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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銀行轉制手續可以在1到3個月之內完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6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11月16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宋大涵、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王兆星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日報記者]請問宋主任,據我們了解,現在已經有一些在華外資銀行表示了轉制意願,並且在進行籌備,但是他們同時也擔心,籌備工作由於轉制過程中涉及多個政府部門會影響轉制時間,加大轉製成本。我想問一下,相關部門有沒有在這方面提供便利?另外,大約轉制的時間是從12月11號開始,到完成這個轉制工作需要持續多久?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宋大涵]:你對銀行業還是很熟悉的。對於外國銀行分行轉制為在中國註冊的法人銀行的有關過程等技術問題,我們在制定《條例》過程中已經有充分的考慮。我們確定這樣幾個原則:第一,轉制的過程要遵循合法性、審慎性和持續性的原則。合法性和審慎性就是外國銀行分行轉制,要向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持續性原則就是允許轉制的外資銀行轉制以後在中國經營的時間連續計算,比如説設立分行已經經營了5年,轉制以後就把分行經營的時間視為轉制以後法人銀行經營時間。轉制以後的外資法人銀行不被視為一個新的機構。

    第二,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將在外國銀行分行轉制過程中涉及到的變更登記、審批以及一些法律手續方面提供最大的便利。剛才介紹時我們講到,已經準備開闢一個快速、高效的通道,使外資銀行轉製成本最大程度的降低。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王兆星]:我補充一下,這也是有興趣轉為當地法人機構的外資銀行非常關心的問題。對宋主任的介紹,我只做兩點補充:第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將於今年12月11日開始正式生效,同時銀監會也將正式受理外國銀行轉制及經營全面人民幣業務的申請。第二,按照我們發佈的行政許可有關規定,這類機構設立和業務審批時間應分別在6個月和3個月以內予以答覆。對外資銀行轉制和業務申請,按照現在行政許可的程序和有關申請的內容,我希望以上手續可以在1-3個月之內完成。是1個月內還是3個月內完成這樣一個過程,一方面取決於我們各個部門的高效配合,另一方面,也取決於外資銀行相關準備工作的進展。我認為,我國政府的司法部門、工商登記部門、稅務部門和監管部門,他們的工作是高效率的,同時也是充分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