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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副總理在第十二次全國民政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3日   來源: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

    充分發揮民政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在第十二次全國民政會議上的講話

    回 良 玉

    (2006年11月23日)

同志們:

    這次全國民政會議,是在我國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實施“十一五”規劃綱要有了良好的起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邁上新的征程的形勢下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既是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會,又是民政工作開創新局面的動員部署會。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科學回顧總結“十五”民政工作,進一步規劃部署“十一五”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對民政工作和這次會議高度重視,溫家寶總理親切接見了與會代表併發表了重要講話。家寶同志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對民政工作的重大意義作了深刻闡述,對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對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回顧“十五”,肯定成績,科學總結民政事業發展的實踐經驗

    “十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取得重大成就,社會生産力、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躍上新臺階,城鄉面貌發生很大變化的重要時期。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在思想上不斷有新解放、理論上不斷有新發展、實踐上不斷有新創造,提出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推動建設和諧世界、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和戰略任務,有力推進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向前發展。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都更加關注民生民利,更加重視社會建設,更加注重公平正義,為民政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出了新的發展要求。五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就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社區建設、村民自治、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婚姻登記等工作,制定頒發了20多個條例和文件,指導、規範和保證了民政工作的開展。新世紀新階段民政工作開局良好,成就顯著,在國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社會救助體系框架基本建立,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全國普遍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常年救助城市貧困人口2220多萬。修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五保供養實現了由農民互助共濟向財政保障為主的轉變。健全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常年救助農村貧困人口1900多萬人。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建立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實現了從強制收容遣送向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重大轉變。教育、住房、醫療、司法等救助制度建設也取得了重要進展。注重各項救助制度之間的配套銜接,各級政府救助資金預算逐年增加,各地救助管理服務網絡逐步健全,絕大多數省(市、區)基本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框架,切實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了社會公平和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社會福利事業快速發展,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等特殊群體得到了較好的幫扶。提高孤老供養標準,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星光計劃”,各類老年福利服務設施不斷發展。通過完善救助、社區康復、福利企業集中安置殘疾職工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養育、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相結合的新型孤兒救助制度,實施“明天計劃”,不少孤殘兒童得到了更週到的救助。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社會福利發展格局初步形成,顯著改善了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生活福利服務。同時,著力引導和支持慈善事業發展,制定實施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社會捐贈和社會互助,五年累計接受社會捐款180多億元,籌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98億元,資助社會公益事業,促進了團結互助、平等友愛社會風尚的發揚。

    (三)群眾自治組織和民間組織建設全面加強,黨的執政基礎和社會和諧的基礎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繼續深化村民自治,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不斷推進村務公開,順利完成村委會換屆選舉,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基本形成。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積極引導和組織衛生、科技、教育、勞動、文化、法律等服務進社區,不斷強化居民自治功能,逐步擴大社區直接選舉,普遍建立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打下了重要基礎。重點培育發展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和公益慈善類社會團體,制訂《基金會管理條例》、規範基金會發展,支持和引導社會公益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民間組織的佈局得到調整,結構不斷優化,質量有所提高,服務社會的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群眾有序參與、有效覆蓋城鄉的社會組織體系基本形成,鞏固發展了黨的執政基礎和社會和諧的基礎。

    (四)優撫安置制度進一步完善,國防和軍隊建設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修訂《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較大幅度地提高了撫恤補助標準,各級財政五年安排優撫經費466億元,確保了重點優撫對象生活與社會生活水平同步增長。制定實施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不斷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順利完成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任務,認真落實軍休人員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深入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積極配合部隊完成軍事演練和重點軍事工程建設。這些有效保障了廣大復員退伍軍人的合法權益,增強了軍政軍民團結,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五)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不斷規範,服務水平得到了明顯的提升。完成省縣兩級陸地行政區域界線勘定的掃尾任務,結束了我國陸地行政區域界線不清的歷史,制訂《界線管理條例》,使“依法治界”成為現實。審慎審批行政區劃調整,優化鄉鎮設置,整合了發展資源,降低了行政成本,促進了區域協調發展。完成城市地名設標任務,啟動“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拓展了地名服務。修訂《婚姻登記條例》,變登記管理為登記服務,體現了為民服務理念。殯葬改革取得了新的進展。

