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5月20日電(記者 劉薛梅)甘肅省政府辦公廳20日披露,對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各市、州要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進行審批或者變相審批。
20日,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公佈了一批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共55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3項,暫不列入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項目1項,取消部分內容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向市州(縣市區)下放行政審批項目8項,向市(州)下放部分審批內容的行政審批項目2項,新增行政審批項目7項,新增部分內容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新增後與原有項目合併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新增後向市州下放行政審批項目2項,將省級政府部門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省級政府部門保留1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
為使審批事項規範運行對接到位,甘肅對下放市縣的審批事項,要求相關部門儘快下放到位,同時,要通過組織開展業務培訓等方式,制定承接方案,確保下放事項全部落實到位。
除了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這55個項目外,甘肅當日一併還公佈了中央在甘單位第十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目錄24項,省級政府部門取消調整其他事項目錄9項。
其中,中央在甘單位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6項,新增行政審批項目1項,將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保留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對於省級政府部門取消備案制管理事項2項,下放備案制管理事項1項,取消部門內部管理事項6項。
此次,甘肅省共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的88個事項,特別是省級自行清理後取消調整和下放13項行政審批項目,截至目前省級政府部門保留行政審批項目369項。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