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8日上午10時,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兼秘書長王偉和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蔣效愚介紹奧運籌辦工作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王偉表示全國有200多家奧運紀念品銷售點,製作、銷售偽劣産品將受法律制裁。
[彭博新聞通訊社記者]我的第一個問題是,我想知道奧運商品的銷售將會帶來多少的收入?能做一個預測嗎?第二個問題,如何防止假冒偽劣的奧運商品,您認為這些假冒偽劣的商品將為奧運會商品的收入帶來多少影響呢?以及你們打算採取什麼措施來應對這個問題?第三個問題,您認為需要多少警察處理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問題?
[王偉]奧運會紀念品銷售的主要目的是要普及奧運會的精神,使廣大民眾參與奧運會。目前,我們在全國大概有200多家銷售點,應該説民眾購買奧林匹克紀念品十分踴躍,他們熱情支持奧運會,為奧運會形成了一個很熱烈的氛圍。防止偽劣的産品,奧組委也採取了一些措施,首先我們立法了,剛才講過了,要保護奧林匹克的知識産權,在國家的層次我們有立法,在北京市的層次上也有立法。所以,製作、銷售偽劣産品是違法的,如果抓住以後會受到法律制裁。
我們有北京奧運會特許商店,凡是不在這些特許商店裏銷售的商品,就是假的,這樣就容易進行管理。在商品方面,我們還有防偽標誌,這也使商品得到了進一步的保護。另外,我們還通過各種渠道來知會廣大的民眾,要買紀念品,到指定的奧運商店去買,不要在大街小巷買。總之,到目前來看,社會上反映在特許經營方面的情況是好的。
您説的第三個問題我還要説一句,我們奧運的防偽執法不是由警察負責,而是由工商管理部門負責,他們對於奧運會給予了很大的支持。談到奧運會的警力,我們在申辦的時候設想是2萬名警察,再加上1萬名專業安保人員,當然我們目前正在制定週密的安保計劃,這項工作將隨著我們計劃的調整而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