    總之,“十五”期間民政工作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第十一次全國民政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基本實現。可以説,社會救助更加有效,福利服務更加優質,基層民主更加廣泛,優撫安置更加完善,民間組織發展更加有序,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更加規範。民政工作在調節社會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五年來民政工作取得的成就,是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有關部門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的結果,是各級民政部門紮實推進、全體民政工作者奮力拼搏的結果。五年來,全國民政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特別是基層的同志,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淡泊名利、甘於奉獻,恪盡職守、勤政為民,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做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進千家萬戶,把民政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民政工作者的辛勤勞動和奉獻精神,我們要充分肯定並加以發揚。借此機會,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民政戰線的全體同志表示誠摯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回顧民政工作的實踐,有不少經驗值得認真總結,並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堅持和完善。

    一是必須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發展大局。這是做好民政工作的關鍵。只有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發展大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緊密結合黨和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找準結合點、切入點,著力解決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普遍關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民政工作才能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發揮重要作用,取得應有的地位。

    二是必須始終突出為民解困的主題。民政工作業務多元、頭緒複雜,突出主題至關重要。為民解困,是黨和政府重點關注、感情所繫,也是民政工作職責所在、使命所繫。只有始終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把著眼點高度集中到“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上,優先安排、重點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民政工作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可、人民的肯定。

    三是必須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民政工作的群眾性、社會性很強,做好民政工作,需要社會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廣泛參與。只有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政府在履行自身職責的同時,不斷加大社會開放度、增強社會透明度、擴大社會參與度,積極引導和吸納社會力量參與,聚集和整合全社會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才能不斷壯大民政事業發展力量。

    四是必須堅持改革方向和制度創新。改革是民政事業發展的動力,制度建設是做好民政工作的保障。面對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新情況,只有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用改革的辦法解決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適時調整完善有關政策,注重制度創新,形成長效機制,才能保證民政工作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取得新的突破、新的發展。

    五是必須高度重視作風建設和能力提升。民政工作直接服務於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體,必須要有良好的精神狀態和務實的工作作風。只有心中裝著群眾,深入基層,為群眾解難事、做好事、辦實事,像周國知、譚竹青同志那樣,成為人民群眾感情上的貼心人、呼聲上的代言人、權益上的維護人,民政工作才能真正履行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職責。同時,能力建設是民政工作的基礎,只有不斷提高民政隊伍的依法行政能力、開拓創新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才能保證民政事業持續發展。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是:民政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還不夠適應;民政經費投入、社會救助標準和保障面、社會福利設施狀況、部分救助對象和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夠適應;法制建設滯後,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還不夠適應;基層民政工作力量薄弱,與日益繁重的發展任務還不夠適應。我們要高度重視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不斷提高民政工作的水平。

    二、統一思想,與時俱進,充分認識民政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時代在前進,形勢在變化,事業在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願望。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科學揭示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深刻分析了當前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把中央的戰略部署落到實處,為此必須高度重視做好民政工作。這是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重要舉措,是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體現,既是增強社會創造活力的基礎,也是實現社會安定有序的基石,民政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進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礎作用。應該説,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民政的職責將更加重要,任務將更加繁重,作用將更加突出。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切實解決好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保障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解決低收入群眾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是我們黨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社會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平衡不同群體利益關係、促進不同收入階層和諧共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民心工程。由於多方面原因,我國城鄉低收入人口還為數不少,部分群眾的生活還比較困難。每年因各種災害需要救助的有上億人次,還有大量殘疾人、五保老人和孤兒需要扶助。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是各級政府、各級民政的重要職責。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今後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新型社會救助體系,不斷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水平,使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我們要從落實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從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增進社會和諧的高度出發,把救災、濟困、扶孤作為關乎國計民生、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大事,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抓實、抓細、抓好。

    二是加強社區和基層政權建設,有利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社區是社會的細胞,社區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推進社區和諧,要從加強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健全城鄉居民自治制度入手。在城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轉為“社會人”,社區管理和服務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強化社區自治功能,使之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在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繫上發揮橋梁作用,在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生活環境上發揮促進作用。在農村,要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形勢和要求,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鞏固黨和國家政權最廣泛、最深厚的群眾基礎。

    三是完善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有利於健全社會功能。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加強管理和引導,發揮社會組織應有的作用,不僅是增強社會活力的重要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目前,我國社會經濟成份、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係和分配方式趨於多樣化,社會組織的活動範圍越來越廣泛,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越來越大,這就迫切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各類社會組織的管理,按照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的原則,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化解矛盾、規範行為的作用,優化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分工協作,促進政府調控機制同社會協調機制互聯、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的建立,形成對全社會有效覆蓋和全面管理的體系,把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是大力發展老齡事業,有利於促進社會代際和諧。關愛老年群體,建立互尊、互愛、互助、共榮的代際關係,促進社會的代際和諧,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國已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時期,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43億,佔總人口的11%。人口老齡化的迅速發展,使勞動力的年齡結構、人口撫養比例、代際關係發生著重大變化,必將對經濟、政治、社會發展帶來深刻影響,加快發展老齡事業任務緊迫。我們要大力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健全老年福利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老年人特別是空巢老人、高齡老人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代際和諧、社會和諧。

