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7-01-11 15:00 來源: 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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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國辦發〔2016〕61號)精神,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推進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我省《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一、推進權力運行全流程公開,促進政務陽光透明

(一)推進決策公開。

1.建立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對提交地方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公佈決策草案、背景、依據和主要內容,廣泛徵求公眾意見,並公開意見採納情況,不予採納的要説明理由。

2.建立會議公開制度,市縣兩級政府、省直各部門每年邀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常務會議、部門辦公會議不少於2次。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行政機關應採取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動態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對涉及重大民生事項的會議議題,行政機關應提出是否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意見,隨會議方案一同報批;之前已公開徵求意見的,應附意見徵集和採納情況説明。

3.建立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制度,行政機關擬制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一同報批,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説明理由,並送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各部門提請以本級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文件,未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並説明理由的,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按規定予以退文。

(二)推進執行公開。

1.加強重大決策執行全過程公開,對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政府常務會議、政府文件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任務,相關責任單位要將工作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向社會公開,聽取公眾意見。

2.加強督查和績效管理情況公開,及時公開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重要民生實事項目、政府決定事項進展的督查情況和督查臺賬,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進行公開曝光。

3.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建立健全執法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公佈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三)推進管理公開。

1.全面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開,各級政府網站要集中展示“兩張清單”,及時動態調整更新,方便公眾獲取監督。(省政府法制辦牽頭)

2.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各級政府要根據各自的事權和職能,按照突出重點、依法有序、準確便民的原則,推動執法部門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規範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省政府法制辦牽頭)

3.推進監管信息公開,重點公開安全生産、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等安全監管信息,國土資源、生態環境、公共資源交易、教育資源、民生資金等公共資源監管信息,以及食品藥品、質量價格、社會信用等市場監管信息。

(四)推進服務公開。

1.把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與網上辦事大廳結合起來,所有行政權力事項按照全省統一的模板要求,逐項編制辦事指南並在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集中公佈。凡與企業和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徵收、其他類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均納入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辦理,並公開辦理信息。加快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村(居)便民服務點建設,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設立網上自助辦理區,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延伸。(省政府辦公廳牽頭)

2.加大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公開力度,2017年底前,對清理規範後保留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仲介服務事項,編制仲介服務事項清單,並建立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仲介機構數據庫,全面公開仲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資格、服務範圍、收費依據及標準等信息。(省政府法制辦牽頭)

3.公共企事業單位要全面梳理辦事公開事項,2017年6月前公佈標準規範的辦事公開目錄。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電、供氣、環保、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網站或專欄,督促指導管理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做好辦事公開工作。

(五)推進結果公開。

1.各級行政機關都要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等方面的落實結果。

2.強化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原則上要全文公開。

3.各級行政機關要在門戶網站建立公文數據庫,2017年底前完成2008年以來的文件公開,並健全完善文件查詢檢索功能。建立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對規範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結果向社會公佈。自2017年起,所有註明可以公開發佈的文件,都要于印發當日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並標注文件的有效性。

4.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注重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鑒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

二、提升政務開放參與水平,增進政府與公眾交流互動

(六)提升政策解讀水平。

1.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文件開展解讀。以政府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門做好解讀工作;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制發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部門聯合發文的,牽頭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

2.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要通過發表講話、撰寫文章、接受訪談、參加發佈會等方式,帶頭解讀政策。市(自治州)政府、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2次。

3.解讀政策應重點説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範圍、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使政策內涵透明,避免誤解誤讀。

4.堅持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各級行政機關擬制文件時,要將文件草案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併送審,上報材料不全的,辦公廳(室)按規定予以退文。

5.分階段做好文件解讀,文件公佈前,要做好政策吹風解讀和預期引導;文件公佈時,相關解讀材料與文件同步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佈;文件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輿情,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及時解疑釋惑。

(七)提升回應關切水平。

1.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政務輿情回應工作,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涉及省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務輿情,省直相關部門是回應主體;涉及市、縣的政務輿情,屬地涉事責任部門是回應主體;涉及多個地方的政務輿情,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是回應主體。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2.輿情監測部門要突出重點,及時了解涉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的政務輿情信息;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信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實信息等。(省委宣傳部、省網信辦牽頭)

3.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建設性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要對外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研究解決的情況要對外公佈。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發佈。對公眾不了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要主動發佈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錯誤看法,要及時發佈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對虛假和不實信息,要在及時回應的同時,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網信部門通報的政務輿情,要及時關注、及時回復;對尚未在網絡上傳播的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並同步通報同級宣傳和網信部門。(省委宣傳部、省網信辦牽頭)

