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2017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7〕3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7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4日
2017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7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提升政府的執行力與公信力。
一、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
(一)加強預期引導。
1.加強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就業創業政策信息公開。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全省相關經濟政策執行落實情況,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通過參加省政府例行新聞發佈會、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會、接受媒體採訪、提供解讀素材等形式及時宣傳解讀。圍繞出臺促進就業規劃、就業創業政策,深入解讀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涉及範圍、落實情況等。圍繞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優化融資結構和信貸結構等信貸政策,通過政策通報會、銀企對接會等方式,加大貨幣和金融業改革發展政策的宣傳和預期引導,及時準確將政策意圖傳遞給市場,以政策解讀的“透”贏得市場預期的“穩”。加強省內外輿情收集研判,針對涉及我省經濟發展的誤導和不實信息,及時通過有效公開渠道發佈權威消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按月公開全省財政收支情況,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預判財政收入走勢,主動解釋説明收支運行中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引導社會各方面正確認識財政形勢。(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加強統計信息公開。組織召開月度、季度、年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佈會,通過主流媒體、網站、微博、微信等公開渠道,及時發佈解讀經濟運行情況和社會關注的重要指標數據,增加反映質量、效益、結構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等方面的內容,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經濟形勢。(省政府辦公廳、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新聞辦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3.加強審計信息公開。積極完善以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及整改情況公告為主、專項審計情況公告為補充和配套的審計結果公告體系,尤其要加大問題典型和整改典型公開力度,促進政策落地生根。(省審計廳牽頭落實)
(二)推進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開。圍繞新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以及促進創業創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稅收優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網站集中發佈、利用新媒體主動推送、加強政策宣講等工作,幫助市場主體將政策用好用足。在財政部門網站集中展示、實時更新省及各市人民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讓政府收費項目一目了然。及時公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業用電用地用礦等要素成本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執行落實情況,擴大傳播範圍。建立健全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向社會主動公開經辦依據及流程,定期公佈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結余、預算等情況,適時公佈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省發展改革委、省物價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1.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出臺關於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的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的主體、範圍、程序等。對於納入年度重點工程計劃的政府投資項目,特別是易地扶貧搬遷、重大水利工程、現代農業、生態環保等重大建設項目,做好審批、核準、備案等結果公開,落實責任,著力推進實施過程信息公開,及時在政府網站公開審批項目的名稱、申請人、主要建設內容、批准時間和批准文號,定期公開招投標違法行為處罰信息。(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2.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出臺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的主體、範圍、程序等。加快建設完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電子交易、電子監管系統,完成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與國家、17市平臺,以及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的互聯互通和交互共享。健全完善制度規則體系,研究出臺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電子系統運行管理和考核評價、專家抽取考核、信用管理等制度規則。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制度規則清理,實施目錄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作為監管依據。完成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管理系統開發工作,加快現有專家庫整合,做好與全國專家庫對接共享。將碳排放權、排污權、公立醫院藥品、林權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約信息都要統一在平臺上發佈,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充分運用政府網站設立PPP專題專欄,全面公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進展、專家庫、典型案例等信息。依託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建立PPP項目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強項目準備、採購、執行等階段信息的公開,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等內容的公開力度。(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一)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
1.深化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以清單管理推動減權放權,根據權責事項取消、下放、承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並通過在政府網站集中發佈、開設反饋意見箱、增加在線提交意見建議功能等方式,及時讓公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完善省、市、縣行政權力清單,編制公開鄉鎮(街道)行政權力清單,編制公開市、縣、鄉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投資核準事項清單、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設立後的經營許可清單等都要集中發佈,接受群眾監督,推動政府更好依法規範履職。(省編辦、各市、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2.推進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公開。2017年年底前完成對全省現行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結果向社會公佈。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並在政府網站已發佈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省法制辦、省政府辦公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3.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圍繞“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年內全覆蓋目標,5月底前由各級政府匯總並公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加強抽查結果公開,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及其他平臺公開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發佈公示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發揮小微企業數據庫作用,服務小微企業發展。在發起懲戒的有關部門網站和“信用山東”網站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納入國家有關部委簽訂的聯合懲戒備忘錄的失信“黑名單”信息。(省編辦、各市、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4.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完善提升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在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進一步向鄉鎮、街道拓展延伸,年內實現省、市、縣、鄉四級全聯通。加快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一體化管理,優先推動企業註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上網,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綜合政務服務。(各市、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公開工作。參照上市公司標準,拓展信息公開範圍、增加公開內容,提高信息質量。定期在政府網站發佈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國有産權交易和增資擴股情況。升級改造企業國有産權交易系統,實現國有産權交易信息與國家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系統信息共享。公開煤炭企業改革重組、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省屬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試點信息,督促引導公開市縣國有資本向社保基金劃轉試點信息。按月公開省管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主要行業盈利、重大變化事項等情況。推進新成立企業信息公開、省管企業所屬二級企業先行在企業內部實現信息公開。