    五是加快發展慈善事業,有利於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社會慈善,不僅是鼓勵先富幫未富、實現社會互助與政府救助對接的有效措施,更是形成尊重人、關心人、理解人的價值觀念的重要途徑。扶危濟困、樂善好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慈善事業在培育和諧精神、強化和諧意識、建設和諧文化中的積極作用越來越突出。民政要在這方面多做工作,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慈善意識,發展慈善組織,形成熱心公益、扶貧幫困的社會風尚和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和睦共進的人際關係。

    各級黨委和政府一定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民政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進一步增強做好新形勢下民政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通盤規劃、週密部署,著力研究解決制約民政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把民政事業納入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為在新的起點上加快民政事業發展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

    三、明確要求,突出重點,全面完成“十一五”時期的民政工作任務

    “十一五”時期的民政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線,牢固樹立民政為民的核心理念,著眼于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著眼于促進社會公平、社會穩定和社會進步,著眼于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加強制度建設、健全投入機制、完善服務設施,推進民政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結合民政工作實際, 未來五年民政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到2010年,完成“十一五”時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賦予民政工作的任務,基本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和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初步形成社會福利事業多元化發展新格局,城鄉社區建設深入推進,民間組織發展規範有序,優撫安置保障紮實有力, 社會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得到有力保障,民主政治權利得到切實維護,社會福利服務需求得到有效滿足,民政事業發展水平適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需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圍繞上述目標,要著力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重點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救助制度。一是進一步強化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鞏固應保盡保,推進分類施保,強化動態管理,並搞好與再就業、社會保險、最低工資制度的銜接。二是逐步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長效機制。三是貫徹《農村五保供養條例》,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確保供養資金落實。四是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幫助低保邊緣群體、低收入群體解決特殊困難。五是積極推進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多渠道籌集資金,努力緩解困難群眾看病難問題。六是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堅持主動救助、分類救助,重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患重病、精神病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全面構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特困救助、臨時救濟、醫療救助為主要內容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二)健全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努力提高災害救助水平。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産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全面落實和完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健全四級災害應急救助指揮體系,強化重大災害抗災救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按照災害管理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管理體制,加快建立健全災害救助資金投入和監管機制。加強中央和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健全管理制度,形成覆蓋全國城鄉的災害應急救助物資和裝備保障網絡。加強減災科技研究與應用,提高災害監測、預警、評估和應急救助輔助決策能力。加強減災救災立法和防災減災宣傳,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建設城鄉社區應急救助平臺,逐步完善災害應急社會動員機制。

    (三)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福利服務需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各類老年福利設施,完善“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管理方式,在縣城和大中城市城區,建設一批以老年服務為主的福利服務中心。改善孤老集中供養條件,積極開展全國養老服務社會化示範活動,實施“愛心護理工程”,廣泛開展多層次、多種類、多形式的居家養老和集中養老服務。採取多種形式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健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殘疾人安置就業機制,完善福利企業減免稅收等扶持政策,促進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加快康復輔具技術和産品的研究開發, 開展社區康復,提高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康復水平。落實孤兒養育、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相配套的綜合救助政策,發展特殊教育,實施“兒童福利設施建設藍天計劃”,採取集中供養、家庭收養、社會寄養等多種方式,提高孤兒養育水平,建立“孤殘兒童手術康復明天計劃”長效機制,對愛滋病致孤兒童實施救助和服務照料。大力發展福利彩票事業,堅持宗旨,規範管理,安全運營,健康發展,力爭“十一五”期間福利彩票發行銷售每年遞增10%。加強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確保彩票公益金全部用於社會福利事業。要通過努力,逐步形成以家庭為主體、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面向社會公眾、多元化投資、多層次發展、專業化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新格局。

    (四)支持慈善事業發展,逐步健全社會扶助體系。要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推進慈善事業中的綜合協調作用,全面實施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積極培育發展各類社會慈善組織和志願者服務組織,支持開展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慈善活動。制定完善志願服務扶持政策和志願者參與慈善公益事業的各項激勵、保障制度,壯大志願服務隊伍。加大慈善捐贈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慈善組織行業自律機制和社會評估機制,提高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加強社會捐贈管理,在城市街道和社區普遍建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深入開展專項和經常性捐贈活動,大力推廣“慈善超市”和“愛心超市”,使社會捐助活動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要大力培育慈善文化,弘揚慈善精神,提升公眾慈善意識,在全社會樹立團結互助、和衷共濟、扶貧濟困、平等友愛的社會風尚,形成政府支持、社會舉辦、公眾參與的慈善事業發展新局面。