4.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要及時發佈信息。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通過購買服務、完善大數據技術支撐等方式,用好專業力量,提高輿情分析處置的信息化水平。(省委宣傳部、省網信辦、省政府新聞辦牽頭)

(八)提升政民互動水平。

1.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範圍,省政府及各部門要重點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省級社會管理事務、政府規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設項目等重要決策事項,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市、縣政府要重點圍繞市場監管、經濟社會發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執行落地,著力擴大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的參與。

2.完善民意匯集機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通過徵求意見、聽證座談、諮詢協商、列席會議、媒體吹風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

3.不斷拓展政府網站的民意徵集、網民留言辦理等互動功能,積極利用新媒體搭建公眾參與新平臺,加強政府熱線、廣播電視問政、領導信箱、政府開放日等平臺建設,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九)提升扶貧公開水平。

1.建立扶貧信息公開目錄,嚴格執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細化公告公示內容,確保扶貧對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監督。(省扶貧辦牽頭)

2.加大扶貧政策宣傳力度,製作扶貧惠農政策“口袋書”“明白卡”等宣傳資料,對貧困識別、退出、動態管理等扶貧政策,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省扶貧辦牽頭)

3.辦好省政府“扶貧專線”,用好“12317”扶貧監督舉報電話,方便群眾諮詢了解扶貧惠農政策,監督扶貧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省政府辦公廳、省扶貧辦牽頭)

4.加強和規範社會扶貧款物管理,搭建社會扶貧信息平臺,公開公募賬號及捐贈款物使用情況,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省扶貧辦牽頭)

(十)提升大數據推動公開水平。

1.依託雲上貴州平臺,進一步推動政府數據資源集聚、共享、開放,建立政務數據資産登記制度和政府數據資源目錄體系。2017年底前,已遷入雲上貴州應用系統數據資源目錄100%上架開放,省、市兩級政府部門50%數據資源上架共享,省直部門綠色數據全部上架開放,可機讀數據達50%以上。(省大數據局牽頭)

2.依託電子政務、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旅遊、工業、電子商務、食品安全等“7+N”朵雲,面向重點行業和重點民生領域,開展大數據推進政務公開應用示範。(省大數據局牽頭)

3.加快建設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四大基礎數據庫,引導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依法採集並開放數據。(省大數據局、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牽頭)

4.建設雲上貴州APP,打造全省政務大數據和民生大數據的移動終端統一服務平臺。(省大數據局牽頭)

5.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政府公報的標準文本作用,推進歷史公報數字化工作,爭取2018年底前,建立覆蓋創刊以來本級政府公報刊登內容的數據庫,在本級政府網站等提供在線服務,方便公眾查閱。

三、加強公開平臺建設,完善政府信息服務體系

(十一)加強政府網站第一公開平臺建設。

1.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本級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政府網站日常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政府網站存在問題,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地區、單位進行約談問責。

2.推進網站集約化建設,積極將省直部門網站和市、縣政府門戶網站遷移至中國·貴州政府門戶網站雲平臺,市、縣各政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政府網站,要利用上級政府網站技術平臺開設子站、欄目、頻道等,已單獨建設的政府網站要逐步遷移到上級政府網站技術平臺統一運營。

3.各級政府門戶網站要圍繞政府中心工作設立專欄,通過網站鏈結、數據交換等方式,整合本級政府部門網站重要信息內容和應用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集中公開。各級各部門要主動向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和上級政府網站技術平臺提供本部門網站重要信息內容和互聯網應用系統數據調用接口(含移動端業務接口)。

4.加強政府網站重要信息發佈的協同聯動,國務院及省政府發佈對全局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政策信息,各級政府網站應及時充分轉載;涉及某個行業或地區的政策信息,有關部門和地方網站應及時轉載。省政府辦公廳定期對省政府部門及市、縣政府門戶網站轉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強化與新聞網站以及有新聞資質的商業網站合作,通過合辦專欄、專版等方式,推動網絡媒體與政府網站同步發聲。

5.研究制定我省貫徹國家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配套措施,明確網站功能定位以及相關標準和要求,分區域分層級分門類對網站從開辦到關停的全生命週期進行規範。(省政府辦公廳牽頭)

