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農村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已經啟動。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做好200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崗位設置工作,充分考慮當地教師隊伍整體超缺編情況和學科結構分佈等因素,做到以初中為主,按需合理配置,防止盲目設崗和隨意設崗。《通知》對2007年的“特崗計劃”實施工作作出部署。
2006年5月,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聯合啟動實施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計劃實施以來,總體進展順利。高校畢業生踴躍報名應聘特崗教師,大部分省(區、市)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超過1:10,不少省還制定了本地區的優惠支持政策。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共有1.6萬餘名大學畢業生應聘到湖北、廣西、海南、重慶等12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260多個縣(團場)的共2850多所農村中小學任教。
為進一步做好2007年“特崗計劃”實施工作,教育部在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與財政、人事、編制等部門進行協調,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同時加強與有關縣(市)的溝通,幫助和指導其做好實施環節的工作。特別要認真細緻地做好崗位設置、公開招聘、配套保障等工作。在實施中要嚴格掌握用人標準,以應屆本科生為主,防止隨意放寬招聘條件的現象。對擬聘教師要加強崗前培訓,在其上崗前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教育部還要求各地積極探索,努力創新,逐步形成農村教師補充保障的長效機制。今後城市、縣鎮學校教師崗位空缺需要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聘用特崗教師。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各地要負責統籌落實資金,用於解決特崗教師除工資性支出以外的相關費用,並特別注意做好特崗教師3年後的去留工作,儘快研究制定他們應享受的中央和有關部門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的具體落實政策和措施。為進一步完善“計劃”,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在2007年應選擇確定一批辦學條件較好的縣城以上學校,將其新錄用的教師先安排進“計劃”,去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3年服務期滿後回原聘用的縣城以上學校執教。(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