評估等服務,幫助創業項目打造知名品牌。

(三)推進“職業技能+創業”模式引領

7.推動技能培訓與創業培訓深度融合。深入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優化“馬蘭花”創業培訓模式,開發“職業技能+創業技能”特色培訓項目,打造技能培訓與創業培訓相銜接的培訓鏈條,提升技能勞動者的創業能力,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聚焦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大服務業人才培訓力度,提升服務業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支持更多創業者圍繞服務業創業。加大創業培訓師資培養力度,舉辦創業培訓講師大賽,選拔一批將職業技能與創業技能融會貫通的創業培訓講師及培訓師,引導勞動者將職業技能轉化為創業技能。

8.著力培養技能創業帶頭人。創業培訓機構、創業學院等創業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面向技能勞動者廣泛開展梯次化的創業訓練營、研學班、精英班等創業能力提升活動,開展創業經驗技能實踐鍛鍊,積累創業經驗和創業資源。面向初創期、成長期、發展期等不同階段的技能創業者,開展創辦企業、改善企業、擴大企業等基礎培訓,拓展市場調查、經營管理、增長戰略等延伸培訓,培養一批技能創業帶頭人,通過帶頭人傳幫帶,帶動和孵化更多勞動者學習技能、依託技能實現創業。

9.積極培育打造技能創業品牌。結合推進勞務品牌建設,聚焦戰略性新興産業、急需緊缺現代服務業、文化旅遊産品和服務、養老托育和家政服務等細分行業和領域,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業優勢和技能特點的技能型勞務品牌。充分發揮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認定制度作用,開展技能型勞務品牌標準化培訓,支持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技能勞務品牌創業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探索通過標準引領、品牌運營一體化運作,提高勞動者依託技能勞務品牌創業成功率。

(四)推進“民生需求+創業”模式引領

10.大力發掘民生領域創業項目。圍繞居民日常生活需要、高品質生活追求和多樣化消費需求,鼓勵和引導創業者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長,開發“小而美、專而精”的個性化特色創業項目,促進生活性服務業高品質多樣化便利化發展。結合城鄉社區服務綜合體建設,挖掘餐飲、娛樂、文化、健身、醫療等方面的服務功能,通過多種形式創造新的創業機會。聚焦發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務和適老化、適兒化改造,梳理照護托育、康復護理、上門服務等需求,幫助創業者發現和選擇適合的創業項目。

11.打造多層次便民服務和新消費創業場景。積極培育便民服務和服務消費等領域應用場景,創新中國消費名品體驗場景,集聚關聯業態和上下游資源,建設創業友好生態圈。圍繞購物商圈、集貿市場、旅遊景區等人流密集區域,探索搭建創業市集、創業街區等微創業平臺,打造更多輕資産創業場景。推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與健康醫療、文化休閒等圈圈融合,打造社區工坊、便利店、菜籃子等多樣化創業形態,加快推進歷史經典産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全國示範步行街(商圈)培育建設、零售業創新提升試點等工作,發展融合型、時尚型、策展型等創新型商業,打造功能完善的消費服務創業生態。

12.加強民生需求創業項目跟蹤陪跑服務。結合當地民生領域需求,建立投資少、風險小、易轉型的重點孵化項目庫,對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多的創業項目加強“跟蹤陪跑”幫扶。發揮創業導師作用,用好創業指導師隊伍,完善預約服務和集中服務機制,聯動培訓指導、金融機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創業資源,持續提供支持服務。依託街道社區閒置用房、老舊廠房等,設立“家門口”的“創業陪跑”空間,搭建手工藝製作、生活服務、小吃快餐、直播電商、個性化産品定制等微創業平臺,打造“社區即園區、家庭即工坊、居民即創客”的“家門口”創業服務圈。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本地資源稟賦優勢,細化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落實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各項措施。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絡和工作統籌,建立多部門協同合作機制,確保創業模式引領行動有序推進。

(二)強化政策服務。各地要健全“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創業孵化、創業活動”四創聯動的支持體系,強化發揮政策合力,落實好科技成果落地轉化、促進企業創新、扶持創業孵化載體發展、提升創業能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再創業幫扶保障服務。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創新,集聚場地、金融、人才等政策服務,豐富拓展優質資源供給。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依託全媒體平臺,廣泛宣傳鼓勵和支持創業的政策服務措施、典型經驗案例,大力營造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的良好氛圍。要持續搭建好“源來好創業”資源對接、創業大賽等服務平臺,豐富創業活動內容,打造形式多樣的科技創新、産業協同、技能品牌、民生消費等多領域融合主題活動,努力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四)強化監督落實。各地要切實抓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各項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創業信息共享和創業資源整合對接,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統籌用好各方資源,確保創業模式引領行動落地見效。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暢通監督舉報和投訴渠道,依法維護各類創業者權益,維護有利於創新創業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農村部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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