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瓊辦發〔2016〕69號
各市、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19日
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精神,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深入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深化政務公開內容、擴大政務開放參與、提升政務公開能力、增強政務公開實效,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總體走在全國前列,全面推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公眾參與度和人民群眾對政府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政務公開內容
1.推進決策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凡出臺重要政策文件,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等重要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當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平臺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諮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以適當方式公佈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建立健全行政決策多方參與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眾代表、專家學者、新聞媒體列席和旁聽有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推行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決策作出後,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2.推進執行公開。實行重大決策執行全過程公開,對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社會公益建設等重要事項,特別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務和民生舉措、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重要事項,要主動公開任務目標、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根據工作進展公佈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和後續舉措等,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確保執行到位。要在網絡平臺設立意見箱或相關專欄,聽取公眾對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做好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情況要以典型案例通報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
3.推進管理公開。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做好省級部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公開工作。推進市場監管執法信息公開,重點公開安全生産、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質量價格、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遊市場、知識産權、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監管信息,圍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等,實行“陽光執法”。加大財政預決算公開力度,著力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分配、執行全過程公開。公開民生資金等分配使用情況,重點公開扶貧資金分配、扶貧資金撥付發放情況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加快推進海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海南省企業信用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建設,做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企業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的公開工作。
4.推進服務公開。建立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機制,加快建設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政務“三個平臺”,構建基於互聯網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實現網上審批、網上招投標和網管等新型政務模式,逐步實現服務事項在線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各市縣各部門要全面公開服務事項,編制發佈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事流程。要公佈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對社會關注度高、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仲介行業特別是涉企審批服務仲介,全面公開設置依據、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信息。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務的公開。大力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省政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年內要制定完善實施辦法,組織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5.推進結果公開。各級行政機關要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加大對黨委、政府重要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推進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政府決定事項落實情況的公開,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等方面事項。各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佈。加強突發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發佈,根據處置進展動態及時發佈信息。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注重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鑒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增強結果公開的可信度,以工作實績取信於民。
6.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結合各行業各系統工作特點,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範圍,對公開後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要詳細具體,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二)擴大政務開放參與
7.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按照促進大數據發展有關部署要求,全面加強海南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建立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清單,建設完善全省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優先推進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領域的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進一步引導各類社會機構整合和開放數據,構建政府和社會互動的信息採集、共享和應用機制,加強政府與社會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數據資源的關聯分析和挖掘利用。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充分開發利用政府數據資源。
8.強化政策解讀工作。要將政策解讀放在與政策制定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同步考慮和安排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出臺重要政策,牽頭起草部門應當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併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當於文件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佈。對於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要通過新聞發佈、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進行宣講,解疑釋惑,傳遞權威信息。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帶頭宣講政策,其中市縣政府、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內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1次。加強專家庫建設,為專家學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充分發揮專家解讀政策的作用。注重運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特別要重視發揮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定向定調”作用,及時全面準確解讀政策,增進社會認同。
9.積極擴大公眾參與。研究探索多層級、多領域公眾參與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事項種類和方式,通過在報刊、廣播、電視、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海南12345熱線等搭建政民互動平臺,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響應速度和質量。鼓勵引導企業和研究機構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和手段,對政府信息進行分析研判,提出政策建議,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10.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政務輿情監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範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對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認真研判處置,及時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佈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
11.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把新聞媒體作為黨和政府聯絡群眾的橋梁紐帶,靈活運用新聞媒體及時發佈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創造條件協調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有關重要決策會議,暢通採訪渠道,積極為媒體採訪提供方便。同時加強新媒體發佈平臺建設,逐步打造本地區本部門的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等平臺,整合省直單位和各市縣政府官微,打造海南微信矩陣,發揮新媒體的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提升政務公開能力
12.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作用。強化各級政府機關官方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整合網站信息資源,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強內容和技術保障。加快建設以省政府門戶網站為支撐,多級聯動的一站式網上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各級各部門行政權力集中進駐、網上服務集中提供、政務信息集中公開、數據資源集中共享。推動海南政務服務中心網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打通政府聯絡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13.提高信息化水平。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制定出臺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創新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場所服務方式,形成網上辦事平臺和實體服務場所虛實結合、功能互補的政務服務體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優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流程,推廣網上審批、網上招投標和網上監管等新型政務模式,逐步實現服務事項在線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建立電子文件和證照信息共享機制,全面推行證照“網上申請、快遞送達”服務模式。圍繞教育、醫療、社保、戶籍、養老、住房、交通運輸、環保、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重點民生領域,大力推進互聯網便民應用服務開發,實現各類公共服務網上查詢、網上申請、網上辦理。深化政府非稅收入電子化收繳改革,完善全省統一的網上公共支付平臺,推動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網上收繳。
14.辦好政府公報。高標準做好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和免費贈閱工作。規範政府公報發佈的內容,將政府規章、政策、行政規範性文件等人民群眾普遍關切的信息及時予以公開。提高政府公報的出版時效,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推廣網絡版政府公報,擴大公開範圍。做好公報免費贈閱工作,將免費贈閱對象向企業、工廠、社區、鄉村等基層傾斜。
15.抓好教育培訓。各級政府要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佈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制定業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分級分層組織實施,力爭3年內將全省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支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接受相關繼續教育。教育主管部門要鼓勵高等學校開設政務公開課程,培養政務公開方面的專門人才。
16.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體系,逐步實施主動公開量化考核。嚴格主動公開程序,報審公文時,要明確公開屬性、公開方式等意見,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説明理由。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環保、公共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主動公開信息清單,加強對其所屬或管理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促使相關單位主動公開其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取的信息。積極穩妥推進政府歷史信息公開,重點對1990年至2010年的政府信息進行梳理,提升我省政府信息公開質量。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建立依申請公開會商機制,提高依申請公開處理水平。對需要或可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應當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通過政府網站等平臺主動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復申請。
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牽頭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確定一名政府領導分管,明確工作機構和責任分工,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保障政務公開工作經費。省政府辦公廳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全省範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各市縣政府辦公室(廳)負責指導、協調、推進本市縣政務公開工作。要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加強與宣傳部門、新聞媒體、新聞網站等的溝通協調,做好統籌指導。有條件的應當把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政府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
(二)強化考核監督。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加大分值權重。鼓勵支持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獨立公正的評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作用。強化激勵和問責,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