依法依規公開省屬企業經營情況、業績考核結果,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情況、省屬企業改革重組結果,省屬企業負責人重大變動、年度薪酬,以及省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重點工作情況。開展“僵屍”企業處置和虧損企業治理結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繼續督促指導省屬企業做好信息公開試點工作。(省財政廳、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息公開。做好農産品價格信息公開工作,每週發佈省內重點批發市場價格信息,夏秋糧收購旺季每五日發佈省內糧食收購進度信息,及時發佈重要農産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公開力度,深入解讀承包土地“三權分置”、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農業補貼、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民創業創新等政策措施,通過編印操作手冊、組織專題培訓、駐村幹部講解等方式,真正讓農民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推動各級政府及時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進展情況,方便農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省農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糧食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信息公開。加大營改增相關政策措施、操作辦法、改革進展及成效公開力度,密切跟蹤企業對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的輿情反映,及時回應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完善各級政府債務領域信息公開相關規定,指導督促各級財政部門公開本級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和使用、償還等情況,強化對各級政府債務的監督。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各級政府特別是市縣級政府各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或專欄),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對公開內容進行分級分類,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推進徵管改革措施、稅收數據、稅收執法等信息公開。(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以政務公開助力調結構
(一)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工作信息公開。及時發佈解讀新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圍繞推進製造強省建設,加大對重要科技創新、強化關鍵技術攻關、加快傳統産業升級、推動新産業健康發展等相關政策及執行情況公開力度;及時發佈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結構、科技金融結合、支持企業創新、創新平臺建設等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先進經驗和做法,總結省長質量獎獲獎企業的質量管理方法,調動企業和科研人員參與新舊發展動能接續轉換的積極性。加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公開。在制定有關政策時,要通過徵求意見、聽證座談、諮詢協商等方式,擴大相關市場主體的參與度。注重收集公眾對新舊動能轉換政策的反映,主動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和輿論引導工作。(各市、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化解過剩産能工作信息公開。健全去産能公示公告制度,實行“事前公示、事後公告”。根據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分批次向社會公示承擔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已完成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公佈企業産能、獎補資金分配、違法違規建設生産和不達標情況。化解過剩産能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化解過剩産能情況。強化化解過剩産能相關標準的信息公開。修訂併發布安全、環保、能耗限額等領域的地方標準,倒逼鋼鐵、煤炭、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船舶、煉油、輪胎、化工等重點行業過剩産能退出。在省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佈化解過剩産能相關信息,並同步共享給“信用中國”“信用山東”網站發佈。督促指導省管企業做好去産能公示公告工作。(各市、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消費升級和産品質量提升工作信息公開。加快構建內貿流通統計監測數據平臺,定期發佈消費市場運行情況分析報告,重點公開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消費品和全域旅遊、體育健身、醫養結合、健康管理、文化創意等新興服務業的消費情況,引導消費升級。推進産品質量監管政策法規、標準、程序和結果公開。實施質量品牌提升工程,公佈品牌價值評價結果及“質量月”活動相關信息。推進年度“山東標準”建設行動計劃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我省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及國家級標準化示範項目建設情況。推進質量執法信息公開,及時公佈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加快推進全省12315系統建設和維護工作,做好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結果公開工作。加大對查處假冒偽劣、虛假宣傳、違法廣告、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的公開力度,提升消費預警能力。(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
(一)推進扶貧脫貧和社會救助信息公開。
1.加大扶貧信息公開力度。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對扶貧政策、扶貧對象、幫扶措施、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鄉鎮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脫貧人口名單、扶貧項目實施情況。明確公開時限,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在本級人代會結束6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省扶貧辦牽頭落實)
2.深化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及時公佈解讀中央和省社會救助政策,重點公開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落實低保長期公示制度,按季度更新社會救助人數、標準及資金支出等具體內容,讓困難群眾知曉政策、得到保障。(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二)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實行環境保護例行新聞發佈會制度,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會,及時公開環境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等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信息公開,及時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和限停産企業清單,做好傳輸通道城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工作情況信息公開。及時發佈全省階段性環保重點工作情況,按月發佈全省水、氣環境質量狀況及17市排名等信息。依託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各市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重點排污企業公開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等環境信息。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省環保廳牽頭落實)持續推進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地級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及時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管理保護目標以及河湖保護情況。(省水利廳牽頭落實)
(三)推進教育衛生領域信息公開。
1.做好教育監管信息公開。繼續推進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和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開,加大省級教育督導報告發佈力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做好教育領域重點工作信息公開。推進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信息公開,設置專欄及時公佈工作進度,重點公開校舍建設、設備購置類項目等進展情況。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工作信息公開,在省級督導評估開展前公開督導的範圍和時間,每年8月底前公開對當年申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評估認定的縣(市、區)的評估報告,內容包含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達標情況、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縣域內義務教育校際間資源配置均衡情況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公眾滿意度調查情況等。(省教育廳牽頭落實)
3.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開。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在每年6月底前公開本行政轄區內各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範圍、招生條件、招生程序等信息,並在招生工作結束後及時公開招生結果。及時解讀適齡兒童延緩入學、休學或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等特殊需求的相關政策,公開服務電話接受諮詢監督。(省教育廳牽頭落實)