(十二)加強“兩微一端”公開平臺建設。

1.省直部門及市、縣政府要全部開通政務微信或微博。運營多個政務微博或微信的行政機關,應將相關內容整合到唯一認證的官方微信或微博公開。

2.省直各部門要積極探索,把面向公眾的數據信息服務做成APP産品,建立客戶端。扶貧、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交通、工商、食品藥品、旅遊、環保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部門,要率先完成客戶端建設,供公眾下載。

3.加強“兩微一端”內容保障,各市(自治州)政府保持每個工作日更新,省直部門、縣級政府每週更新不少於2次。公開信息要分類集中梳理,打造具有地區或行業特色的精品欄目。

(十三)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平臺。

1.新聞媒體是政務公開的重要平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以及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充分運用新聞媒體資源,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2.通過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媒體通氣會,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接受媒體訪談等方式,暢通媒體採訪渠道,更好地發揮新聞媒體的公開平臺作用。

3.積極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有關會議,進一步擴大政務公開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四、推進政務公開能力建設,增強政務公開工作實效

(十四)推進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規範化辦理。

1.編制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規程,推動全省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100%暢通、100%按時回復、100%程序合法。(省政府辦公廳牽頭)

2.行政機關正式受理申請後,應當按照申請人訴求,全面梳理相關政府信息內容,在法定時限內作出規範答覆,杜絕不予理睬、不予答覆和不經調查核實就輕率答覆等現象。

3.各級行政機關要妥善應對依申請公開引發的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注重每個工作環節證據的收集、固定,進一步重視並做好應訴工作。

4.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受理本地區、進駐部門負責受理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當面申請,能當面答覆的要當面答覆,不能當面答覆的要及時登記轉辦。

5.建立依申請公開定期分析機制,按季度對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進行分析匯總,並在政府網站公開。

(十五)推進公開內容動態化管理。

1.推進主動公開目錄體系建設,2017年底前,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中央在黔單位應全面完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的編制及公開,並動態更新。

2.各級行政機關要對照“五公開”要求,定期對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清理審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可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3.對在保密期限內因保密事項範圍調整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或者公開後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繼續保密的,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解密,解密後需要公開的,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公開。

(十六)推進政務公開試點示範。

1.各地要積極爭取納入國家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單位,主動探索適應基層特點的公開方式,讓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2.推進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管理工作,完善相關制度設計和工作機制。

3.抓好“互聯網+政務服務”試點示範省建設,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全面實行編碼化管理政務服務事項,推廣電子證照批文庫應用,促進全省政務服務中心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管理服務等全面統一,實現基層政務服務全覆蓋。

4.建立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注重將政務公開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規範,並在全省示範推廣。

五、強化保障措施,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十七)強化組織領導。

1.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牽頭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健全協調機制,調整完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將宣傳、網信、目標考核等部門納入,明確一位政府領導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將政務公開寫入領導分工並向社會公佈。

2.各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專門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重大事項,部署推進工作。

3.各級政府及部門辦公廳(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推進本地區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要設立政務公開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保障必要人員力量;工作機構設在其他部門的要整合到辦公廳(室)。有條件的地區要把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政府數據開放、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4.要加強政務公開經費保障,為提高信息化水平創造條件,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

(十八)強化教育培訓。

1.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政務公開知識的培訓,增強公務員的公開意識,提升發佈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省公務員局牽頭)

2.各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要制定政務公開業務培訓計劃,每年通過舉辦培訓班或交流研討會等形式開展培訓,2018年底前,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新聞發言人輪訓一遍。各級政府及部門要支持政務公開人員接受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新聞、信息化、網絡等方面的繼續教育。

3.鼓勵省屬高校開設政務公開相關課程,培養政務公開方面的專門人才。(省教育廳牽頭)

(十九)強化考核監督。

1.各級政府要把政務公開工作以不低於4%的分值權重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體系。

2.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有效的量化評估指標體系,適時通過第三方評估、民意調查等方式,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評估,評估結果要作為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

3.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務公開監督員制度,以縣為單位招募監督員,對扶貧項目資金、社會保障、低保救助、徵地拆遷、危房改造等民生信息公開進行監督評議。(省政府辦公廳牽頭)

4.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定期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政務公開工作推動有力、積極參與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對重要信息不發佈、重大政策不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依申請公開不回復的,要嚴肅批評、公開通報;對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欺騙公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牽頭)

意見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在本實施意見印發後的20個工作日內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抓好落實。逐項明確由省有關部門負責落實的事項,要認真梳理提出細化措施,並負責指導本系統抓好公開工作;未明確牽頭部門的事項作為共性工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都要認真抓好落實。

責任編輯: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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