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慶國
華中科技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教授 武漢光電國家實驗室研究員
專家觀點
三個觀點:第一,早期診斷是降低重大疾病社會負擔的一個關鍵手段,建議開始認真考慮相應的醫保政策;第二是像PET/CT這些早期診斷的方法,它的輻射帶來的損害是非常小的,遠低於它的收益,目前科普的工作做的不夠,相應的研究也不夠;第三,醫療衛生的發展目前是在從資源和規模驅動轉變為醫學科技的創新驅動,醫藥衛生體系無論是戰略上還是戰術上對於技術轉移的路徑都是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樊獻俄
昆明龍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專家觀點
藥品安全監管就是要掌握藥品的品質質量,藥品的質量用一句話還是難以解釋的。大家都説安全有效就是藥品的質量,其實還有很多的解釋,我認為要吸引醫生和患者都滿意的藥品才是好的藥品。怎樣達到安全有效呢?監管很重要。藥品的監管要從研發、生産和銷售等多方面來監管。
蔣仁生
重慶智飛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重慶市總商會副會長
專家觀點
我建議國家應該完善預防接種制度化建設及政策性引導,特別是我們中央媒體應加大疫苗對人類健康所起到健康作用的一個宣傳;二是中央主流媒體加大對國産疫苗有效性、安全性的宣傳,恢復民眾對疫苗使用及信心,像我們國家消滅這些病,比方説天花、脊髓灰質炎等,靠的還是國産疫苗,它並不是國外的疫苗。
朱恒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專家觀點
監管不是要更多的人,更多的財政的投入。一個新聞發言人,一個新聞發佈會就夠了,那麼這裡面當然要一些配套制度,比如要有一些強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另外新華社咱們是媒體,我覺得後面要考慮一下媒體和律師的作用,這媒體跟律師的力量用好了,它是我們國家和諧社會安定一個很重要的拱衛力量。媒體允許披露社會陰暗面恰恰是幫助我們,律師你讓他幫老百姓打官司,這個制度很簡單。媒體和律師幫著老百姓揭發黑心商人,這個其實是幫政府改善整個社會治理,這個機制用好恰恰是讓社會更好。
熊煌
衛生計生委宣傳司副司長
專家觀點
深化醫改是一項十分複雜艱巨的任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隨著深化醫改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體制機制矛盾更加突出,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不斷涌現。一是改革協調聯動性需進一步加強。二是改革進展不平衡。三是新的機制建設需進一步加快。四是外部環境因素變化對改革帶來新的影響。
黃華波
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
專家觀點
按醫改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要求,在實踐中需回答好一個基本問題,即什麼是基本?我認為,基本首先是一個需求的概念,如果將群眾的醫療需求分為四個層次,救治和維繫生命、治病和保持健康、醫療的便捷性、醫療的舒適性,這四個層次的需求層次應該是逐步提高的,救治和維繫生命是最基本的,基本的治病也應該是基本,便捷性和舒適性保障,可以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但更多空間應該留給商業健康保險。
葛延風
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部長
專家觀點
在現實中,很多人仍然進行無謂的治療,花了很多的資源,但意義很小,患者和家屬都很痛苦。因此,樹立和普及理性健康觀、疾病觀及生命觀非常重要。理性觀念的普及,醫患雙方都有必要。
在改革方面,最重要的還是醫療服務系統的改革。首先要通過綜合性制度安排,建立一個高質量的初級衛生服務體系,初級不是低級,是關口前移,是強化公共衛生、健康促進及疾病管理的基礎,也是確保服務可及、提高宏觀效率的基礎。
蘇舒
海創賢網絡科技有限公司CEO、“名醫主刀”創始人
專家觀點
“互聯網+流通”是互聯網和傳統産業深度融合的先行者,是發揮“雙創”和“互聯網+”乘數效應的試驗田。深入推進“互聯網+流通”,不斷總結融合過程中的經驗、教訓,不斷增強政府治理新經濟的能力,不僅將加快流通現代化的進程,也將對其他産業與互聯網的融合發展具有借鑒意義。
韓中偉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專家觀點
監管規範缺失,涉及到公立醫院改革、社會辦醫等深層次問題,改革需要繼續,監管必須跟上,不能有脫離監管的市場,一切不符合國家衛生醫療標準的辦醫機構必須堅決取締,這是對人民健康負責。同時還要大力支持有實力、有醫療資源優勢的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公立醫院改革事業,為“社會辦醫”注入活力,給百姓帶來的安全、貼心、便捷的健康服務。
王培宇
中信二十一世紀科技董事、阿裏健康副總裁
專家觀點
我認為國務院應該成立一個協調性的組織,比方説藥品安全領導小組,這個組織用來綜合協調食藥總局、衛計委、人社部等部委,因為食藥監總局管生産、管批發,衛計委管疾控、管醫院,人社部管醫保,工信部管信息化,這樣的話,能夠確保追溯體系在各個環節的實施的真正落地,才能充分發揮出追溯體系的價值和作用。
李國慶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化粧品監管司司長
專家觀點
從不同角度可以提出不同的問題。我認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應引起重視。
一是實施區域衛生規劃不到位,“雙層診療體系”沒有形成。
二是大醫院的過分擴張既拉動醫藥費用過快上漲,又限制了社區衛生機構的發展。
三是社區服務方式不能滿足群眾需求。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優勢就在於離群眾近。
四是處理藥品價格和醫藥總費用關係的思路不對。
五是零加價不能破除以藥補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