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2017-02-13 11:59 來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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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河南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
通  知
豫政辦 〔2016〕22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28日

河南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豫辦〔2016〕60號)等有關法規、文件精神,深入推進和科學評價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促進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完成政務公開各項目標任務,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第三條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著眼于促進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誰主管誰負責、獎懲分明、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四條 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對本級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其職責範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領導對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二章 考核的組織領導

第五條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在各級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各級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條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實行分級負責制。

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具體單位名單見附件1)進行考核。

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一級政府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考核。

縣級以上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對本系統行政、事業單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考核。

第三章 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七條 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內容按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兩個類別分別確定(具體考核內容分別見附件2、附件3)。

第八條 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內容具體項目分值和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根據國家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和我省政務公開工作推進實際,由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國務院辦公廳下達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後提出建議方案,報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審定後印發。

第四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九條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採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第十條 政務公開工作日常考核由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採取日常工作記錄、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將發現的問題或成績記錄存檔,每季度通報一次,並在年度考核時核減或核加相應考核項目分數。

第十一條 政務公開工作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核內容、年度工作重點和有關要求,制定印發考核實施細則。

(二)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有監察、新聞等單位派員參加的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組,提前下發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單位根據考核通知要求,按照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自查,形成書面材料報考核組。

(四)考核組通過聽取考核對象工作彙報、召開座談會、查閱相關會議記錄和有關資料檔案、查看政府網站、聽取第三方評估報告、發放社會公眾調查表等方式,對被考核單位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組根據日常監控、平時檢查、被考核單位自查和實地考核情況,確定分數,提出被考核單位等級和名次建議,報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由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審定。

第五章 考核結果及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政務公開工作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89分)、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低於60分)4個等次。

第十三條 全省政務公開考核結果報省考核辦,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依據,佔比為4%。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務公開考核結果報本級組織部門運用,同時報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 各級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情況、排名和等級于次年4月底前印發並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公佈。

第十五條 要及時向被考核對象反饋考核中發現的問題,並督促其整改落實。被考核對象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時整改到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整改落實情況要報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以上政府各部門整改落實情況要報本級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六條 在自查和考核中弄虛作假的,考核結果直接記為不合格檔次,同時給予通報批評,並對負責的分管領導、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本行政區域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第十八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

省政府部門名單

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民委、公安廳、監察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文化廳、衛生計生委、審計廳、省政府外僑辦、國資委、省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統計局、旅遊局、糧食局、省政府法制辦、省安全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事管局、人防辦、省政府金融辦、發展研究中心、省科學院、農科院、社科院、供銷社、地礦局、有色地礦局、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省政府駐廣州辦事處

附件2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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