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快報統計,2006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共完成2452.32億元,比上年增長17 .1%,增收358.41億元,超額完成全年收入計劃。
據統計,2006年,地方稅務局系統共徵收個人所得稅1984.23億元,同比增長14.7%,增收255.01億元(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1263.98億元,增長10.2%,增收117.26億元)。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徵收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利息稅)共完成458.96億元,同比增長28.7%,增收102.22億元。
一、收入增長主要得益於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長和稅收徵管的不斷加強
2006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繼續保持增長,首先得益於經濟發展帶來的居民收入快速增長。2006年前三季度,我國國內生産總值同比增長10.7%,經濟運行穩定,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持續增加,部分行業企業效益提高,平均工資繼續快速增長。據統計,全國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前三季度平均勞動報酬為139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4.0%,2006年1-11月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為159716.74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5.30%。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收入的不斷增長使稅源充實,保證了個人所得稅收入持續較快增長。東部、沿海重點稅源地區因經濟發達、居民收入水平較高,對個人所得稅收入貢獻率較高,帶動了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整體增長。地稅局個人所得稅收入額前10名地區的收入為1372億元,佔地稅局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的比重達69.2%,增收額佔地稅局個人所得稅累計增收額的比重達79.1%。
其次,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增長離不開各級稅務機關的努力。2006年,各級稅務機關認真落實“四一三”工作思路,實施科學化、精細化分類管理,保證了個人所得稅的增長。在工資、薪金等三項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的情況下,各級稅務機關通過健全監控體系,推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加大對高收入行業個人所得稅的管理力度,保證了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增長。如山東、湖南、浙江、福建等地加強對電力、通信、房地産開發及建築業等高收入行業的管理和檢查,加大重點稅源監控力度,有效防止了稅源流失。另外,2006年各級稅務機關大力加強對非勞動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管理,嚴格執行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順利實施,效果明顯。
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生産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對個人所得稅收入有一定影響,但費用扣除標準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更加注重社會公平,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同時,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要求進行的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全面展開,目前各級稅務機關已為2000多萬納稅人建立了明細檔案,為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徵管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1600元以後,全國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雖然保持繼續增長,但增幅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8個百分點,且各月增幅趨緩,個別地區個人所得稅收入出現了負增長。全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增幅為17%,比近年來年平均增長20%以上增長幅度有所下降。據不完全統計,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後,減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00余萬人。
同時,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徵管工作成效明顯,據前3季度數據表明,全國按5%-25%稅率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8.4%,而按30%-45%稅率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33.9%。
此外,為了強化高收入者的法律責任,加強對高收入群體的徵管,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也已展開,這是貫徹落實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重要一步,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順利進行和逐步完善,將推動個人所得稅稅制的進一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