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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化政務公開,政策文件徵求意見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公眾可當體驗官監督政策執行

2020-07-31 17:07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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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深化政務公開,政策文件徵求意見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公眾可當體驗官監督政策執行

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深化政務公開擴大公眾參與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昨天在首都之窗對外發佈。其中明確,政策文件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應在5個工作日以上;採納情況應在措施出臺時同步向社會公佈;5名以上公眾代表可組成政策體驗官,監督政策執行情況。記者注意到,“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專欄已同步上線,今後市民可在此“一站式”找齊可參與建言的政策文件。

“社會點菜、政府端菜”

2020年北京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擴大公眾參與政務的工作辦法,建設“陽光政府”。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出臺工作辦法、開通徵集專欄、明確事項範圍、細化程序標準等具體措施,推進公眾參與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能避免政府部門開展公眾參與工作的主觀性隨機性,形成全市擴大公眾參與的整體氛圍和長效機制,更加廣泛地問需、問計、問效於民,有序引導公眾參與城市治理,幫助查找問題不足,優化公共管理服務措施,推動形成“社會點菜、政府端菜”互動協同良好格局。

哪類政策支持公眾參與?記者注意到,公眾參與的範圍今後更加清晰明確,涉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精細化管理、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文化中心建設、營商環境、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公共建設項目計劃、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重要民生實事等事項的文件,均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採納情況應同步公佈

《辦法》對政策制定階段、政策審議階段、政策執行階段的公眾參與均提出了“硬性”要求,力爭實現需求建議徵集、參與政策審議、採納情況反饋、政策效果評價、政策調整完善等閉環管理。

具體來説,在政策措施擬訂前,要求開展公眾政策需求徵集,提升政策民需契合度。在政策措施制定中,細化了公開徵求意見的內容、方式、時限等,如公開徵求意見的內容包括文件草案、起草説明、徵集渠道、聯絡方式等,明確除法律法規對公開徵求意見時限另有規定的外,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應在5個工作日以上。另外,公開徵求意見的採納情況應在政策措施出臺時同步向社會公佈,對較為集中的意見建議未予採納的,應公開説明理由。

對於需提請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涉及重點事項的政策措施,應視情邀請公眾代表列席政府常務會議。每年邀請公眾代表列席會議原則上應在2次以上,每次邀請列席會議的公眾代表人數應在5人以上,採取定向邀請或公開邀請方式。

開展政策執行效果公眾評價

在政策措施執行過程中,《辦法》明確,應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涉及切身利益的企業群眾代表的監督作用。建立公眾體驗反饋制度,承辦單位可邀請5名以上公眾代表作為政策體驗官,參與、體驗、監督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政策體驗官應全面、客觀評價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在政策措施落實後,還要開展政策執行效果評價、根據評價意見完善政策等。承辦單位應積極運用第三方評估、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圍繞政策措施的執行過程、細則標準、取得成效、存在問題、改進方向等方面,開展政策措施執行效果的公眾評價。認真分析政策措施執行效果的公眾評價意見,根據評價意見修訂政策措施,並將評價和修訂情況向社會公開。(記者 任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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