    (五)加強社區建設,夯實和諧社會建設基礎。要努力建立新型城鄉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的有效對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城鄉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動。要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繼續完善村務公開、民主議事制度,讓農民群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監督權。整合社區資源,推進農村志願服務活動,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基層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服務體系,全面提升農村社區功能,努力建設富裕、文明、民主、和諧的新型農村社區。要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大力發展社區服務,鼓勵和引導衛生、科技、文化、勞動、教育、法律等服務進社區,建設以信息技術為驅動的多功能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積極發展扶持社區志願者隊伍和社區公益性組織。推進居委會直接選舉,完善居務公開、民主評議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逐步理順政府與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委會與其他社區組織的關係。

    (六)引導民間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增強服務社會的功能。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佈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到位、作用明顯的民間組織體系和法制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民間組織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民間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重點培育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公益慈善類、基層服務類民間組織,支持引導各類基金會和社會事業類民間組織發展。同時,指導民間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強誠信建設,提高民間組織公信力和活動的透明度。推進政社分開,增強民間組織自主發展、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能力。要依法加強監管,完善歸口登記、雙重負責、分級管理體制,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大對非法和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促進民間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七)提高優撫安置保障水平,增進軍政軍民團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軍隊建設需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業和培訓促進就業為主體,發放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繼續完善撫恤優待和醫療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將重點優撫對象優先納入社會保障範圍。進一步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完善交接辦法,穩妥改革住房、醫療體制,改進服務方式,推進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維護和建設好各類烈士紀念建築物,發揮教育群眾、增強愛國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加強軍供工作,提升服務保障能力。深入開展群眾性擁軍活動,創新活動方式,形成協調順暢的運行機制,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

    (八)加強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提高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水平。審慎穩妥地做好行政區劃調整的審批工作,改進審批方式,規範審批程序。加強中長期行政區劃規劃研究。加快建設標準規範、方便及時、適應社會需要的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立國家、省、市(地)、縣四級地名數據庫和全國地名信息服務網絡,完善地名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貫徹落實《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等界線管理制度,健全界線管理體制和界線糾紛應急處理機制,鞏固勘界成果,建設平安邊界,切實維護界線附近地區穩定和諧。繼續推進婚姻登記規範化,保證婚姻登記合法、規範、便民。繼續推行殯葬改革。

    四、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努力開創民政工作新局面

    “十一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的任務和要求已經明確,關鍵是抓好落實。我們要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健全體制機制,強化能力建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開創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政府負責同志要經常、主動了解民政工作情況,指導幫助民政工作,加大檢查監督力度,認真研究解決民政工作的實際困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把人民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解決好。

    (二)加強協調配合。民政工作業務面廣、涉及環節多、工作難度大,需要有關各方共同努力,樹立大局意識。民政部門要主動與各部門、各單位加強聯絡和協商,並注重調動各地尤其是基層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基層辦實事、解難題、打基礎。要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責任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措施保障到位,上下聯動一條心、左右協調一盤棋,共同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政工作。

    (三)加大資金投入。切實保證民政事業發展所需的資金,是完善公共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要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於調整財政收支結構、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加大社會保障等方面投入的要求,認真安排好災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社會福利和撫恤補助所需的資金,切實保障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的生活權益。同時,要通過制定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服務事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籌集民政事業發展經費的機制。要加強對民政事業經費分配、使用和發放的管理與監督,嚴格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佔和挪用。

    (四)提高隊伍素質。民政工作直接服務於人民群眾,特別是與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親民之意、為民之舉,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民政工作來體現的,是通過民政工作者來實現的。因此,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民政工作隊伍,顯得尤為必要和迫切。要加強理論和政策的學習研究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民政幹部職工尤其是領導幹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群眾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確保中央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實處。要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於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設置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建設、殘障康復、公益類民間組織和家庭生活服務等領域的社會工作崗位,多渠道吸納社會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領域專業化社會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弘揚光大“孺子牛”精神,以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為重點,切實改進和加強民政工作隊伍的作風建設,千方百計把與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連的民政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同志們,民政是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基層群眾解愁的德政善舉,我們肩負著光榮的使命,也面臨著繁重的任務。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偉大旗幟,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民政工作全局,堅定信心,振奮精神,紮實工作,開拓前進,努力把民政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