4.深入推進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信息公開。推行衛生計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做好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公開工作,以設區的市為單位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公開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價格信息。每月定期在網站發佈疫情信息,遇重大、特大法定傳染病疫情,及時向社會公佈。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制,改善群眾就醫感受。建立完善山東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系統,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信息公開。(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加大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定期公佈全省食品抽檢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核查處置情況。建設新媒體發佈平臺,強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態性抽檢信息公開機制,增強公眾獲取抽檢結果、了解食品知識的便利度。進一步做好藥品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信息公開,及時公佈許可事項的受理、審評、審批等相關信息,以及召回産品、停産整頓、收回或撤銷證書等情況。做好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五、以政務公開助力防風險
(一)圍繞防範金融風險推進公開。制定金融領域特別是金融市場相關政策時,在徵求意見、信息發佈等環節要高度重視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做到同步聯動,防止脫節。密切關注政府債務、銀行信貸、企業投資負債、金融市場運行、互聯網金融等方面的省內外輿情,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等情況,注重通過主流媒體、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時開展有理有據的回應,防止風險預期自我實現。及時發佈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和稽查執法工作動態,做好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和行政許可決定公開工作,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和透明度。積極開展反保險欺詐、反非法證券期貨的信息公開及風險提示,提高社會公眾風險防範能力。(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山東證監局、山東保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圍繞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
1.加快建立統一規範、準確及時的房地産市場信息定期發佈機制。做好對差別化信貸、因地制宜調控、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等房地産政策的解讀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嚴格規範房地産開發和仲介市場秩序,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加劇市場波動。完善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健全建築施工安全監管執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時公開執法檢查、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相關信息。加大建築市場不良行為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力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3.深化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公開工作。及時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完成情況,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和解讀農村危改、改廁和改水相關政策,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加強對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電梯加裝等政策的解讀,公開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計劃、扶持政策等信息,及時發佈進展情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落實)
4.及時公開土地供應信息和徵地批准文件。指導、督促市、縣(市、區)及時規範發佈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信息,按季度公佈房地産用地供應數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等。進一步完善省級徵地信息公開系統,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公開數據信息共享,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詢服務。(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落實)
(三)圍繞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推進公開。及時發佈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隱患掛牌督辦信息、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加大安全生産監管執法檢查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常規檢查執法、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執法檢查信息。健全完善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省安監局牽頭落實)
六、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一)加強政務公開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年內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推動工作,明確一位分管領導具體抓並對外公佈分工情況。各級、各部門要儘快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協調處理政務公開重大事項,部署推進有關工作。各地要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宣傳部門、網信部門等參加的政務公開組織協調機制。
(二)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各級、各部門年內要把“五公開”納入辦文程序,加強公文公開屬性管理,規範發佈程序和渠道,從源頭上解決公開屬性的認定問題,建立公開內容動態擴展和定期審查機制,有序拓展公開範圍。把“五公開”納入辦會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圍繞重大決策事項,明確公眾參與範圍和方式,完善民意匯集機制,增加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在決策前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要積極通過網絡、新媒體直播等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覆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督。加快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重點圍繞基層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稅費收繳、徵地補償、拆遷安置、環境治理、公共事業投入、公共文化服務、扶貧救災等群眾關切信息以及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戶籍管理、宅基地審批、涉農補貼、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政務服務事項,開展“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探索適應基層特點的公開方式,總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
(三)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制。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職責,充分利用新聞發佈會、政策吹風會、發表講話、撰寫文章、接受訪談等多種形式,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釋放信號,引導預期。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實現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回應機制,與宣傳、網信等部門建立政務輿情快速反應聯動機制。完善輿情應對工作流程,通過購買第三方監測服務、組建專家顧問團隊等措施,不斷提升輿情應對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權威信息發佈時效性,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24小時內必須舉行新聞發佈會,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四)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移動終端建設和管理。優化欄目設置、強化搜索查詢功能。加大網站內容日常監測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保障不力的關停並轉,提高網站集約化水平。加強政府網站與主要新聞媒體、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提升網站的集群和擴散效應。要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佈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保證發佈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發揮好政府公報的標準文本作用,及時準確刊登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做到應登盡登,為公眾查閱、司法審判等提供有效的標準文本。各級政府要推進歷史公報數字化工作,建立覆蓋創刊以來本級政府公報刊登內容的數據庫,在本級政府網站等提供在線服務,方便公眾查閱。
(五)依法依規答覆依申請公開。各級、各部門要維護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的暢通,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無拒收、不予答覆、誤做信訪件轉辦等情況。健全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明確接收、登記、辦理、調查、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標準和責任,答覆形式嚴謹規範,增強答覆內容的合法性、説理性和針對性,明確救濟渠道的機關名稱、地址、時限等信息,嚴格按照法定時限進行答覆。建立以政府信息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六)切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加強督查評估、培訓工作。政務公開工作已納入2017年度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各級、各部門也要將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分值不低於4%。省政府辦公廳將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繼續開展全省政務公開考核工作,積極借助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制定業務培訓計劃,探索多種培訓方式,確保實現到2018年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的任務目標。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並在本要點公佈後30個工作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