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的主要內容和顯著特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4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6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文化部部長孫家正、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趙實、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柳斌傑介紹《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文化部部長孫家正: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由中央制定的第一個專門部署文化建設的規劃綱要。《綱要》的出臺,充分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文化建設的高度重視,適應了我國新世紀新階段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協調發展的客觀需要,是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總體目標的一個重大舉措。

    《綱要》涵蓋廣泛,內容豐富,闡述了“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的重大意義,明確了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方針原則、發展目標和重點,規劃了理論和思想道德建設、公共文化服務、新聞事業、文化産業、文化創新、民族文化保護、對外文化交流和人才隊伍等八個方面的建設任務,提出了實現文化發展目標和任務的組織保證和政策措施。

    《綱要》具有三個顯著的特點:

    一是強調文化屬於人民。《綱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體現了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文化發展的目的、地位、方向、思路和格局。《綱要》特別注重以人為本,把保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對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繁榮文化事業、發展文化産業、促進城鄉區域間文化協調發展、維護低收入和特殊群體的基本文化權益等關係人民群眾,尤其是基層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的各項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進行了全面細緻的安排。

    二是強調文化重在建設。《綱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今後五年的文化發展放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謀篇佈局,使五年階段性的發展目標、任務與我國文化建設長遠目標和戰略任務相銜接。《綱要》從當前文化建設的現狀和條件出發,科學合理地確定目標和任務,既提出了總體目標,又確立了近期的重點,並盡可能地進行量化和分解,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注意通過重點環節突破、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支撐和政策保障,把文化發展的各項指標和任務落到實處。

    三是強調改革創新。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為文化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和活力。《綱要》明確了政府在文化建設中的責任,同時指出,文化的發展要充分依靠全社會的文化自覺,充分調動文化藝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